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在诉讼博弈中更是一种强有力的符号武器。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看似缺乏文化资本的农户并不弱于此项。无论是递交的上访材料,或是话语交谈,其中都充满了策略技巧。我们将社会结构引入对其进行话语分析,就会发现其修辞策略产生了他们期望的效果。归纳起来,在调解中他们至少使用了三种话语策略:
第一,框架搭桥。框架搭桥就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在结构上不相干,但在意识形态或价值认同上相近的框架相结合[2]。尽可能迎合国家的主流“话语”,善于从国家的政策和领导人的道德表率行为中找到道义上的支持,是农户们话语框架搭桥的具体策略。他们通过把具体的事件与整体的社会价值相连,如把经济纠纷与社会和谐稳定、司法审判与社会公平正义相联系,从而使话语具备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杀伤力。例如,诉讼代表人之一ZLG说:
一直拖,法院一直就没有正经开过庭,拖到啥时候是个头儿。那天我们五个人找院长,要和他摆摆理。院长发火了,要撵我们出去,我就把《人民日报》拍到桌子上,现在三农问题是国家的一号问题,你们看看报纸上怎么说的,你们要是处理不好,是要出人命的。你们不关心群众生死是要掉乌纱帽的。西部大开发是干啥的,就是要让西部的贫困地区富起来,赶上中部、东部地区。酒厂把我们坑成这样,我们指望啥富起来?温总理还下基层吃农家饭,你们根本不关心我们农民死活,一直拖着不给解决,都像你们这样,国家的三农问题怎么解决?还要法院干什么?你们还是人民的法院吗?
——摘自种植户ZZW访谈记录
三农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国家的一号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向农民倾斜,加上媒体成年累月地大力宣传,保护农民利益已经成为主流话语从而带有极强的权威性。正是这种权威性给各级官员造成一定的压力,也使得农民们的种种行动获得了合法性依据,有效地保护了自身的安全。因为不认真接待农民的控诉、不认真处理农民的诉求就等同于挑战国家主流话语,如果哪个官员敢公然进行这样的挑战,就等于把事件处理的责任全部推给了自己。事实证明采取这一策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法院院长只能耐着性子把他们的话听完,无法撵出去,还打电话过问本案开庭的时间安排。
第二,诉冤叙事。在种植户们提交给法院的调解意见书中,我见到了如下的文字:
酒厂撕毁合同连三岁孩子都知道。光天化日,难道还需要啥证明吗?它给我们造成的不只是经济损失,还有永远无法弥补的精神痛苦。我们没钱没势,只有相信党和政府。我们多次找县政府要求解决,县政府把我们往外推,有法不依,违法者至今得意洋洋。我们又多次找自治区政府、党委和人大,这帮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根本不认真回答,光收材料不办事,还说你们不要再到处找了,还是回柯苏解决吧,找到哪里都没用。我们真是有冤无处伸,想讨个公道比登天还难!……我们起诉到法院,满心盼望人民法院能为民做主,案件立案至今,县法院没有举行过一场真正的开庭。FSX法官就一直拖着不办,3个月了我们多次找他,他这样说那样说,就是拖着不办,这不是明摆着偏向被告吗!大家都很气愤,有的人气得要上北京!上中央!党纪国法何在?天理何在?难道天下真的找不到说理的地方?难道我们就这样年复一年让酒厂摆布吗?真没有一个为老百姓伸冤的包青天?……
——摘自县法院第×号卷宗摘抄记录
在这份原告的调解意见书中,我们惊异地看到大量与查明案件事实毫无关联的内容。对酒厂违约行为的指控远远比不上对诉冤所花费的笔墨多。原告竭尽全力地在严肃的法律文书中进行了诉冤叙事,几乎就是一个篇幅虽短但内容完整的诉冤口述史。这其实也是一种话语策略。(www.xing528.com)
