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宋代涪州知州的选任,上文中已经有讨论,但由于文中论题涉及宋、明、清三朝人物,故对赵宋一朝情况的分析略显单薄。今拟据其题名线索(参见表一),再就宋代涪州知州选任中的某些情况,以及涪州地方治理的方式及效果加以分析。
通过逐一比对白鹤梁题刻所镌宋代诸知州出身、行迹、官职迁转等情况,我们发现宋代涪州知州的选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知州多非科举出身。从前文列表统计来看,题刻所见涪州知州中,有科举经历者北宋仅2人,南宋则为6人。据统计,涪州所在夔州路文臣得入正史者,北宋缺,南宋仅1人,而同时期,两浙路这一数量分别是100人和148人,京东路是110人和14人,就连同处偏远的福建路也达到66人和50人,而同处蜀地的成都府路则是40人和30人。[44]这些看似并不相关的数据实则能够从某一侧面说明,涪州文官在当时所任全部知州中的比重应该也是很小的。当然,两宋之间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那就是南宋涪州知州中科举登第者的数量多于北宋。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入宋初期,宋廷虽有效瓦解了后蜀孟氏政权,但是由于长期的割据背景和蜀地独特的地理位置,加上归并时措施失当,将领贪渎等因素,导致蜀境长期不安。为此,至少在真宗朝以前,宋廷治蜀主要以武将为主,特别是涪州所在的川东一带,土瘠民贫,当地土族桀骜难驯,故以武夫当政,自可有效防止民乱。加之彼时宋廷规定“西蜀、岭表、荆湖、江浙之人,不得为本道知州、通判、转运使及诸事任”[45],因此涪州及周边地区少有文臣知州存在。而自真仁以后,随着赵宋政权从整体上得到巩固,蜀地乱局亦逐渐消弭,此时科举出身官员,经过历年沉淀,数量亦逐渐上升,因此文官入蜀成为一种可能,然此时涪州及夔州路大部分地区,在宋人心目中仍属乱邦、危邦。“危邦不入”心理造成一些士大夫虽有入蜀之愿,但仍少有意入涪州等夔州路所辖军州为官。对于这一现象,就连身为蜀人的苏轼也不得不承认,“巴峡之险,邑居偏陋,负山临谷,以争寻常”,致使有士大夫以僻远“鄙夷其民”。[46]而此时,间或有官于此地者,往往属仕途不顺者或乃客观条件使然。就以题刻所见北宋一朝涪州知州中明确有科举经历者邹霖、贾思诚为例。邹霖,天禧三年(1019)进士,浙江钱塘人。邹氏虽得功名,亦无朋党之虞,然其出仕之时,正为寇准主政,寇氏为政极力排斥南方进士,北南矛盾加大。从《宋登科记考》所录登科者来看,邹霖同榜进士多未能居显宦,初仕则多派赴远恶军州,可以说,邹霖治涪当为无奈之举。再看贾思诚,贾氏于北宋末登进士第,但其入涪已是绍兴丁巳(绍兴七年,1137),此时宋祚南移,北方领土几乎尽失,涪州等地早已是抗金入川之前线,地位陡显。贾思诚此时在涪境为官,任夔峡(州)路转运判官,都大主管川陕茶马监牧公事等职,均是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由客观现实造成的。当然,自南宋绍兴之后,随着宋金对峙局面的彻底形成,涪州等夔路地区虽仍较落后,但文化地位则已有很大改观,这也或正是南宋后涪州科举出身知州数量出现增长的一个因素。二是考选、任期等执行并不严格。宋初承袭五代之制,对地方官普遍实行一年一考,三考为一任的任期制。宋太祖初年,由于统一战争尚未完成,北部沿边带兵的帅臣如李汉超、郭进等十几人,都实行久任制,往往十几年不易其位。开宝五年(972)十月始诏:“国家提封既广,吏职尤繁,边远效官,所宜轸念,政成受代,素有规程,苟或逾时,谅难为劝。自今委所司点检到官月日,才及三周年,便与除替。”这既是为了激励边远官吏,也是为了加强中央对新收复地区的控制。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曾诏:“诸道知州,通判,知军、监、县及监榷物务官,任内地满三年,川广福建满四年者,并与除代。”[47]八年又诏令河东、江浙、川峡、广南官,此后均以满三年为任期,满即除代。宋真宗朝的地方官,特别是京朝官由堂除出任者,其任期呈缩短趋势。咸平三年(1000),为了鼓励内地官员赴偏远地区任职,曾把川峡、广南地区幕职州县官的任期改为二年,“以速其升迁”。此制后世颇循之。南宋时,地少官多,“赴调者萃东南,选法留滞”。于是,京朝官任知州、通判、签判、知县及监当者,皆以二年为一任,终南宋之世未再改。[48]
