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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国内教材在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等伦理议题研究方面的应用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之所以把国内通行的几本教材作为文献综述的主体内容,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国内伦理研究的文献很少,且多数论文式的研究都把问题集中在了专业某一个分支中的伦理议题,诸如老年社会工作和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和残疾人社会工作等。在此背景下,从广义上说,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公共福利和社会救助等概念具有相同的内涵。

文献综述:国内教材在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等伦理议题研究方面的应用

以上内容梳理了国内外关于社会工作伦理研究的主要方面和内容。毋庸讳言,社会工作伦理研究是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领域,特别是理论方面的研究应该成为实践研究的基础。而伦理问题即使在哲学伦理学领域都是艰深的话题,对应到社会工作的伦理问题就更显得有些“冷门”。

之所以把国内通行的几本教材作为文献综述的主体内容,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国内伦理研究的文献很少,且多数论文式的研究都把问题集中在了专业某一个分支中的伦理议题,诸如老年社会工作和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和残疾人社会工作等。也有的研究把问题聚焦在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方面。研究显得零散而缺乏系统性,多数研究也仅是针对实际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别化的对策。二是国内几本社会工作伦理教科书,虽然是教材性质,但其内容多具有研究性的特点,论述较为系统,论题较为集中,基本能够代表国内相关研究的一般性水平。

在有关社会工作伦理的各种讨论中,把伦理守则等同于职业道德、把遵守伦理规范同等于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是非常重要的研究路径。很明显,这种研究思路默认为,职业道德与伦理守则是一致的。中国大陆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是比较典型的代表,香港地区《注册社会工作者工作守则》,台湾地区《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社会工作机构颁布的伦理守则中都有类似的条款论述。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建立在细密分工基础上的社会,人们之间的社会性关联度空前加剧,没有人可以按照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生存,特别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整个世界都逐渐连为一体。社会分工的重要载体就是纷繁多样的职业分类。一种职业,既是现代人的谋生手段,也是现代社会结构的重要单元。换言之,职业是社会成员相区分的重要依据。

某一职业的出现,首先意味着能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某一种或某几种资源,从而确立起这一职业存在的合法性。从事某一职业,不仅意味着具备提供相关社会资源的能力,更意味着以此职业构建起了与整个公共社会相关联的通道。各种职业相区别,也不仅因为所提供的资源不同,更意味着其所塑造的职业群体具备相应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突出地体现在每一职业都对从业者提出了从事该职业的相关要求,这种要求以职业道德为名,规定了其职业观念、职业身份、职业行动和职业发展等众多内容。

职业道德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本职业从业者的内部规定性,即狭义规定性;另一方面也是本职业从业者的社会规定性,即广义规定性。但归结起来,狭义的职业道德内涵于广义的职业道德之中。因为一种职业的内在规定性的前提是其在社会分工的序列中能够占据相应的位置,即被整个社会所需要。很明显,如果把职业道德等同于伦理规范,就是在凸显狭义的职业道德,把对从业者的规范作为职业道德的唯一内涵,刻意强化某一职业的特殊性,从而在这种强化中斩断了其与其他职业、甚至整个公共社会的关联。当下,很多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地方性行业机构都会为新入职的社会工作者提供各种专业培训,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机构也会不断提出新的职业道德规范。这就给从业者造成一种这样的印象,似乎社会工作者是一种极其特殊而专业的职业,其职业道德的内涵让从业者无法与现实的社会秩序建立起有效的关联。正如学者沈黎所言,“我国2012年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在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内容较抽象,在专业价值特征、伦理标准和结构方面仍存在不足,对当下的社会工作伦理情境难以有实际有效的指导作用”(沈黎,2017:18)。由此,也就为所谓伦理困境在实践中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职业道德首先是一种具体的职业规范,但这种规范的基础只能是更加一般性的社会规范。在此意义上,社会工作伦理的实质就是广义上的社会工作职业道德。质言之,要把职业道德和社会工作伦理作为社会工作专业道德属性的双重维度来理解,而不是把其合二为一。

与此同时,对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历程的理解和定位也是理解社会工作伦理问题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工作专业是在西方文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近代以来,工业革命导致的社会转型加速了传统社会福利模式的解体,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制度导致了社会收入分配愈益两极分化,从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社会关系,将以初级关系(血缘、地缘关系等)为主的社会变成了以次级关系(业缘关系)为主的社会,城市化的生存方式导致大量新型社会问题的出现”(李迎生,2010:36)。在此背景下,从广义上说,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公共福利和社会救助等概念具有相同的内涵(李迎生,2010:3)。

