投资人办企业,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其目的是要取得投资收益。但是,一旦企业进入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就要依法纳税。所以,投资与纳税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存在必然的联系:税收构成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成本支出或者是现金流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企业对生产和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必要的税务管理,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所以,税收筹划直接影响到投资人的投资、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效果,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战略。
当然,如果从操作的层面上讲,涉税利益(包括纳税风险)可能产生的环节很多。企业交易行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方式、企业员工等多方面的因素都可能给企业的税收利益带来影响。但是,许多投资人往往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在财务环节,企业的涉税责任主要由财务会计人员承担。而事实上,企业理财操作属于事后控制,纳税义务产生的环节,80%以上是在决策、生产和购销等其他环节。因此,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在业务流程上下功夫可以收到预想不到的效果。在这里举一个实例来加以说明。
实例分析
2015年2月29日,笔者应邀到苏州某企业集团提供现场咨询,在咨询过程中,一位财务总监反映如下业务问题:该企业集团下有二十个子公司。其中的A公司准备上一个项目,通过银行融资以后,还有1亿元的资金缺口。该公司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M公司资金有富余。但是,M公司对A公司缺乏信任,不想借给A公司。
A公司的有关人员了解到,C公司与M公司的关系比较好,由C公司向其借款是没有问题的。而C公司正好是A公司的协作单位,于是,A公司通过C公司递进借贷的形式向M公司借到了这笔钱(借贷时间为一年,约定年利息为10%,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其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 A公司向M公司借款的操作流程
这位财务总监咨询这笔业务是否存在涉税问题?
业务解剖
如果对这笔业务进行具体分析,我们就可能发现其中的问题。C公司虽然出面向M公司借入资金10000万元,同时再转借给A公司,但是从税收角度讲,相应的业务需要纳税。
根据约定10%的利率收取利息
10000×10%=1000(万元)
应当缴纳营业税
1000×5%=50(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50×(7%+3%)=5(万元)
由于C公司收取的利息要支付给M公司,一收一支最后C公司没有利润,所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使分析简单化,这里就不考虑在借贷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和其他费用等)。
对于C公司来说,在这笔借贷业务中缴纳流转税合计为:50+5=55(万元)。如果该笔业务发生在2016年4月30日以后,有关资金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
筹划分析
在这笔业务中,C公司只是就有关业务进行了信用保证,并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做人情却做出了几十万元的纳税义务,这是他们怎么也不愿意接受的。
有没有办法通过筹划解决这个问题呢?于是笔者组织该企业集团的专家(财务总监和有关企业的董事长)一起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财务人员提出,将循环借贷筹资改为循环投资的方式。的确,如果将借款改为投资,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以现金直接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分配,不用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但是,这个方案被C公司的董事长否认了,因为如果利用投资方案进行操作,C公司可能承担自己所不愿意承担的风险。专家筹划
这个案例的最大特点就是多环节操作,从而导致C公司多缴税。因此,解决问题的思路还应当在业务操作流程上做文章:如果将借贷改为担保,可以解决因循环借款而造成的重复纳税问题,其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 A公司通过担保向M公司借款的操作流程(www.xing528.com)
由于是担保,C公司没有取得收入,所以,按原方案应当分别缴纳的有关税收就不需要缴纳了。此外,贷款合同到期,C公司可以随时解除担保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其他经营上的风险。
筹划点评
这是一个税收筹划的典型案例。企业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现行税制的条件下,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适当安排投资行为和业务流程,通过巧妙的财务协调和会计处理,合理地安排纳税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涉税经济行为。从实务操作过程来看,一个好的税收筹划方案,绝大多数都是从业务流程切入的,通过机构设置、业务协调,将企业的税收负担安排到最佳状态。
上述案例说明筹划的重点不在会计核算环节,而是在融资业务的业务流程上。其实,这里仅是一个实例,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我们注意研究就会发现: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切入点,80%都是在业务流程上。