然而制度虽有,但是就涪州知州的任职来看,具体操作层面多有破例。比如庞恭孙、史言其因辟土有功,于崇宁中被保举出知涪州。白鹤梁题刻中《庞恭孙等题名》则见镌于大观二年(1108),此时庞氏仍为涪州知州,而及至政和三年(1113),才有《宋会要辑稿》载其由涪转任夔州路转运判官。据以上史料推断,庞恭孙在涪州一地,前后任职应在七年左右。这种超长的任期,明显与宋制不符。又如王择仁,绍兴二年(1132)知涪州[49],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于绍兴二年记事中云:“张浚奏以通直郎王择仁知涪州,择仁初除河东制置使,会都统制韦忠佺不能守,以山寨降敌,统制官宋用臣、冯赛以余众赴宣抚司,择仁因改命。”[3]白鹤梁题刻之《王择仁题记》即镌于是年。同书绍兴五年(1135)记事又云:“左朝散郎王择仁知广德军,择仁自蜀还行在,上召对而命之。”[51]绍兴二年至绍兴五年前后达三年之久,这显然也与南宋“皆以二年为一任”的选任制度有所出入。除上述列举超时任用者之外,知州任职中也有仅一年,或只几个月,更有如南宋孝宗时期的陈敦书那样,几年中一人多次出任的复杂情况出现。
三是所历诸知州,少有仕途通达者。题刻文字记载来看,两宋三百余年间,主政涪州者先后有王公□、武陶、颜亚之、邹霖、郑顗、杨嘉言、姚珏、杨元永、庞恭孙、司马机、王拱、王择仁、贾思诚、何宪、赵彦球、卢棠、冯和叔、朱永裔、夏敏、李瑀、张霁、邓刚、赵汝廪、刘叔子等数十人。如再加上题刻不载,今见录于《涪陵县续修涪州志》的范仲武、谢宋卿、李瑞等人,总人数可能更多。[52]而遍考上述诸人仕宦履历可以发现,这些人仕途普遍不彰。比如邹霖,其于涪州之后,仅及鼎州知州。杨嘉言,也只是做过漳州、处州知州。又如,上文所提及的贾思诚,曾历朝请郎、荆湖北路提举茶盐公事,左朝散郎、知临江军、湖北提举茶盐公事、夔峡(州)路转运判官、都大主管川陕茶马监牧公事等,终生未进位台辅。而赵汝廪,虽为绍兴元年(1131)进士,又是皇室宗亲,亦止官于绍庆府知府而已。刘叔子,据《补遗》作者考,其于宝祐二年(1254)知重庆府,不久卒。[53]程敦书,晁公遡云:“仕至右朝议大夫,不克大显。”[54]
当然,本文统计知州中仍不应回避以下问题:一、所统计人物并不全面。两宋三百年间,以三年转官为期,涪州知州少说也应有近百人,此处仅列二三十人,遗漏者颇多。二、在列涪州知州中,一些人履历仍有缺漏。某些人历官情况,或因未见载于史籍,未得全面辑录。然虽存在上述之种种,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传世史书中对于显宦达官的记录,一般是较为具体准确的。既然史书无载,正可从侧面印证,某人缺漏之职位实非要职,缺漏之人亦不甚显贵。
[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三。
(一)地方治理的方式
中国民间自古有所谓“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既治蜀后治”的说法流传。这句话看似浅显,实则是对巴蜀历史特征的深刻总结,在宋代的巴蜀,“蜀乱”是个离不开的话题,历代治蜀者均极为重视蜀地之治乱。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七月,宰相卢多逊即建言太宗:“西蜀远险多虞”“当先以腹心重臣镇抚之,则无后忧”。[55]而右谏议大夫、知成都府许骧被召回朝,也上言:“蜀土久安,其民流窳易扰,愿谨择忠厚者为长吏,使镇抚之。”[56]可以说蜀之治乱,关系到国家之长治久安,自不可轻视。对于蜀地官员选任的问题,前文已有所浅述。另,李禹阶、唐春生主编《宋代巴蜀政治与社会研究》[57]一书亦设立专章《北宋“入川”的策略及“平川”后的政策调整》,对此问题有详细的论说,故不再做空泛引录。本书想要重点关注的则是涪州地方治理的方式问题。以白鹤梁题刻所载诸知州为线索,结合其他各类传世史料,认为两宋的涪州治理,主要通过如下方式:
1.倡导文教,修葺祠庙
