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晚郑清之①居青田, 府鹿食民稻, 犬噬杀之。杀某氏之犬, 偿郑府之鹿足矣。郑清之居住在青田的时候, 郑府的一只鹿因为吃老百姓的稻子, 被一只狗咬死了。郑府要求太守用黥刑处罚那只狗的主人。太守手下的一个幕官草拟了一份公文, 上面写道:“郑府的鹿虽然带了牌子, 但狗不认识字,就咬死了鹿。现在把某人的那只狗杀了, 来偿还郑府的鹿也就足够了。”
安晚郑清之①居青田, 府鹿食民稻, 犬噬杀之。府嘱守黥②犬主, 幕官拟曰:“鹿虽带牌, 犬不识字。杀某氏之犬, 偿郑府之鹿足矣。”守从之。
——《宋稗类钞》
【注】 ①安晚郑清之:郑清之, 宋人, 官至右丞相, 别号安晚。②黥(qíng):在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 古代用作刑罚。此处意为处罚。
1.解释上文中加点的词语。
(1)食( ) (2)从( )
杀某氏之犬, 偿郑府之鹿足矣。(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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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府嘱守黥犬主”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原文语句回答)
4.从文中“幕官”的话语中, 可以看出幕官是一个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人。
(命题人:叶志林)
【参考译文】
郑清之居住在青田的时候, 郑府的一只鹿因为吃老百姓的稻子, 被一只狗咬死了。郑府要求太守用黥刑处罚那只狗的主人。太守手下的一个幕官草拟了一份公文, 上面写道:“郑府的鹿虽然带了牌子, 但狗不认识字,就咬死了鹿。现在把某人的那只狗杀了, 来偿还郑府的鹿也就足够了。”太守听从了幕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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