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图书馆界一致认为“服务是图书馆的基本宗旨,是贯穿图书馆发展的主线,是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观”。和谐社会下图书馆服务的基本原则包括满意原则、开放原则、创新原则、方便原则和平等原则。
图书馆服务中的满意原则是图书馆服务诸原则中的核心原则。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安达利(S.S.Andaleeb)和西蒙兹(P.L.Simmonds)提出了测评读者满意度的五个命题:感受到的图书馆资源质量越高,读者满意度就越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反应性越强,读者满意度就越高;感受到的图书馆工作人员能力越强,读者满意度就越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道德行为越积极,读者满意度就越高;感受到的图书馆设施越好,读者满意度就越高。读者是否满意及满意程度如何,是衡量图书馆服务质量好坏的最终标准。
图书馆服务中的开放原则是图书馆服务的首要原则,开放是服务的前提,没有开放便无服务可言。开放服务已成为现代图书馆的重要特征。现代意义上的图书馆开放,是一种全面的开放,包括资源开放、时间开放、人员开放和馆务公开。
图书馆服务中的创新原则就是要进行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创新等。先进的服务理念是创新的基础,服务是一种品牌、一种文化。从图书馆服务的发展趋势看,图书馆服务的内容亟须创新和拓宽,其主要趋势是加大信息服务和便民服务的力度。服务方式方法创新就是改变以往单一的馆藏文献的外借与馆内阅读服务模式,利用现代网络平台,提供各种数据库服务、知识库服务,以及多种在线或离线信息服务。(www.xing528.com)
图书馆服务中的方便原则就是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这是所有服务共同追求的目标。不能提供方便的服务势必不受人们欢迎,甚至遭到抛弃。方便是服务的本质,方便是服务的核心。图书馆服务中的方便原则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馆舍位置要方便读者,资源组织要方便读者,服务设施要方便读者,服务方式要方便读者等。
图书馆服务中的平等原则,要求图书馆以博爱精神关爱每一位读者,尊重每一位读者,维护读者的合法权益。在图书馆服务中贯彻平等原则,就表现为对读者权利的充分维护。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图书馆读者应享有的权利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平等享有取得读者资格的权利;平等享有阅读的权利;平等享有个人人格和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平等享有提出咨询问题的权利;平等享有参与和监督图书馆管理的权利;平等享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的权利;平等享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平等享有接受安全、卫生等辅助性服务的权利;平等享有对图书馆工作进行评价的权利;平等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改进、赔偿或诉讼的权利。只有充分维护和保障上述读者权利,图书馆服务中的平等原则才能得到贯彻。“读者的权利不可侵犯”应成为所有图书馆馆员铭记的职业信念。图书馆面前人人平等是图书馆界的“人权宣言”。
总之,图书馆服务基本原则的实质就是要图书馆从建筑、资源建设、管理等方面着手,满足一切读者的合理需求,以达到图书馆建筑与自然、图书馆与社会、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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