实际上,自宋初开始对于蜀地的治理,宋廷除了选官任职、军事调遣、赋税减免以外,宣扬德教文化就一直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对于这一点,以往研究只是集中于对成都府路及邻近文化较为发达的蜀内州郡进行考察,对于夔州路境内则少有关注。就现存史料来看,白鹤梁所载涪州知州中,大多数人均有倡导文教的经历,比如后世号为名宦的赵汝廪,史言其“知涪州,歉岁则贷公庾,丰年则贮义仓,劝农兴学,民立生祠于学宫,以配程、黄、尹、谯四贤”。[58]很明显,赵汝廪之所以得配程、黄、尹、谯四贤其中一大政绩就是“劝农兴学”。又比如王蕃,史载其“居今而好古,抱质而学文”,并因其文优字美,入列苏门六君子。《任全一墓志铭》载有这样一件事,在涪州等地为官期间,王蕃“选事以文学,老故自当接,公(任全一)颇简倨,时开江奏已前上,公奋袖去,不就。蕃悔,即书走置谢,固愿还,仍属道前郡劝止,不答。久之,勅下,竟不赴,其介特如此”。此段史料虽意在彰显任全一之清介不屈,实际上也说明王蕃选用僚属的倾向,即以长于“文学”者为优。王蕃选材任官已然如此,在临民之时尤在意地方文教。在涪之时,其倾力修建学宫,倡导儒学,并亲自教授当地士人子弟从学,因此受到域内文士尊崇。当然,涪州知州倡导本地文教“劝农兴学”固然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实际上搜访“怀才挺操,耻仕伪廷者”,修葺前代祠庙与先贤坟墓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比如绍兴五年(1135),涪州知州李瞻就曾于普净院建伊川先生祠堂。嘉定元年(1208),又有涪州知州范仲武增塑程颐像行香供奉,还曾建造致远亭、碧云亭。嘉定十年(1217)又请建北岩书院。此后,又有四贤楼、三畏斋以及三仙楼等的兴建。此外,还有吴公堂,“宋太守吴光辅疏城,南溪后,其孙信仲仍守是邦,遂临溪建堂”。[59]这些场所后来几成川东重要的学术聚集之地和人才培养之所。特别是北岩书院成为川东易学圣地,涪陵重要名胜。又有如知州杨元永、庞恭孙亦先后修葺文庙。杨元永本人,虽未见有于涪州崇儒的直观史料记载,但据《齐乘》载:“元祐六年,杨元永为邑(费县)建新庙(颜鲁公祠)。”[60]由此看来,对于文教之扶持亦当是其施政的重点所在,涪州之时有相关活动也自在情理之中。而南宋时期定慧禅院的修建,直接目的就是当时知州认为,“其于佐教化者宜易也,而涪之民当有劝焉”。[61]
2.尊重民俗民风,柔术秉政
宋代的涪州背靠四川盆地,境内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杂糅而居。《(同治)重修涪州志》引《华阳国志》云:“涪陵郡,巴之南鄙也。徙枳县入沂,涪水本与楚商于之地接。秦将司马错由之取楚商,于其地为黔中郡也。汉后恒有都尉守之。旧属县五,去洛五千七百一十里。东接巴东,南接武陵,西接牂牁,北接巴郡。山险水滩,人多憨勇,多獽蜑之民,县邑阿党,斗讼必死。无蚕桑,少文学。”[62](www.xing528.com)
其地风俗与巴同,而“巴之风俗,皆重田神,春则刻木虔祈,冬则用牲解赛,邪巫击鼓以为淫祀,男女皆唱竹枝歌”。[63]又,时人蒲宗孟形容,“惟夔为西南之陋,当天下学者翕然向劝之时,此邦之人尚不识书生”。尚不识书生,或许言过其实,但是由此说明包括涪州在内的夔州路,风俗迥异于中土,文明程度尚低倒是实情。
久居涪州的晁公遡曾说:“峡中之郡,十有三晋尚鬼,而淫祀若施与黔其尤焉。而涪于二邦为近,故其俗延及于外之属邑,乐温亦然,有疾则谢医却药,召巫师,刲羊豕,以请于神,甚者用人为牲以祭,不可则云神所谴,弗置也。”[64]这种崇巫信神的做法发展到用人为牲的地步,的确匪夷所思。但是即便如此,大部分知州在兴扬文教的同时,也非常注意以柔术秉政,防止出现矫枉过正的失误。比如早在宋初就任职涪州等地的朱昂,史言开宝六年(973)“会渠州妖贼李仙众万人劫掠军界,昂设策禽之。自余果、合、渝、涪四州民连结为妖者,置不问,蜀民遂安”。[65]可见,正是朱昂的柔术,造成了涪州等地政情初安的局面。又比如姚涣“知涪时,宾化夷常犯境,涣抚纳以恩,酋豪争罗拜庭下,涪遂无扰”。[66]此外,还有如庞恭孙秉政时,劝诱附近珍州骆文贵、承州骆世华献纳土地,许以便宜之权,于是溱、播、溪、思、费等州相继归降,涪境于是始无肘腋之患。可以说,尊重民俗民风,柔术秉政者远不止上述所列三人,其他知州也都有这方面事迹可循,姑不逐一罗列。当然,这一现象也并非涪内独有,在蜀境其他州县治理中亦有存在。