1.纳税地点以及经营方向的选择
各国的税收政策因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而存在差别,即使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在不同的区域也存在税收待遇上的不同。反映到税收上就是税收负担的高低、税收管理手段的繁简给企业造成的实际成本的大小。目前,世界上有许多被称为国际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被认为是跨国税收筹划的热点地区。
2.机构建设的税收影响
许多国家往往针对不同的组织机构和形式设置不同的税收政策。在一个经营主体的设立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考虑该企业的性质,对新设立的公司而言,可以是分公司,也可以是子公司,可以是责任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无限责任公司)。其中的选择,对一个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非常大。在所得税方面,个体工商户适用5%~35%的五级累进税率;公司则按25%的适用税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分配时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纯粹从税收角度来考虑,个体工商户的税负较私营企业轻。
看到这里,读者可能会得出公司税负较重的结论,事实未必如此,因为公司可能享受许多税收优惠,如高科技产业的税收优惠以及各项政策性税收优惠的享受,应该怎样操作才能符合要求,这就需要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税收筹划得到解决,即如何通过不同的机构设置享受税收优惠,从而使纳税人享受到顺应产业政策的好处。
3.业务部门的运筹
税收筹划离不开有关部门的配合。实践证明,80%的税收筹划业务在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业务部门。
(1)企业进货渠道选择。企业进货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可以取得17%(或者13%、11%)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则可以取得3%的进项抵扣,究竟向谁进货最适合?这就需要测算利益的平衡点。
(2)管理指标的运筹。如福利企业的“四残人员”是否达到《税法》规定的比例,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操作,而水泥企业综合利用指标是否达到要求,则由企业技术部门控制等。工资应当如何发放,由企业劳动工资部门管理。其实这里都存在许多税收筹划的业务问题。
(3)纳税义务实现的时间。推迟纳税义务实现的方法有很多,比如通过赊销、分期付款、委托代销等方式销售货物,从而推迟实现销售,推迟缴纳增值税;将大宗货物的销售改为租赁(或先租赁,后销售)也可以节约增值税;适当选择材料计价方式、折旧方式以及外汇折算方式,可以推迟企业应税所得的实现;适当选择预缴方式也可以推迟企业所得税的实现等。
以上内容,无非就是说明税收筹划的重点主要是在业务操作环节,其实这里还有许多事实证据。
4.财务会计的技术操作
会计人员只要能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适时地采用必要的会计核算技巧,就能够取得较好的税收筹划收益。例如,微利企业正确核算账务,取得查账征收权利就可以按实计征,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兼营不同税率的商品,或者兼营不同税种的项目,分开核算取得税收优惠等。
在日常会计操作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通过报表分析,对税收负担的变化情况做出职业判断。任何纳税人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存在一定的税收负担,那么其税收负担水平如何,是否合理,税收筹划人应该对委托人的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具体的可以与该企业的同行业平均税负、本企业历史水平等多方面进行横向的以及纵向的比较和分析,如果发现该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畸重,则要有针对性地分析其生产经营过程和财务核算情况,解析税收负担畸重的原因,从而找到该企业的税收筹划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展开税收筹划。
(2)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选择对企业当期的税收负担可能产生影响,如材料发出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等。在技术更新、产品开发等环节也可能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给出适当的建议,从而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合理下降,如在固定资产修理时适当控制费用支出,避免修理费用资本化,可以实现纳税递延等。
5.利用专家工作
善于利用专家(包括外部专家)工作是企业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能够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服务的是专门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
作为纳税人,如果想与有关专家进行合作,其前提是要有对知识的价值的正确认识。一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是以等价交换为基础的,如果背离了这个基础,就无从达成交易。这个原则落实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就是互利互惠、双赢和共同发展,作为交易双方,只能在彼此诚信和双赢的价值基础上提出服务要求。而对于咨询服务机构所提供的知识服务产品而言,其价值是随着接受服务者科学地运用而不断增加。相反,如果不能正确地运用,其价值也就不能正确地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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