农户们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在法律场域内并不占优势,虽然举起了法律的武器,但能够充分地运用它却非易事。他们对自己的法定权利义务只有模糊的认知,难以引经据典展开法理辩驳,也不了解法律解决纠纷的范围和限度,不懂得如何将法律事实与非法律事实裁剪开来。诉冤话语就成为一个扬长避短的策略。农户们紧紧抓住情和理,把自己所感受到的种种损害、委屈、愤懑概括为“冤”,认为法庭就是诉说自己委屈的地方,委屈越大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越大,就越有理,对方也就显得越霸道无理。诉冤话语既能给法官造成一定的压力也能唤起法官的同情,官司的胜算就越大。所以在话语修辞中,他们避而不谈法理,使用情感性语言,将诉说的重心放在“冤”上,“有冤无处伸” “不白之冤” “冤案”之类大多在刑事案件中才可能出现的字眼,也被农户们一股脑儿地搬到了民事案件中。
第三,道德标签。虽然是法律诉讼,农户们的话语中却充满了道德评判的词汇。在一份提交法庭的书面陈述中他们写道:
……为什么它(指酒厂)敢公然藐视法律撕毁合同?为什么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会发生官商勾结欺压百姓的事情?作为党和国家的政策执行部门,柯苏县各级政府竟然无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大搞政绩工程。他们一个出钱一个出权,狼狈为奸,使用了种种野蛮粗暴的卑鄙手段抓人、打人、推鱼塘。多少家庭因为葡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少家庭经济困难更是雪上加霜。我们一辈子老老实实做人,奉公守法,没想到祸从天降。……酒厂为了榨取农民的血汗钱,公开说假话骗人。说我们的葡萄等级不达标,为了克扣我们已经少得可怜的血汗钱费尽心机施展了各种各样卑鄙手段。党中央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今天如果法庭听信了他们的一面之词,那就是纵容违法犯罪……我们继续把官司打到党中央,坚信一定会有清官为民做主。
——摘自县法院第×号卷宗摘抄记录
农户们给县政府和酒厂贴上了说谎者、黑心官吏、残暴的强盗等标签,给自己贴上了安分守法者、诚实人、无辜受害者等标签,给法院贴上了清官或者昏官的标签,以道德话语形塑着各自在戏剧中的角色形象。其策略精髓与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贝克等人提出的标签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如果一个人被贴上了道德败坏的标签,其他人便会对他进行各种推断,会认为他品行不端有污点而成了不可信赖的人,对他歧视甚至谴责,进而把他打入另册。若被贴上了道德良好的标签,也会引导人们先入为主地给予某人以好评价。道德高尚的人被认为是大公无私、为群体利益勇于牺牲自身利益的人,而道德败坏的人则被认为是一个为追求个人私利而不惜损坏群体利益的人。一个自私自利的人自然应该遭到社会的惩罚。
贴道德标签的方式也是争取将道德的力量引入法律场域并干预其权力结构,改变自身在法律场域结构中的位置的策略。法律案件经过这种加工处理,当事人的纠纷就不再是原告被告之间的经济纠纷了,演变成好人和坏人的对立斗争,坏人的个人私利与群体公共利益的斗争。判决结果则被认为是善恶之争的胜利或者失败。这种话语方式在乡土中国显然既符合传统文化所确立的种种潜规则,又具有极强的现实号召力。
话语作为一种意思表达的符号本身并不具有争夺的意义。只有与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相联接,才具有了争夺的价值。它使农民们原本普通的话语有了某种权威的意涵进而成为博弈的社会资本。同时,话语能够产生一种客观的门面性修辞效果。农户们采用策略性话语将自己修饰成弱势群体、无辜的受害者、善良之人等角色,将对方描绘成强势集团、横行霸道、道德败坏等坏人形象,通过这种话语策略实施印象管理,以争取最大限度的社会支持。
农户们采取什么样的话语策略,依赖于他们所拥有的特定利益和不同资本,这些资本的取得取决于他们在一个隐形的客观关系网络系统中的位置,即场域之间和场域之中的位置。例如,农户的诉冤话语,凭借它的农户身份,就具有了某种优势,因为它更容易被人相信它是冤枉的。他还可以运用自己专门的技能,比如他的种种诉冤技巧,从而强化了这种“真实性”。所有这些客观关系其实就是符号权力关系,体现在以修辞策略的形式出现的互动之中。农户们力图利用话语控制这种符号权力,将自己置身于游戏之上,以保证他们在博弈中的胜利。这依旧是一种政治社会学和媒介政治技术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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