3.兴农除弊,祈盼丰稔
一般认为,经济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的和谐与否,也就是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这一点,宋人早有认识。如早在踞蜀之初,蜀地频乱,宋廷虽措手不及,但首先想到的就是“摒除伪蜀政令有烦苛刻削害及民者”,[67]并禁止官府与民争利。而从乾道三年(1167)开始,又先后多次免除蜀地租赋,并规定“西川诸州,凡以匹帛折税,并准市价”。[68]上述政策是否在涪境推行,现因无具体史料佐证,尚无法得出准确判断。但南宋时期涪州守陈敦书所行减税之策,则颇与之相同。晁公遡《嵩山居士集》中收有一篇陈敦书墓志文,其云:“(公)守涪州,其民旧出地租,为公使钱者,悉除之。守普州,盐井废,所负不入,系狱者百余家,公论其当除,卒为免其课九十九万一千余斤,钱五万三千余缗。再至涪州,州之人喜,且相语:‘我公来矣,我公来矣。’”[69]或许正是因为陈敦书民生之策颇见成效,顺乎民心,故得以两次治涪。
从白鹤梁题刻的内容来看,此类政策应在涪州境内施行很普遍,其要旨就是鼓励生产,改善民生。比如《韩震等题名》,“都官郎中韩震静翁、屯田外郎费琦孝琰,侄伯升、景先,进士冯造深道、卢遘彦通。暇日,因陪太守、驾部员外郎姜齐颜亚之,同观石鱼。按旧记:大和洎广德年,鱼去水四尺,是岁稔熟,今又过之,其有秋之祥欤?熙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题”。题刻中所言及的太守颜亚之具体在改善民生上有何举措,我们固然无法回答,但是这段题刻背后反映的正是其希望境内丰稔,民生改善的一种心理祈盼。而题刻文字也如一种祈誓,似在显示其任内治迹。可以肯定地说,这种与颜亚之类似的思想预设,在宋代其他题刻中也广泛存在,正是这些特殊的题刻意涵,间接证明了涪州知州群体,在地方治理中汲汲于生产与民生的一面。
(二)地方治理的效果
对于地方的治理,效果到底如何?一般认为可从两个方面予以检视:一是文化是否有所发展,具体到物化环节,那就是科举登第人数是否有所增加。二是当地户口数量是否有所变化。那么涪州的情况如何呢,我们可据史料略作分析。
首先来看科举登第人数。据统计,赵宋已一朝“共举行了118榜常科考试,文、武两科正奏名进士及诸科登科总人数达十多万人,是唐、五代10188名登科总人数的近10倍,明代24624人的近4倍,清代26849人的近3.8倍”。[70]但是如此数量的登科人数,分布却极不平衡,“北方地区就试人数最多的是开封府,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就试者达2000余人”。就试人数多,录取机会自然也就大,史载,咸平元年(998)孙仅榜共取50人,“自第一至十四人,惟第九名刘烨为河南人,余皆贯开封府,其下二十五人亦然”。[71]一榜50人中,开封就占到38人,其余地区仅占到12人。再以涪州所在夔州路为例,嘉祐三年(1058)科举得解与免解人数共28人,及第人数仅1人。而同年,开封府得解与免解人数278人,及第44人。河北路开封府得解与免解人数为152人,及第5人。由此可见各地差别之大。涪州所在夔州路向来就是全国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地区,但与同区域的成都府路一样,经过宋初的沉寂之后,本路士子参与科举的人数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现象。据程民生统计,嘉祐五年(1060)、嘉祐七年(1062)两次考试中,夔州路无及第者。而在此前历次科举中,该路总及第数亦不过2人。然至绍兴十八年(1148)一榜登科者已有4人,宝祐四年(1056)则有5人,整个巴蜀四路登第共106人,几乎占到了全国总数的17.6%。[72]据《(同治)重修涪州志》记载,宋代涪州登科者共9人。分别为李椿、任昌大、韩翱、张方成、蹇世芳、韩俦、韩铸、韩涛、冯造、卢遘。其中北宋仁宗庆历以前仅有李椿一人,且为举神童试得中。庆历至钦靖康间,则有涪州武隆人任昌大、冯造、卢遘。至南宋后得第者主要集中于理宗嘉熙以后,其中咸淳间韩俦、韩铸、韩涛三兄弟同登咸淳甲戌榜,一时传为佳话。除登科者有所增长外,南宋时因在巴蜀地区施行类省试的特殊制度,涪州参与科举的人数也逐年上升。本书据《(乾隆)涪州志》所载统计,从北宋初至仁宗朝涪州参与科举者不足7人,而仁宗朝至北宋末这一数字则增长到了15人,类省试施行以后,涪州参与科举者大增,今虽已无法详细计算人数,但方志中所谓,“涪之士子率以科举为业”[73]之语,当说明人数不少。可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正是涪州知州治迹在文教方面的最直观反映。
