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帝四经》中,言及执法必须公正无私,比比皆是。[19]上录黄帝之言,重在告知“执道者”即当政司法者,必须“去私立公”而成为“天下”之“稽”即行为榜样。执法者必须公正无私,是自黄帝起就成了我国司法的优良传统的。《黄帝四经》正是如此屡屡论及执法为民的,例如: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
《黄帝四经》中,言及执法必须公正无私,比比皆是。例如:
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行,所以治也。[17]
公者明,至明者有功……无私者智、至智者为天下稽。[18]
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19]
上录黄帝之言,重在告知“执道者”即当政司法者,必须“去私立公”而成为“天下”之“稽”即行为榜样。
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位,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殃。[20]圣人不为始,不专己……因天之则。失其天者死……[21]
上录黄帝之言,重在告知“执道者”即当政者必须仿行天地之无私而以公心执法,否则,必因“失其天”,“天”必“降殃”而致其“死”。(www.xing528.com)
执法者必须公正无私,是自黄帝起就成了我国司法的优良传统的。
当然,“天”也者,毕竟虚无缥缈,黄帝其时的人们也只能如此认识与判断。所以,《黄帝四经》有“虚无形,其寂冥冥,万物之所从生”;[22]“恒无之初,洞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已。湿湿梦梦,未有明晦……”[23]等对“天”的描述。因此,“则天”而行,包括“则天”执法,除在精神指导上认同“天覆地载”世上的万物而无偏私之外,最具体、最易理解的便是“以民为天”。从执法上来说,就是执法必须符合民心民意,维护民利民益。《黄帝四经》正是如此屡屡论及执法为民的,例如:
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24]
号令合于民心,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25]
吾畏天爱地亲民,立无命,执虚信。吾爱民而民不亡,吾爱地而地不荒,吾受民而民不死。吾位不失。吾苟能亲亲而兴贤,吾不遗亦至矣。[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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