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至今为止,不曾有人对“社会”作过任何有实质性的定义,使我们的探索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社会”不像我们看到的一座山、一条河,是实实在在的物;“社会”也不像我们理解的一组数据、一个方程和一条逻辑命题规则。我们看不见“社会”,也看不到社会中的所有的东西,我们只看到一个一个的人和他们的行为,看到自然界被人改造过的痕迹和人制造的物品,当然还有记载人的历史和行为的文字和信息的载体。社会到底是什么呢?是物质的实体,关系的实在,还是思想的东西?在社会科学被正式提出来之前,社会是什么的问题并不突出。事实上,也一直很少有人对这个问题讨论。甚至在社会科学已经得到公认的今天,社会是什么依然是一个未统一的概念。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如果在人们使用它的时候,不发生歧义,便不会对它特别的注意,不会专门对它进行研究。“社会”这个词就是这样,人们一直把它作为明白无误的概念使用,而且常常用它来限定和修饰其他词汇,而它的真正的含义并未得到真正的追究。
社会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
自从科学家们尝试把社会问题当作科学问题,用科学方法加以解决,社会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的时候,社会已经被定位了。科学最早被理解为是“以物质为基础的人类知识的一部分”,诉诸于实证手段。所以,它必须首先设定所研究的物质对象,社会不言而喻地被当作一个由许多个人组成的自然物质系统,自然界的一部分。早期的所谓“社会科学”,确切地说从17至19世纪末期,今天,我们把它称为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包括孔德的实证主义在内的社会物理学、社会地理学、社会人种学、社会达尔文主义、心理社会学等,就是把社会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来研究的。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从那时候开始,社会虽然一直在科学的视野之内,但始终没有成为真正的科学研究的对象。人们或许能够意识和推测到社会的存在,但是看不见它,也摸不到它,社会并非像太阳系、分子体系和细胞那样属于可直接诉诸于实证手段的实体。科学家感到为难的是,能够直接诉诸于实证手段的,只是单个人的性质及其行为。当然,他们也可以从中归纳和抽象出由许多个人组成的集合或集体的性质和行为。但是,科学家永远都看不见,摸不着“社会”。
结论似乎是这样的,如果我们搞不清社会是什么,那么,社会科学就永远无法被真正的确立起来。(www.xing528.com)
自然主义的社会科学在19世纪末期衰落了。一般认为是受到生命哲学和人文主义猛烈批判的结果。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其自身:用需要看得见对象的手段去研究看不见的“社会”。代之的是社会科学几十年的沉默,静观自然科学独占鳌头。当20世纪社会科学重新抬头的时候,社会科学对社会是什么的定位实际上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虽然至今为止还没有人指出过,作者认为,指出这一点,很重要。重新获得承认的社会科学,不仅将社会视为物质的一部分、一种物质系统,同时将社会视为思想的一部分、一种思想系统。这是一个进步。如果没有这个进步,至今社会科学不可能获得承认。《科学》杂志发表了一项研究报告,列举了从1900年到1965年的62项社会科学成果,绝大部分属于思想内容而不是实体描述。社会科学成果的标准是:说明了一种对一些关系的新理解;或者规定了具有“如果……那末……”这种形式的可验证的命题;或者产生了一种实质性的影响,从而导致了进一步的认识。[1]不难看出,社会科学成果的标准较之自然科学的成果明显地具有了较大的宽容性,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的限定范围已经被扩大。新预设的关键就是,社会不是直接可实证之物,社会科学研究对象也不一定是直接可实证之物。
组成社会的成分是物理的东西,而社会却是思想的东西。社会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并不是要以自身取代形而上的哲学研究,而是在人类范围内,以科学的手段说明物理的东西对思想的东西,及思想的东西对物理的东西的作用和影响。
从上述考查和分析,我们获知,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社会”实质上有两个方面:作为物质系统的社会和作为思想系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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