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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复杂性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我们引入“区间”概念来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复杂性进行考察。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区间”,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之间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存在一个“区间”。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复杂性

(一)单值性或多值性

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原理认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交互作用中,首先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即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状况,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同时,生产关系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即推动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一原理具有普遍性的意义,通常被表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

长久以来,人们往往只停留在简单重复和解释这一原理上,未能结合新的社会实践经验对它作具体和深化研究。在实践中,往往也自觉不自觉地把这一原理当作一种刻板的“模式”。列宁说:“马克思恩格斯是唯物主义者。他们用唯物主义观点观察世界人类,看出自然界中一切现象都有物质的原因作基础,同样,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物质力量即生产力发展所决定的。”[5]由此可见,坚持生产力的性质和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化,实质上就是坚持唯物史观。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却出现了两种偏向:一是把这一原理简单化,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就是“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这样就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一一对应的线性因果关系,从而陷入机械决定论。二是离开了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盲目地变革生产关系,从而陷入了非决定论、唯意志论。两种偏差都给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损害。

现实生活是丰富、生动的,尤其在当代,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现实和理论的矛盾和冲突,它既是挑战,又是发展理论的契机。

世界历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实际矛盾运动进程中可以看到,二者有两种对应关系:单值性对应与多值性对应。换言之,在生产关系作为状态变量受控于参量生产力作用而发生变化的历史演化中,除了会出现一一对应的情形之外,也会出现一对应多的现象,即是说,也会出现分叉点或分叉现象。

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与之相对应的生产关系可能表现为单一状态,此时生产关系的发展表现平稳。所谓一一对应就是指这种情形。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建立起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而不会建立起别样的生产关系。这里无所谓选择性。这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单值性对应。一旦当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到某个临界值区域,生产关系的变化状态就变得不平稳,对应解变为多重解(是一个取值范围,而不是一个取值点)。换言之,在分叉点或进行转变的关键时刻,体系必须进行重要的抉择。从其后的演化决定于这一关键性抉择的意义上讲,体系一旦通过把抉择稳定下来,即成为历史性的客体。所谓一对应多就是指这种情形。这种生产力的分叉点引发未来生产关系出现多种可能。这里面临了选择性。这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多值性对应。比如,在当今世界的一些发达国家,它们的生产力都处于领先地位,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生产关系和国家制度。另外,在同一种生产关系状况下,也可能出现多种生产力水平共存的局面。

(二)区间交错

现实生活中有些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们的思维:为什么有些国家的生产力高度发达却仍然是旧的保守的生产关系?为什么有些国家生产力比较落后却建立起了新的超前的生产关系?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反而有了比较迅速发展?这些问题要求我们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它的内容。下面,我们引入“区间”概念来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复杂性进行考察。

1.区间的含义

纵观人类发展史会发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不是“线性”的因果决定关系,生产力所决定的是由多种具有现实可能性的生产关系所构成的“可能性空间”或以一种生产关系为主体的多种生产关系的总和,我们把它称之为生产关系的“区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区间”,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第一,同一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可以有相临界的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与其相适应。也就是说,在同一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基础上,既可以存在这一性质的生产关系,也可以存在另一性质的生产关系。例如,在工场手工业生产力的基础上封建制的生产关系可以继续存在并可能仍占支配地位,也可能建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一些国家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几乎一样,但是战后,其中某些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而某些却建立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这个生产关系的“区间”不是无限的和任意的,而是一个有限的空间,石器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决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第二,在同一性质和水平的生产力基础上,一个社会占主体地位的生产关系可以出现不同的具体经济形式(包括所有制和经营方式),而不是只有一种固定的模式。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之间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存在一个“区间”。例如,在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基础上,既有全民所有制,又有劳动者集体所有制,还有二者的混合形式。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又有租赁制和股份制

第三,在同一性质而水平相同或水平有量的差别的生产力基础上,可以有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同时有若干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与之并存。也就是说,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关系,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外,还可以有若干其他性质或形式的生产关系作为它的“卫星”与之并存,形成以一种生产关系为主的生产关系体系。

2.“区间”形成的内在根据

生产关系变更“区间”的形成,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本质及其相互作用的特点决定的。依据唯物史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个矛盾统一体,两者的矛盾运动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它的诸要素的技术组织结构,以及它所拥有的以生产工具为主的生产资料和作为与生产力相结合的社会形式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弹性,形成一个广阔的对应空间。所以,才形成一对多的关系。以下分三点加以说明。

第一,下限与上限。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适应有一个幅度或跨度。但是这个幅度或跨度不是无限的、任意的。每一种性质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生产力水平都有其下限和上限,“区间”的下限和上限都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规定的。所谓下限是指某一种性质生产关系赖以产生的生产力基础,上限是指某一种性质的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最高生产力的水平线。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有其赖以产生的生产力基础,也有它进一步成熟和完善所需要的生产力水平,以及它最终所不能容纳的生产力的饱和点.例如: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史来看,以金属手工工具为标志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简单的机械工具,随着专业化和分工发展,与此相适应出现了工场手工业。这时,在封建制度内部自发地形成了局部的、最初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种情况,在各国都是一种普遍现象。工场手工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就可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从封建制度转变为资本主义制度,使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17世纪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在这样的生产力基础上发生的。英国资产阶级摧毁了封建制度,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统治。工场手工业水平的生产力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赖以产生的基础,形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需要的生产力的下限。低于这个下限的生产力水平,是不能建立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而且,已经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不能在这样的生产力基础上成熟、完善和巩固。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工场手工业生产了机器,而大工业借助于机器,在它首先占领的那些领域排除了手工业生产和工场手工业生产。因此,机器生产是在与它不相适应的物质基础上自然兴起的。机器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必定推翻这个最初是现存地遇到的、后来又在其旧形式中进一步发展了的基础,建立起与它的自身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新基础。”[6]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18世纪发生了产业革命,出现了机械大工业,资本主义制度才得以完善和巩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7]

