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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的工作事故伤害:因素与预防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职工系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不仅指身体组织器官的缺损、身体机能的失调,而且包括精神上的障碍。事故伤害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关键。否则,即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仍不可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

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内的工作事故伤害:因素与预防

(1)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实际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某些与工作有关的非实际工作时间,如劳动者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等待工作任务的时间;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与工作有直接联系的职业培训、教育时间;女职工的哺乳时间;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时间;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如依法出席工会等组织的会议、依法担任陪审员等的时间,等等。

(2)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包括职工日常固定的工作场所及其附属建筑,如厂房、车间、单位食堂、单位澡堂、单位洗手间等;还包括受用人单位指派去从事工作的其他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工作场所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

(3)“工作原因”是指职工所受事故伤害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系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

(4)“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不仅指身体组织器官的缺损、身体机能的失调,而且包括精神上的障碍。如由于目击工厂火灾的惨状而受惊吓导致的精神障碍等。

事故伤害与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认定工伤关键。否则,即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仍不可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工伤保险案件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②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④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生活实例

孙某系中力公司员工,2003年6月10日上午受中力公司负责人指派去北京某机场接人。其从中力公司所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国际商业中心(以下简称商业中心)8楼下楼,欲到商业中心院内开车。当行至1楼门口台阶处时,孙某脚下一滑,从4层台阶处滚落到地面,经医院诊断为颈髓过伸位损伤合并颈部神经根牵拉伤、上唇挫裂伤、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孙某向园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园区劳动局于2004年3月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孙某的摔伤事故是在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决定不认定为工伤。孙某不服,提起诉讼。

实例分析

孙某摔伤地点是否属于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法律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www.xing528.com)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讲解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本案中,位于商业中心8楼的中力公司办公室,是孙某的工作场所;而其完成去机场接人的工作任务需驾驶的汽车,是其另一处工作场所。汽车停在商业中心1楼的门外,孙某要完成开车任务,必须从商业中心8楼下到1楼门外停车处,故从商业中心8楼到停车处是孙某来往于两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应当认定为工作场所。孙某为完成开车接人的工作任务,从位于商业中心8楼的中力公司办公室下到1楼,并在1楼门口台阶处摔伤,系为完成工作任务所致。故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园区劳动局所作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限其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中,工作场所的认定,不仅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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