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不是一个摆设,社会为学校设置课程,最终是为了使学生在一定的轨道上成长。实现这一目的一个前提是:课程必须在实际上成为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亦即作为一种“知识”来说,不仅在制度上具有合法性、权威性,而且在教师与学生的心目中具有合理性、权威性。若非如此,课程文本便无异于一堆废纸。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缘故,才会出现“领悟的课程”、“运作的课程”及“经验的课程”等超出“课程本身”的一些所谓的课程概念,才会出现“课程与教学整合论”之类的理论观点(注:张华:《课程与教学整合论》,《教育研究》,2000年第2期。)。撇开这些概念与理论观点所存在的可商榷之处不论,其对于实施问题的重视应当成为课程研究的一项基本要求。
课程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对作为法定教育知识之基本形式的课程文本的改造与完善作出贡献,这种改造与完善的一个基本前提无疑是对于课程文本的反思。问题在于:对于课程文本的反思是否仅仅通过对课程文本本身的研究便足以进行?应当说,对于课程文本本身的研究所获得的通常只是研究者本人基于自己的价值取向而对课程的认识,这种认识只是对课程文本的反思的一个部分,即专家反思,它需要由通过课程实施研究所获得的教师、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人员、家长乃至其它社会成员对课程的认识来比照与修正,最终形成对于课程文本的广域的社会反思。
那么,课程实施的社会学研究究竟研究什么呢?课程社会学对于课程实施的研究,所关注的不是课程实施的途径、方式、原则及规范之类的东西,而是课程在其实施过程中的命运。在这里,上面阐述的课程本身的概念当再显其价值所在。即:既然课程是一套法定教育知识文本,那么,无论是课程授受也好,课程评价也好,从社会学视角来看,课程实施都是对于课程文本的社会解读过程。课程实施的社会学研究的任务,是要揭示出教师与学生是如何在其社会角色及群落文化的影响下以及在互动情境中对课程文本中的原有教育知识加以理解、接受、重构或拒斥的,法定的课程文本是如何被转换成实际影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社会化过程“课堂文化”的,揭示出各种有关的社会角色扮演者(教育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及其它社会成员)对课程文本是如何进行评价的。换言之,课程实施的社会学研究感兴趣的是,在课程文本诞生之后,究竟有些什么样的社会过程?(www.xing528.com)
据此,我们便可提出课程社会学研究的对象的第三个方面:作为课程文本之社会解读过程的课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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