第二,交错区。从一个社会形态发展阶段来看,相继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生产力的下限和上限,往往是交错发生的,从而形成两种不同性质生产关系的“交错区”(如图2-6)。

图2-6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区间(www.xing528.com)

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交错区的任何一点都存在着产生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的可能性。生产关系的弹性及其形成的交错区,是同一性质生产力决定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的客观理论依据。

第三,生产关系的自我调节作用。生产关系的自我调节作用,也是“区间”形成的重要原因。任何生产关系一旦形成之后,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调节能力。所谓生产关系的自我调节,是指生产关系在不改变自己性质的前提下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调整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些环节,并改变自己的具体形式,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经济体制。每一种性质的生产关系都有许多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在封建社会里,为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地租形式相应地发生了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的变化。一般地说,往往是高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比低一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自我调节能力要强一些。从理论上说,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的自我调节能力强;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自我调节的能力强。生产关系的这种自我调节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关系的弹性,即对生产力不同水平的适应力。

3.“区间”形成的外部条件

生产关系“区间”的形成不仅有其内部原因,也有其外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任何社会形态,都是一个既有骨骼,又有血有肉的活的有机体。经济制度、生产关系是其中的骨骼,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是它的血和肉。骨骼和血、肉是不能分开的。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特别是国家政权对经济的干预,国家的各种经济政策,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调整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上层建筑对“区间”形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延缓旧的生产关系的存在,二是帮助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前者如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后者如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帮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

第二,外部因素的影响。所谓内部与外部条件是相对的。比如对一个国家而言,国际环境是外部条件;对一个地区而言,地区之外的国内外环境,即其外部条件;对一个民族而言,其他民族即是其外部条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受外部经济因素影响的。外部经济因素对生产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使生产关系发生跳跃式的变化。一般说来,在没有外来影响的情况下,生产关系循着由低级到高级的自然之序发展,但在一定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则可能越过生产关系的一定阶段产生跳跃。二是,在同一性质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由于外部条件不同,则可能产生不同的生产关系。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占领区的德国东部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而英美法占领区的德国西部则保留了资本主义制度。

(三)跨层次相互作用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后一个生产力水平状况必需要以前一个生产力水平状况为基础。因此,在后一个生产力水平状况中必然包括了前一个生产力水平的因素,进而生产关系的发展不仅是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物,也受到历史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和规定。另外,在现实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普遍存在着在同一生产力主导时代存在着多种不同发展阶段的生产关系;同一生产关系状态环境中有着不同生产力水平状况共存。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通常跨层次相互作用。

图2-7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跨层次相互作用

如图所示,如果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只表现为一一对应的关系,则就是A决定a,a反作用于A;B决定b,b反作用于B;C决定c,c反作用于C。然而,在现实中并非如此简单,这一对矛盾运动更多地表现为跨层次的相互作用,即在A层次生产力状况下,有着a,b,甚至c层次的生产关系与之相对应;同样,在a生产关系层次中不仅容纳了A层次生产力,也有B和C层次生产力被包容其中。另外,从图中我们还可以看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复杂系统的相互作用,不仅体现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而且在生产力层次结构内部与生产关系层次结构内部也同时存在着跨层次的相互作用:各生产力层次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某些层次甚至在一定具体环境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理,生产关系也如此。在一国之内,一种生产关系的建立,除受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之外,还受同层次和其他层次生产关系的制约和影响,特别是受占主导地位即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民经济部门的生产关系的制约和影响。马克思在讲到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支配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了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8]接着马克思以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为例,具体地说明这个道理。通过图例我们更加明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在层次之间进行的,并且既有同层次的相互作用,也有跨层次的相互作用。

(四)必然性与偶然性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对必然性与偶然性做了非常充分的论述,并指出:“自然界包含着各种各样的对象和过程,其中有些是偶然的,另一些是必然的,在这里重要的只是不要把这两类混淆起来。”[9]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毫无疑问,具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2)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改变。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必然性,人们可以看到,在较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也比较落后;在较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就比较先进。

但是,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除了有必然性的一面外,还有偶然性的一面。

我们这里所说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偶然性,不是指生产力有时决定生产关系有时不决定生产关系,而是指生产关系除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之外,还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例如,如前所述,一种生产关系能否取代另一种生产关系而建立起来,除归根结底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之外,还受其他层次的生产关系、特别是受占主导地位的国民经济部门的生产关系的制约和影响,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激化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在阶级社会里,受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阶级力量对比的状况的制约和影响,受这个国家所处时代的国际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其中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由于一种新生产关系的建立受这些社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所以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在一定限度内表现出偶然性。使得生产力水平相同,而生产关系却不同。

同样的分析可以用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例如,中国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早已腐朽,但由于地主阶级通过接连不断地改朝换代和政治、经济方面的改良等手段来被迫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因而可以使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延续的时间较长。

其他的偶然性因素,如战争、自然型灾害和革命等,均会不同程度地导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匹配关系失常。

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状况(一说“社会形态”)的因素既有内在的必然性、外在的必然性,特别要强调,同时还有内在的随机性和外在的随机性。

因此,“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作为社会研究方法论的一个基本原理,不应是笼统的。这一原理有着极具体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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