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进行规范。其主要规定有:
(一)境外经营范围的确定
境外经营,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在境内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采用不同于企业记账本位币的,也视为境外经营。
(二)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这里所指的“即期汇率”通常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这里所指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是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1.恶性通货膨胀经济的判断
恶性通货膨胀经济通常按照以下特征进行判断:
(1)最近3年累计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100%;
(3)公众不是以当地货币,而是以相对稳定的外币为单位作为衡量货币金额的基础;
(4)公众倾向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或相对稳定的外币来保存自己的财富,持有的当地货币立即用于投资以保持购买力;
(5)即使信用期限很短,赊销、赊购交易仍按补偿信用期预计购买力损失的价格成交。
2.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企业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需要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重述: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然后,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述。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重述时,由于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项目已经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表述,因此不需要进行重述;通过协议与物价变动挂钩的资产和负债,应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调整;非货币项目中,有些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列示的,如存货已经以可变现净值列示,不需要进行重述。其他非货币性项目,如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应自购置日起以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
(2)利润表项目的重述。在对利润表项目进行重述时,所有项目金额都需要自其初始确认之日起,以一般物价指数变动进行重述,以使利润表的所有项目都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表述。由于上述重述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净利润。
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项目进行重述后,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报表。
(四)境外经营的处置
企业可能通过出售、清算、返还股东或放弃全部或部分权益等方式处置其在境外经营中的利益。企业应在处置境外经营的当期,将已列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该境外经营相关部分,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果是部分处置境外经营,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www.xing528.com)
本章小结
外币报表折算是指将一种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的财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重新表述为另一种货币计量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外币报表折算方法按其对汇率的选择,可分为单一汇率法和多种汇率法;按其历史演变可分为现行汇率法、区分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区分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以及时态法。各种方法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折算汇率的不同选择以及对折算差额的不同处理上。
由于区分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区分货币与非货币性项目法是建立在对报表项目分类的基础上,缺乏明显的理论依据,当今世界各国对折算方法的选择与争议主要围绕现行汇率法与时态法之间展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要求采用现行汇率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产生的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单列“折算调整额”项目反映。
【思考题】
1.为什么要对外币报表进行折算?
2.外币报表折算的方法有哪些?
3.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如何列示?
4.什么是功能货币?什么是母公司货币观?什么是子公司货币观?
5.为什么说时态法体现的是母公司货币观,现行汇率法体现的是子公司货币观?
6.如何折算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财务报表?
【自测题】
一、资料
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该公司有一家设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除此之外,无其他境外经营。乙公司,自主经营,所有办公设备及绝大多数人工成本等均以美元支付,除极少量的商品购自甲公司外,其余的商品采购均来自当地,乙公司对所需资金自行在当地融资、自担风险。因此,根据记账本位币的选择确定原则,乙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准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要先将乙公司的美元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表述。乙公司的有关资料如下:
2016年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30元人民币,2016年的平均汇率为1美元=6.32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25 000美元,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50元人民币;2015年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35元人民币,累计盈余公积为11 000美元,折算为人民币69 85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 000美元,折算为人民币127 200元(不区分折算方法),乙公司在2016年年末提取盈余公积6 000美元。
其他资料:固定资产取得日的汇率1美元=6.45元人民币;无形资产取得日的汇率1美元=6.41元人民币;长期负债形成日的汇率1美元=6.46元人民币;2015年第四季度的汇率1美元=6.38元人民币;2016年第四季度的汇率1美元=6.05元人民币;存货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年末的存货形成于当年的第四季度,2015年12月31日的存货为36 000美元,其中,按成本计为24 000美元,按市价计为12 000美元。
二、会计报表
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
续表
三、要求
分别采用区分流动与非流动性项目法、区分货币与非货币性项目法、时态法和现行汇率法将乙公司的美元报表折算为人民币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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