再来看户口。据《晋书》载,两晋时期涪州名涪陵郡,属县五,“户四千二百”。[74]至唐代,《元和郡县志》云,开元时,有“户六千九百九,乡二十六”,而至元和,“户三百五,乡二十一”。[75]开元至元和间短短八十余年,之所以户口锐减,一方面是因为经安史之乱蜀内虽安,但所受冲击亦大,导致人口外流现象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则是行政进行了调整,原属涪陵的部分地方划归黔府。至宋代,《太平寰宇记》云:“皇朝管户,主三千五百一十,客八千五百四十七。”[76]《太平寰宇记》撰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可见此户数反映了宋初涪州的基本情况。而《元丰九域志》载,元丰前“户,主一万二百一十,客九千八百九十四”。元丰时期涪州主户比宋初增长了六千七百户,客户则增长了一千三百四十七,总户数增长达到八千零四十七。而《方舆胜览》所载,户又达一万一千四百一十,《方舆胜览》大概成书于南宋理宗嘉熙三年(1239),据此前《元丰九域志》又已过去一百余年,户口增长几乎达到42%,这种增长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单纯户口的增长或许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但我们不可否认,地方官府有效的治理,当是其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因素。
当然,从整体来看,涪州虽在夔州路内非僻陋之处,但是如与川蜀境内其他州军进行整体横向对比就会发现,彼时涪州登科数量以及户口数目等虽有所增长,但是增长速度仍远低于蜀内大部分地区。而若虑及主客户的比率问题,漆侠先生统计得出,至熙丰时期,涪州所在夔州路主户所占46%,客户占到54%。而此时同处蜀地的成都府路,则分别为74%和26%。主客户的数量是决定一地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生产越是较为落后的地区,客户所占比率就越小。[77]而就涪州来讲,宋太宗时期涪州客户占比为71%,到宋神宗时期则已经到86%。由此看来,当地客户数量是急剧上升的,从这个角度考量,涪州仍是较为落后的地区。
另外,虽涪州历代知州中不乏精明强干之士,改革弊政,发展民生。如前文已经提到的赵汝廪,歉岁以公庾之粮向民间借贷,使人民渡过难关,此法有利于社会稳定,丰年又将余粮贮于义仓,使农民不因粮价过低而承受巨大的损失,有效地提高了社会救助能力。但也有庸懦之徒,贻误发展。比如史载:“开禧元年,浙东、西不雨百余日,衢、婺、严、越、鼎、沣、忠、涪州大旱。开禧二年,绍兴府、衢、婺州亡麦。湖北、京西、淮东西郡国饥,民聚为剽盗。南康军、忠、涪州皆饥。”[78]连年的严重灾荒,使涪州地区灾民遍野,或流离失所,或啸聚山林,严重地影响到宋廷在涪州的统治。作为涪州知州的文梓,却不能积极地救灾,以安定民心为朝廷解忧,于是四川宣抚使程松上书诉其“任吏刻剥,救荒蔑裂”,最终导致“知涪州文梓降两官,放罢”。[79]
在漆侠先生看来,两宋时期涪州经济虽然有持续的发展,但是不容否认,作为边缘“夷”族地区,其经济形态仍只是由农奴制向封建制过渡。[80]而程民生在《宋代地域经济》一书中统计两宋时期较大水利工程建设,涪州所在的夔州路竟无一处。[81]因此,如从这个角度对涪州知州治迹进行审视,则三百年间此地地方治理自然是虽在起伏波澜中有所发展,但效果毕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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