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方(包括承办方)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展会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展览项目运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一)安全管理事项
除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规定的公共安全管理事项外,展会现场的安全管理通常涉及公共卫生、展位搭建及撤展施工、展品物流运输以及群体性治安事件(见表8-9)。
表8-9 展会现场安全管理重点事项
表8-9中所列事项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具体说明如下:
1.流行病疫情
展会现场人群聚集可能产生疾病传染风险,如新冠肺炎疫情。
2.特装展位施工
主要涉及火灾、空气污染和人身安全三方面。在展会现场制作展台,以及在展台制作中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是引发展会现场火灾的隐患。使用非环保建筑材料(如甲醛含量超标材料)搭建展台,是造成展会现场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特装展位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不规范(包括撤展过程中的野蛮施工)引发的展台垮塌,以及现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忽视安全防护,是产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绿色搭建的趋势下,展台搭建除不能使用甲醛含量超标的建筑材料外,要求使用可以回收并可以循环使用的建筑材料(限制使用木质材料)。
3.展品物流
因吊运大型、重型展品作业不规范而在展会现场导致展品(设备)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事故,在国内偶有发生。
4.危险品
参展客商、观众或其他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刀具进入展馆内部。
5.餐饮卫生
因展会现场供应的餐食饮品不干净而导致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www.xing528.com)
6.知识产权
因投诉展品侵犯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此类纠纷大多发生在参展商之间。也有制造商或代理商作为观众,在展会现场专门对参展商展品“打假”而产生的纠纷。
7.物品失窃
参展客商或观众因贵重物品(包括展品)被盗,引发的投诉或报警。
8.群体性冲突
在展会现场发生的群体性冲突,常见有三:参展商之间因噪声、搭建展台遮挡、占用通道而产生冲突;观众进馆因不配合门禁管理而产生冲突;参展商因不满参展效果集体投诉而产生冲突。这些群体性冲突如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均可能酿成治安事件。
(二)安全管理要点
展会主办方必须认识到,在固定时空(展馆)的环境下,大规模的人群聚集难以避免公共安全隐患。同时,因人群聚集而产生的不同诉求,易于产生各种矛盾。因此,必须强化公共安全管理的守法意识与责任意识,警钟长鸣,预防在先,绝不可掉以轻心。
对于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风险,主办方及展览项目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如发生公共安全事件,主办方主要负责人及展览项目经理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现场,坐镇处置,并依照事件性质及相关法规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政府行政力量介入,以防止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
对于流行病疫情的防控管理,要遵循政府相关规定,展前上报防控工作方案,展中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如在展会现场发现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要按紧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政府部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展会现场的常规防控措施包括展馆定期消杀、保持通风、入馆人群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控制观众流量、快速处置发热者等。防疫工作需要主办方与展馆经营方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对于展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要从审查参展商特装展位及其搭建工程服务商上报的展台施工图纸入手,提前把关,防患未然。布展期间,要指派专业人士现场监管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交涉,要求施工方当即整改。外包主场服务的展会,应明确主场服务提供商对于特装展位搭建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对于特装展位搭建使用非环保建筑材料的问题,因国内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加以禁止(仅广交会、进博会等少数展会强制实施),故而管理不严的展会较多。
对于物流的安全管理,一要选择资质良好、经验丰富的物流机构,并在委托服务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及事故处置方法,以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二要监管物流现场的规范作业;三要督导物流服务商及时处置现场发生的事故。
对于餐饮卫生的管理,要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明确提供餐饮服务商的责任。如因餐食饮品不干净而引发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须按法规及时处置。
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管理,须依照商务部及展会举办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处置。大中型展会应邀请展会举办地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在展会期间派员驻会,以便及时处理投诉事件。
对于防盗的管理,应通过《参展手册》、现场广播提醒参展客商与观众注意财物安全,同时采取增强展馆内安保人员巡查、发挥馆内视频监控系统功能以及失窃及时报警求助等措施。
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管理,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在先,尽可能避免产生矛盾。如发生群体性冲突,则须迅速应对,妥善调解,努力防止事态扩大或矛盾激化而酿成治安事件。一旦冲突酿成群体性治安事件,应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派员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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