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会知识普遍存在于生活之中,是人类在漫长的文明演化过程中不断调试与自然和人类本身的关系中积累起来的生活智慧。默会知识以常识的形式出现,以区别于科学和哲学。常识是一种生活中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约定俗成的行动原则,是支撑生活的最坚固知识基础。默会知识又强调了这种知识的关系性意涵,即这种知识的实质也是一种共识。
生活自有其不容人们轻视的“道理”。其实它就是人们在共同体的生活中,日复一日地逐渐产生出来的习惯、经验、常识、格言和信念的总和。这些在人们的生产和交往活动中产生的习惯、经验、常识、格言和信念,属于个人、更属于群体,是他们对生活理解和适应的方式(张曙光,2016:108-109)。伦理生活总是从默会或明述的规范开始,这些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磨打出来,由圣贤提炼出来,是些多多少少有道理的规范,后世乃可得演绎其中的道理,相互质疑、驳斥、辩护、补充,辨名析理,从而形成比较完整的道理系统,是为伦理学(陈嘉映,2015:19)。默会知识与科学知识一道,在人类的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近现代以来,科学知识逐渐占据上风,甚至成为一种不容置疑和反驳的唯一知识形态,其他一切知识都要在科学的法庭面前证明自己存在的理由。科学坚持的是“人为自然立法”的原则,即人们通过科学概念、命题和推理对世界进行了规定,世界对人来说不再是混沌一片,通过科学知识世界对人清晰了起来,人们也逐渐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自信,即认为世界是可知的,人可以认识并主宰世界。这也就是一种对象性的主体性。但此时的世界成为人们控制、主宰和消费的对象。人类的现代化也恰是在科学知识基础上的对世界的宰制。这种思维是一种人对物的思维,但不能把它平移为人对人的原则。
默会知识是一种在人的互动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共同生活的知识,是一种共识性的知识。或者说,人们在长时段的互动中,逐步形成了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并以此为根据构建自己的生活和与其他主体的关系。这种知识不可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只能是在不断地调整和适应中逐步积累起来的。社会理论家孟德斯鸠曾把这种默会知识称为“民情”,即一个群体的稳定的行为方式。近代以来,科学知识的强势让这种默会知识处于“隐蔽”状态,科学理性逐渐侵蚀了民情的“领地”,这也是社会理论家哈贝马斯所谓的“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默会知识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人类相处的原初知识,而自然人情是道德的生效条件,而普遍有益的人情是道德的目的(赵汀阳,2017:88)。(www.xing528.com)
在社会工作领域,由于强调了专业的科学性,科学的理性思维逐渐成了助人活动的主导性原则,以逻辑性、程序性和可检验性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工作知识,过于强化了助人过程的科学性,从而把生活世界本身的原则忽略不计。意图用理性的设计去规制生活,从而把生活塑造成了千篇一律。对社会工作者的规范也成了一种程序化的要求,以一种普遍性的原则来统一民情的地方性和本土性。科学化和程序化的社会工作把自身从综合性的维度降低到了单一性的维度,即社会工作把自己作为一种手段来看待,恰恰丧失了自身的专业性,特别是专业的伦理承诺。“所谓社会工作的综合性是指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的过程中不只是把要解决的问题看作一件简单的、纯粹的事,或者就事论事,而是把要解决的问题看作是服务对象(一个具体的人或群体,而且是有自己的生活经历、在一定的环境中生活的人或群体)遇到的人生困难”(王思斌,2018:43)。
尊重默会知识作为适度伦理原则的承诺之一,就是要克服传统规范伦理中的唯科学原则,把社会工作者的规范约束建立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基础上,让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建立在具体的时代性基础上,以历史性原则为基础去探寻时代性的助人困境,而不是以理性原则去主宰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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