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账制记账方法是一种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方法,我国的许多金融保险企业均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金融保险企业的外币交易频繁,涉及外币币种较多,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分别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货币性项目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分账制记账方法下,为保持不同币种借贷方金额合计相等,需要设置“货币兑换”账户进行核算。实务中又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核算:
(一)所有外币交易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处理
在这种方法下,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同时涉及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外币金额同时记入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科目,同时,按以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记入非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
(2)企业发生的交易仅涉及记账本位币外的一种货币反映的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币种金额入账,不需要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如果涉及两种以上货币,按相同币种金额记入相应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科目
(3)期末,应将所有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货币兑换”科目余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余额相比较,其差额转入“汇兑损益”科目:如为借方差额,借记“汇兑损益”科目,贷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借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科目,贷记“汇兑损益”科目。
(4)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例8-13] 假定G银行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并以人民币列报财务报表。2016年11月,G银行发生以下交易:
(1)11月5日,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本150 000美元,无合同约定汇率,当日汇率为1美元=6.18元人民币;
(2)11月10日,以3 000美元购入一台固定资产,当日汇率为1美元=6.17元人民币;
(3)11月15日,某客户以12 390元人民币购入2 000美元,当日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6.195元人民币;
(4)11月20日,发放短期贷款8 00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188元人民币;
(5)11月25日,向其他银行拆借资金20 000欧元,期限为1个月,年利率为3%,当日的汇率为1欧元=10.05元人民币;
(6)11月30日的汇率为1美元=6.189元人民币,1欧元=10.08元人民币。
对于上述交易,G银行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1)11月5日,收到美元资本投入:
借:银行存款——美元 $150 000
贷:货币兑换——美元 $150 000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 ¥927 000
贷:实收资本 ¥927 000
(2)11月10日,以美元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18 510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 ¥18 510
借:货币兑换——美元 $3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3 000
(3)11月15日,售出美元: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2 390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 ¥12 390
借:货币兑换——美元 $2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2 000
(4)11月20日,发放美元短期贷款:
借:贷款——美元 $8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8 000(www.xing528.com)
(5)11月25日,向其他银行拆借欧元资金
借:银行存款——欧元20 000
贷:拆入资金——欧元20 000
“货币兑换——美元”账户的贷方余额为$145 000($150 000-$3 000-$2 000),按月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余额为¥897 405(145 000×6.189);
“货币兑换——人民币”账户有借方余额896 100(927 000-18 510-12 390);
“货币兑换”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为¥896 100,贷方余额合计为¥897 405,借贷方之间的差额为-¥1 305,即为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 ¥1 305
贷:汇兑损益¥1 305
(二)外币交易的日常核算不通过“货币兑换”科目,仅在资产负债表日结转汇兑损益时通过“货币兑换”科目处理。
在外币交易发生时直接以发生的币种进行账务处理,期末,由于所有账户均需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因此,所有以外币反映的账户余额均需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余额,其中,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所有账户借方余额之和与所有账户贷方余额之和的差额即为当期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例8-14] 仍以[例8-13] 资料为例,日常核算中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1)11月5日,收到美元资本投入
借:银行存款——美元 $150 000
贷:实收资本 $150 000
(2)11月10日,以美元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3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3 000
(3)11月15日,售出美元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12 390
(6.195×2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2 000
(4)11月20日,发放美元短期贷款
借:贷款——美元 $8 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8 000
(5)11月25日,向其他银行拆借欧元资金
借:银行存款——欧元 20 000
贷:拆入资金——欧元 20 000
资产负债表日,编制账户科目余额(人民币)的调节表:非人民币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人民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
表8-1 科目余额(人民币)的调节表
相应会计分录为: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 ¥1 305
贷:汇兑损益 ¥1 305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还是采用统账制记账方法,只是账务处理程序不同,但产生的结果应当相同,计算出的汇兑差额相同,相应的会计处理也相同,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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