虽然,“社会工作”是外来词,是由英语socialwork直译而来的,和汉语语义中的“社会工作”一词有着很大的差别(李迎生,2010:3),但从其诞生背景看,其有着强烈的价值追求,对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给予了强烈关注,并试图通过科学化的专业服务为减少社会问题做出贡献。因此学界也把社会工作定义为是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平等公正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及社会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专业和职业(李迎生,2010:6)。从内在特征来说这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是在社会工作的助人价值观指导和专业伦理的约束下,运用专业方法进行的服务(王思斌,2018:40)。

研究者们一般把社会工作的价值结构大体上划分为三大层次。“第一层次为社会工作的一般价值,也就是社会基本价值或一般价值,为所有社会成员所共享。第二层次为社会工作自身的价值体系,这一层次受第一层次价值的影响,同时具有自身的独特性。第三层次为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通俗而言,即社会工作的职业道德”(李迎生,2010:68)。没有价值与伦理,社会工作者获得的知识及使用的技巧将变得一无是处。所有专业化的职业都建立于价值基础之上,并受伦理守则的引导。相对价值而言,伦理是对一种相关的行为的标准和期望,用以规范有关个人和团体的责任。专业伦理一般也称为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或准则(李迎生,2010:85)。“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功能有三个方面:其一,它成为社会工作这一专业的指南针或行为准则,规范该专业人员的言行。其二,它使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凭借其专业伦理维护专业的原则、权威。其三,它作为一种标准,能借以评判该专业的实施效果”(李迎生,2010:86)。

学者们不仅强调了社会工作的现实关怀和价值诉求,也意识到了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发展社会工作最重要的是与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建构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体系

专业社会工作最早产生于西方社会,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不同,社会需求、社会矛盾和问题表现差异很大,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发展表现出了不同特色,社会工作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有不同的实现方式和发展模式,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社会工作伦理在其运用过程中表现出的文化差异。产生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工作及理论,其价值观及文化背景具有基督教犹太教传统,因而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不同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基础往往会发生冲突。其表现在:第一,中国社会的文化传统强调家庭依赖和尊重权威,西方国家传统的社会工作理论是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前提的,比如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在社会工作中关于“照顾”的概念和理解就完全不同。第二,各个社会面临的问题与情况不同,西方国家社会工作的前提是经济发展相对富裕,并且经济发达国家会提供一系列成熟的国家福利政策与服务。但是对于农业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西方的社会工作方法恐怕就难以适用。因此,开展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十分必要。(www.xing528.com)

“要加强中国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建设,首先应表现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理念与目标上,而理念与目标通常与社会工作独特价值追求和促进社会改变的宗旨不可分割。对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理念可围绕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使命进行阐述。西方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建立曾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从早期宗教意义上的救助到后来人道主义义务的体现,显示出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基础。而中国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目前正处于建构过程中,这是一个借鉴与创新、批判与发展的过程。针对上述现状,我们必须遵守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观,以此作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价值体系建设的基础。面对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怎样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迫切需要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体系建设”(赵一红,2019:22)。

社会工作教育界和实务界也在社会工作伦理规范就是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这一问题上有着高度的共识。社工要有良好的专业行为及操守,必须知道相关行业守则。有些社工由于对专业伦理认知不足,以致在实务操作上出现严重的失误。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依其哲学信念和价值取向发展而成的一套理论实施原则,以作为引导与限制助人活动的依据,也可以说是社会工作者用来表达专业行为和指挥其行为的一组道德准则或标准。社会工作伦理是社会工作专业的行规,是社会工作价值的表现以及社工的行为准则。它的功能包括:实践社会工作理想上可以应用的原则:社工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指南;判断社会工作实务适当与否的标准;专业伦理规范适当行为;提供社会信任(莫世民,2017:129-130)。

而在有关社会工作因价值问题而在实务中产生所谓伦理困境的问题上,整个社会工作行业有着最高程度的共识,并在理论和方法上进行了持续的探索。一方面,社工对服务使用者、机构、专业本身、社会、其他人员和同事都负有一定的伦理责任。社工有时必须同时处理角色冲突和角色地位问题,经常会遇到进退两难的困境。“怎样处理伦理两难的问题,是新入职社工最薄弱的部分。一般来说,社工面临的专业伦理两难包括处置目标与法律、规则或政策有所冲突的问题;社工面对案主诚信或保密问题;与同仁关系方面;有限资源的分配问题;与法律诉讼有关的问题”(莫世民,2017:134)。但另一方面,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又在不断制造新的理论和实践困境。

