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动力机制不同,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属于“迟发-外生型”。一方面,作为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产生的社会动力,社会现代化在中国内地起步的时间大大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港台地区,没有能够较早地催生出专业社会工作;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各种相伴而生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急切呼唤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始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以民政为主体的实际社会工作已不能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服务发展形势,完全依靠行政力量来推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已成为过去。先“拿来”西方成熟的专业社会工作,再结合自身实际“消化”,探索发展本土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任务与实践路径。欧美国家及我国港台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及学界同仁成为推动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
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工作在中国迅速发展,呈现出源自中国本土的非专业社会工作(实际社会工作)与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的专业社会工作齐头并进的态势:本土实际社会工作具有的严密组织体系及服务受众认同度高等优势弥补了专业社会工作尚未完全进入社会服务主流的成长性缺陷,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价值性、专业性优势弥补了本土实际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过分行政化、官僚化等结构性缺陷。优势与缺陷互补,本土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出现了互构演化、融合与创新之势,两者融合式发展推动了中国社会工作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目前中国主要存在三种社会工作发展形态,即本土非专业的实际社会工作、非本土的专业社会工作以及探索专业化与本土化相结合(但又尚未完全转型)的融合转型社会工作(即本土化专业社会工作)。
近年来各地探索发展的经验表明,融合转型社会工作正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形态与力量。但由于不同发展形态的社会工作在时间衍进上具有过渡性,在地域分布上呈现不平衡性,以及实际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种种差异的客观存在,推动社会工作在实践、专业和制度三个层面的深度融合与转型还有一定难度。在专业层面上,社会工作具有完整而科学的专业体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伦理、专业团体和专业技能等,但面临着专业知识体系形成及其运用的本土化问题。在制度层面上,中国社会工作制度从无到有,正在逐步建立完善。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2006年正式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但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登记困难、社会工作服务购买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的存在表明还需大力推进与完善社会工作发展的各种政策与制度。在实践层面上,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面临着民间组织发育不良,社会工作者面临着不被完全认同、专业岗位缺乏、待遇不够理想等现实难题。(www.xing528.com)
在社会现代化转型发展背景下,社会工作专业融合式转型发展成为构建其专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的行业基础。但是,社会工作转型发展必然存在实际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两张皮”并存的局面。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融合式发展提出了培养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要求,另一方面现阶段融合发展的种种局限还不能很好地为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提供行业支撑和实践锻炼机会。因此,更好地培养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必须全面思考社会工作专业融合转型发展面临的专业、实践及制度等种种实际问题,包括实践层面的过渡性、不平衡性,专业层面知识体系的完整性、非本土性,制度层面的不健全性等,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发展优势,精心建构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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