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课程政策的价值基础,主要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课程政策的价值取向模式,它由一系列价值观念和价值原则构成;二是指价值取向模式赖以存在和确立的理论依据和假设。(注:劳凯声、刘复兴.论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载袁振国主编者.中国教育政策评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8.1.7—60.)课程政策的价值取向通常是由一系列层次不同的要素构成的,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政策理想、意识形态、政策评价标准等。”(注:陈振明主编.政策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9.1.485.)其中,政策理论和意识形态属于系统化的政治思想体系,它对政策具有根本性的价值指导作用。而政策理想则是“对政策体系和政策过程的期望和对未来发展的设计,是社会的定向因素和精神支柱,从而规定了政策动机、政策目标、政策方向和指导原则。……政策理想在政治社会化的作用下,往往转化为一些坚定不移的政治信念,……它在相当的程度上决定人们的政策行为。”(注:陈振明主编.政策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9.1.485.)而这里所谓的信念大体上可分为政策原则方面的信念及政策理想方面的信念,前者确定了政策过程的原则和标准,也将制约和影响政策主体的政策行为,而后者则是希望政策系统和政策过程能达到的一种期望的状态。显然,政策理想对课程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具有直接的价值指导作用,它构成了课程政策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部分。政策评价标准则是建立在一定政策理论、意识形态、政策理想基础之上的衡量课程政策好坏的价值标准。
在课程政策研究中,“价值中立”的观点能否成立?课程政策制定及其研究是否需要“价值涉入”?对于这一问题,曾有过两种对立的观点。回顾一下政策科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价值中立”的观点曾经产生过很大影响。政策科学的奠基人H·D·拉斯韦尔认为政策科学的哲学基础建立在理性实证主义之上,政策分析要坚持科学的方法论;M·韦伯也以“价值无涉”或“价值中立性”为特征的社会科学方法论为这种倾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方法论基础。然而,Y·德罗尔等人则认为政策分析不可避免地要引入价值因素,他认为政策科学应以探讨价值、价值协调、价值代价和信奉价值的行为为基本内容,帮助决策者对价值观念进行选择。这一思想经过20世纪60—80年代对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反思之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强调“价值涉入”已成为一种趋势。与这个趋势相适应,政策研究和分析的范式也由强调“价值中立”的研究范式向强调“价值涉入”的研究范式转变。有鉴于此,课程政策研究不仅应当而且可以涉入价值并进行价值分析。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政策不过是人们在比较、鉴别、协调、平衡的基础上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而政策活动本质上是决策主体的一种主动的价值选择活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价值不仅体现着对人的需要的某种满足,而且还体现着人的主动追求,它意味着价值理性对于工具理性的优先性。此外,政策制定作为一种追求目标的方式,它不同于规范的途径,也不同于“有效性”的途径。在这两者中,前者往往为政策制定规定特别的价值观;而后者则在假设目标既定的前提下,专心于取得较理想的结果,尽可能地扩大利益与成本的比值。目前尤为缺乏的正是不同于前两者的一种“关于价值追求的哲学”,以作为政策制定的各种途径、方法和技术的基础,并可以给现实可行的未来蓝图设计这一关键性工作提供富于启发性的指导。(www.xing528.com)
需要指出的是,价值问题虽然是政策制定哲学中一个受到广泛注意、并且越来越得到人们重视的主题,但价值研究中的“价值”不同于经济学所讨论的价值,它是指一个系统的偏好存在,它也暗含着决策者的价值偏好。因此,从价值与决策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决策过程通常受决策者价值体系的制约。一定价值体系决定决策者的态度、信仰和原则,一定的政策也总是带有决策者的价值观念。具体表现在:首先,政策制定者信奉的价值观不同,其要实现的目标便不同,因而所指示的行动方向也不相同,这就会影响到一些事关重大的政策的制定。其次,在确定哪些是需要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加以解决的问题方面,即在政策问题的认定方面,信奉不同价值观的政策制定者会表现出很大的差异。第三,即使是针对同一个问题,为了同一个目标,持相同价值观的政策制定者在不同时期也会制定出不同的政策,引导有关机构和个人采取不同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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