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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十大成案集解析:行政公务与地方性成案研究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公务类成案是由某一行政行为而产生,通常是以公文形式为载体。《清代成案选编》中收入的《加减成案新编》、《两歧成案新编》、《刑部比照加砬成案续编》、《刑科成案》等就是司法成案集。地方性成案则是由总督或巡抚等地方长官批准形成的。现见的清代成案集,不仅数量较多,而且有十多部文献卷帙浩繁,非多日不能浏览一遍。为方便读者阅读,下文就《清代成案选编》甲编收入的十种篇幅较大的成案集的内容结构作一简述。

清代十大成案集解析:行政公务与地方性成案研究

杨一凡[1]

摘 要:清代成案是研究清朝法律史不可或缺的重要的珍贵资料。现见的几万件成案,比较充分和生动地展现了当时国家机器运转和法律实施的情况。行政公务类成案的整理出版,有益于进一步开拓清代行政、经济、民事、礼仪、军政、外交诸领域法律制度的研究;加强司法成案的整理和研究,有助于比较客观地阐述清代的刑事法律制度。

关键词:成案;司法判例;《清代成案选编》

多年来,围绕着如何认识清代成案性质的问题,学界存在不同看法。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大多把成案的性质界定为“司法判例”。为推动清代成案的深入探讨,并为清代法律史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资料,我编辑了《清代成案选编》甲编(50册)[2],与陈灵海教授合编了《清代成案选编》乙编(30册)[3],这两部丛刊收入清朝代表性成案近40种。

《清代成案选编》甲编收入清初至乾隆朝代表性成案集15种,主要有《定例成案合镌》、《定例成案合镌续增》、《成案汇编》、《成案续编》、《成案续编二刻》、《成案所见集》、《成案所见二集》、《成案所见三集》、《成案所见四集》、《内务府庆典成案》、《关税成案辑要》、《南河成案》(选编)、《松所盐务成案》、《湖南省例成案》(选编)、《江苏成案》。此外,还收入历代通行成案1种[4]

《清代成案选编》乙编收入乾隆朝至清末的代表性成案集20余种,主要有《漕运成案》[5]、《襄堤成案》[6]、《加减成案新编》[7]、《两歧成案新编》[8]、《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9]、《约章成案汇览》(选编)[10]、《同治年间内务府与户部交涉款项成案》[11]、《粤东成案初编》[12]、《清丈成案》[13]、《藩司衙门奏销地丁成案》[14]、《海盐县新办塘工成案》[15]、《刑科成案》[16]、《栗恭勤公砖坝成案》[17]、《山东运河成案》[18]、《通商章程成案汇编》[19]、《续通商章程成案汇编》[20]、《直省洋教成案》[21]、《交涉成案简明便览》[22]、《办矿成案》[23]等。(www.xing528.com)

在中国古代,“成案”通常是指已办结的公文卷宗,也指诉讼中判定的案件或办理的行政、经济诸事务的先例。如唐韩愈《昌黎集》云:“丞位高而偪,例以嫌,不可否事,文书行,吏抱成案诣丞。”[24]宋史·慎从吉传》:“景德初,上言求领事务,判刑部。颇留意法律,条上便宜,天下所奏成案。率多纠驳。”[25]此类记载不胜枚举。进入清代后,成案的编纂空前兴盛,然就其内容、功能来说,大体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公务类成案;一类是以刑案为主的司法成案。

行政公务类成案是由某一行政行为而产生,通常是以公文形式为载体。这类成案内容广泛,有行政、经济、礼仪、军政、外交等事务管理方面的成案。《清代成案选编》甲、乙编收入的成案集中,如《关税成案辑要》、《松所盐务成案》、《南河成案》、《襄堤成案》、《漕运成案》、《山东运河成案》、《办矿成案》、《清丈成案》、《海盐县新办塘工成案》、《栗恭勤公砖坝成案》、《同治年间内务府与户部交涉款项成案》等系财政和经济管理类成案集,《内务府庆典成案》系礼仪类成案集,《约章成案汇编》、《通商条约章程成案》、《续通商章程成案汇编》、《约章成案汇览》、《直省洋教成案》、《交涉成案简明便览》等系对外事务方面的成案集。

司法成案是通过审判活动产生的,以具体案例为表述形式。清代司法成案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别。从广义来讲,凡已结案的案件都属于成案范畴。狭义即一些臣工条奏、法律文书中所说的“成案”,是指案情在没有律、例正文援引的情况下,以比附方式判决并经中央机构准咨或由皇帝钦准但尚未被确认为“定例”或“通行”的案件。在清代,各省呈报到朝廷的各类案件,分部受理,刑部主管刑事案件,吏部主管在选补、考课、封授、袭勋等方面官员因违制给予行政处分的案件,户部主管户口、田土、赋税、仓库、漕运、盐务等方面的案件,礼部、兵部、工部也按各自职权受理现管案件。《清代成案选编》中收入的《加减成案新编》、《两歧成案新编》、《刑部比照加砬成案续编》、《刑科成案》等就是司法成案集。

除朝廷处理各项事务形成的成案之外,各省还有一些治理地方事务的成案,如《湖南省例成案》、《江苏成案》。在诸如《定例成案合镌》、《成案汇编》、《成案所见集》等不少成案汇编文献中,也收入了很多行政事务先例类成案。朝廷处理各项行政、经济、军政、外事等事务形成的成案,都是经部、院等中央机构准咨或经皇帝钦准产生的。地方性成案则是由总督或巡抚等地方长官批准形成的。

现见的清代成案集,不仅数量较多,而且有十多部文献卷帙浩繁,非多日不能浏览一遍。为方便读者阅读,下文就《清代成案选编》甲编收入的十种篇幅较大的成案集的内容结构作一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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