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必须把时不时来法院哭诉闹事的酒厂工人们分离出去,从外围入手,削减酒厂的力量。本来,司法执行的过程是国家强制力的实现过程。若只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展开执行工作,县法院完全可以不理会酒厂工人们的哭闹。他们不是本案件的直接当事人,也不在法院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然而,鉴于上文中的教训,这样做很可能将县法院自身再次推入巨大的风险中,案件的执行程序有可能被某个监督部门再次以法律监督之名叫停。对待这些工人强攻不行,智取才是上策。
那天,院里正开庭呢,好像是酒厂与BA村的葡萄种植纠纷,他们(酒厂的工人)又来了,十几人的样子吧。我远远地看见他们进了法院大门,赶紧走上去说,哎呀,这天雪化得粘脚,ZH,你还没吃早饭吧,这鬼天气天真他妈够受的。走,喝一碗糊辣汤去!热乎乎地,舒服,哈哈!开法院的车去,怎么样,你个老家伙我知道哩,哈哈!知道哩,会开车。会开车是会开车,哈哈!就是有一样东西你没有开过,警车!咱走,走哩,你也享受享受警车。过把瘾嘛,算个啥。吃饱了肚子再说。我请客,吃个早饭,你不会不给我面子吧。
他们就跟我去了,上了一辆依维克,先去了一个小饭馆,我掏钱请客吃的早饭。吃完饭,又上了车。我耍了个心眼,对老黄说,突然想起来没有穿制服的人不能开警车,要不然就是违法。还得是我自己开。他们也不好说啥,嗬嗬,吃了人家的嘴软嘛。我拉着他们去了二道树,专门去几个经济最困难的种植户家里。去了以后没有介绍酒厂这帮人的身份。那些种植户也不敢问,围着我哭啊说啊不停。那几家的日子确实真够可怜的,老的老,小的小。酒厂那帮人都不吭气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一见火候到了,赶紧领着他们撤。回到车上,趁机我给他们说,大家都活得不容易,这里面本来也没有你们啥事,就别再跟着掺和了。叫人家当炮灰使唤,真出了事把你们抓起来,你们老实人没钱没势的,真出了事谁救你们!酒厂自己拉屎倒要你们这些不相干老实人擦屁股,哪有这个道理!你们回去以后自己好好想想,都商量一下。
从那以后,来闹事的工人明显少多了。也有再来的,我还是引着他们去种植户家里看看。人心都是肉长的,看了以后,绝大多数都不愿意再跟着闹了。来闹的也就装装样子,法院里面转转就走了。(www.xing528.com)
——摘自柯苏县法院FM访谈记录
FM的策略取得了成功,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社会是一个重视人情关系的社会。俗话说“不打笑面人”,FM请酒厂工人喝糊辣汤,工人们难以粗暴地当场拒绝。闹事总得有个由头,以往工人们来闹事,一般不外乎先是哭诉自己的经济困难,好不容易到酒厂工作,请求法院对酒厂高抬贵手。然后法院工作人员在惯习的作用下,往往会不耐烦地打断、训斥,这正中酒厂工人的下怀。他们立即开始指责对方工作方法粗暴,摆官架子,借机大吵大闹。FM最擅长于对付这样的当事人。他在县法院执行庭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在多年的执行工作中历练出一套独特的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方式。他只要一开口,法律术语与插科打诨、嬉笑怒骂的词汇或者相声段子掺杂在一起滚滚涌出,幽默诙谐甚至有些粗俗的话语风格往往使得怒火中烧的来访者既感到可亲可近又无从发作。从社会分层的视角看,这些弱势群体享受了平时他们需要仰视的法官如此谦和地对待,享受了坐警车出行,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被马斯洛称之为尊重的需要的心理。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能使人体验到自己活着的用处和价值,进而对社会满腔热情,对困苦的种植户产生怜悯之心。然而起关键作用的是另一个方面的因素,即利益的得失。正如FM说的,“这里面本来也没有你们啥事”“真出了事把你们抓起来,你们老实人没钱没势的,真出了事谁救你们!酒厂自己拉屎倒要你们这些不相干老实人擦屁股”,直接击中酒厂工人们心理防线要害。来闹事本非情愿,案件自己也并没有直接关系,况且闹事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真要把法院得罪了,不但自己首当其冲成为酒厂的替罪羊,而且日后在柯苏地域内生活是否会再次与法院遭遇,是否会遭到或明或暗的刁难都难以预测。在包括了短期和长期的利益的综合考虑下,酒厂工人的生存惯习使他们选择与法院合作而非继续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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