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制组织形式是由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行使特定权力和履行特定职责的组织机构,委员会的形式很多,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综合的和专门的、常设的和临时的、直线式的和参谋式的等等。不过,委员会多数是为了补充和加强直线组织而和直线组织结合起来建立的,是为达到某种特定管理目的的组织形式。
常设的委员会一般有两种存在形式:直线式和参谋式,如图5-6所示。直线式委员会具有直线机构的权力,可直接对下级发号施令;参谋式委员会是为决策机构服务的,没有决策权,只能起参谋指导作用。
图5-6 委员会制组织形式(www.xing528.com)
作为经营管理的一种手段而设立的委员会,与其他组织形式明显不同的是,其活动特点是集体行动。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能够集思广益,反映各方利益需要,有助于沟通和协调,防止个人滥用权力。这种组织形式的缺点在于为达成意见一致,往往决策迟缓或折中调和,委员责任不明确,可能出现无人负责现象。
上述诸类型组织形式,都是为达到各自特定的目标而设计的,但均有其优缺点。人们仍在不断探索研究,比如,在矩阵制结构基础上,设计出按项目管理的三维组织结构,由专业职能部门、产品事业部和地区管理机构三个方面结合;共同研究某种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面生产的矛盾,加强信息沟通,以适应大规模生产和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的需要。又如,在事业部制结构基础上,在最高管理层与各个事业部之间增加一级管理机构,来负责统辖和协调所属各个事业部的活动,把事业部制结构发展成“超事业部结构”这种新的组织形式。还有的把委员会制发展成跨部门委员会结构,等等。
应当看到,无论怎样好的组织形式,也只能为良好的管理提供最基本的条件和手段。没有这个良好的条件,当然不行;然而,有这个良好的组织形式,也不代表会自然而然地搞好管理。这就需要配置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去利用这个条件、运用这个工具;并且要制定科学的组织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还要善于发现现有组织形式的弊病,不断地创新,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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