总体上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界对如下问题有着基本的共识:伦理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基石,它被认定为社会工作与其他助人专业最不同的部分。其最基本的作用是保障案主得到专业的、合乎其权益的服务、保护社会工作行业不被不守规者玷污。社会工作伦理是关于社工在以职业身份面对各方关系时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的规定,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发展较成熟。探讨的是社会工作的价值和信仰,以及将之践行出来的一套指南和规范。价值观是“内核”和“灵魂”,除非在基本的哲学层面讨论得很清楚了才可以变。

社会工作职业伦理底线,应是从业人员基于对共同信守的专业价值观的理解而确定的“不应为”“不可为”的事情。这些底线是比照专业价值观、确认某些行为与之有较严重抵触而划出来的。但困难在于,专业价值观是抽象的,人们对价值观的理解和侧重会有很大差别。这可能造成实际上人人都有“底线”,但这些底线并不相同。职业伦理,特别是具体守则,试图统一价值观和对它的理解,将之落在一些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上,为社会工作从业者们界定出“底线”。若这个过程是社工们充分参与、真正认同的,那么他们也更可能去自觉遵守。当务之急是细化和修订符合本土发展现状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行业协会应肩负守护社会工作职业伦理之重任。未来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发展的议题包括本土化方向的研究、行业组织的发展以及社会工作教育、建立职业归属感等方面。

在有关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的解决方法方面,学界也有着高度的共识:造成伦理困境的根源是现代社会的多元价值事实,因此,解决的办法就要落实在为多元价值进行优先性排序。这是一种在国外社会工作界颇为流行的方法,其传入国内之后也成为一般性的方法流行于大学课堂、培训机构和一线专业机构中。虽然国内学者也在强调建构中国本土化的伦理规范标准,但由于对这种基于价值多元的困境解决方法的默认,因此无法有效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伦理标准——毕竟价值再过多元,中国人有关美好价值的追求也具有一般人类性的特征。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是以专业价值理念为基础的助人服务活动,并以此专业价值观制定了相应的伦理规范守则以指导社会工作者的实务活动。社会工作学界和实务界一直自认为在其专业和职业发展中存在着所谓伦理困境。这种困境首先出现在一线社会工作的助人服务过程中,表现为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无法有效进行决策,从而陷入两难境地。中外学术界也在不断尝试对实践中的伦理困境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从而找到破解方法。

通行伦理守则本就对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给出了明确的规范做法,但这并未给社会工作者的实务活动带来有效指导,反而促生了“伦理困境”,且明知故犯的现象无法克服。这与在现代伦理学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规范伦理学思路一脉相承。通行的社会工作研究试图一劳永逸地克服所谓伦理困境,并把这种困境的根源仅仅理解为多元价值的冲突,解决方法也自然只能是对价值进行优先性排序。我们认为,任何价值都不是自足的,其全部意义是与特定时代人的主体性内涵息息相关的。因此,分析现实中的伦理困境就要回到我们真实生活的世界之中,回到人们关于世界的观念性理解之中。质言之,伦理困境是一种由特定思维方式造成的理论困难。

对这一困境的研究表明,其根源于现时代的价值多元化处境,社会工作者无法有效在多个价值项中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故此,以对价值项进行优先性排序的方法破解这一困境。但优先性排序必然涉及排序标准问题,标准必然会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表现各异,也必然会触动现代价值无高低之分的基本前提。任何价值都只能以特定价值主体为存在前提。如果只是一味强调多元价值,必然使得价值脱离具体情境,抽象化的价值从而具备了无法替代的神圣性,以致根本无法在众多抽象价值之间进行有效的取舍。社会工作者是实现专业价值的行动者,是践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承诺的重要载体。社会工作者的实务活动是在其与受助对象的关系中实现的,主体间性是理解和分析社会工作价值相关问题的理论前提。

适度伦理,一方面要克服因社会工作价值抽象化所造成的伦理规范过度制度化问题,另一方面要建构社会工作者实现专业价值所必须遵循的实践原则。回归生活世界、找寻生活意义、追寻幸福生活是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路径。任何价值都只能是价值主体对生活意义的理解,这种理性理解只能在历史性的实践中与生活本身实现统一。

适度伦理对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伦理的建构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一方面,适度伦理原则可以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伦理的理论研究开拓新的思路,从规范本身的研究专向对规范的解释和运用研究,并从伦理承诺出发对社会工作的伦理内涵进行进一步的丰富。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必须对当下中国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有清晰地把握,从而在这一特定情境中奠定专业价值的现实基础,为实务活动建构有效地行动指南。社会工作者职业生涯规划、社会工作组织和行业的发展也必须以适度地价值理念和伦理规范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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