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绝圣去智,民利百倍”,因此,他否定“为学日益”。什么叫“为学日益”?梁启超曾这样解释:就是“为求智识起见,应一日一日地添些东西上去。”即不断地学习社会文化知识,从而扩大知识面,增长智识。这就是儒家所讲的、常人所说的学习。这种学习好不好?当然是好,因为它使人越来越聪明。可是老子说不好,它使人变得奸猾,使社会变得堕落,争斗不已,要“绝圣去智”才好,故而否定“为学日益”的学习途径。这就是老子的错误了。为什么说是老子的错误呢?因为人之所以为人,绝不只是像动物那样日求三餐,夜求一宿,人不但有占有的欲望,人更有创造发明的欲望。人在创造发明中得到无比的欢欣和快慰。这也是上天赋予人的一种意欲。社会的文化知识、文明巧利,既已由前辈创造出来,后人为了更好的发明创造,那能不去学、不去用呢?人的这种好奇、探究、创造的意欲没法压抑。因此“绝圣去智”是没办法做的事。况且,人在创造发明中还得到动物没有的幸福和满足。对这一点,老子自己也是肯定的。“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越是无私地为社会、人民劳动创造,自己就越是感到欢乐和幸福。圣人“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当然是十分高尚的。但不仅圣人能够这样,老百姓也是能够这样的。所谓“一阐提人皆能成佛”。只是需要假以时日。所以,教人们学习文化知识与创造发明不但不是冲突的,而且是有益的。虽然智识的增长,难免会增加社会的争斗,但这只能通过继续教育来解决,而不应“绝圣去智”。故此“为学日益”这种学习途径也不应否定。至于“为道日损”,河上公作注说:“道,谓自然之道也,日损者,情欲文饰日以减损也。”意思是说从事“道”的学习,应一天天减少自己的情欲和文化知识。河上公注得对,只是意犹未尽。所谓“道”既是生产万物的母体,亦指万物演变的规律。从教学的角度来说,老子启示我们:理性知识的学习,是与感性知识的学习完全不同的。要明白事物演变的内在规律,就不能囿于个人具体的知识经验。必须懂得从事物的具体现象中“跳”出来。要透过事物的表象,舍弃事物那非本质的东西,而抽出其中的本质规律,才能一步步地掌握事物的原理,也就是事物的“道”。这就是“为道日损”的又一层意思。与我们今天讲的认识的第一个飞跃,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过程很相似,它是一种抽象的思维,是对事物进行本质的、整体的和内部联系的概括认识。远在2500年前的老子,对认识的问题能提出如此独到的见解,委实令人惊叹。
此外,“为道日损”还启示我们,知识的分科并非越细越好,它不但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还极可能使学生背离自然大道越来越远。所以老子反复说“少则得,多则惑”,“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善于教育的人应引导学生抓住事物的本质,举一反三,以一统众,自能教的轻松,学的愉快。(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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