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上述7种关系进一步抽象,我们可以得到另外一张社会关系图,正如图2-2所示,最基本的行动者有三种,即县、乡政府、普通民众和强势集团。
图2-2
①县、乡政府与强势集团
我们看到,县、乡政府的自主性急剧下降,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公正两大政策目标之间出现了明显的不平衡,公共政策的制定明显地向强势集团倾斜。县、乡政府根本没有征求农户的意见,采用各种各样的大棒政策强迫农民们在一夜之间完全抛弃传统的生计方式全部改种葡萄。在出事以后,县、乡政府的所作所为总体上而言还是明显地偏袒强势集团。而强势集团也使用经济手段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中获得种种商业利益。
②县、乡政府与普通民众(www.xing528.com)
县、乡政府推广种植葡萄,作为一项产业政策,或许初衷是为了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为了加快农户们增收致富的步伐。但产业政策的推行必须要有相适应的社会结构,这中间少不了一个社会动员的过程。我们看到,县、乡政府采取的是以计划经济时代命令式的社会运动方式进行社会动员,时间短,手段粗暴,至少从表面上看似乎忽视了民众的利益和需要。出事以后,县、乡政府被强势集团所左右,显得比较软弱,无法真正维护本地普通民众的利益。当然,也可以说是县、乡政府与强势集团结成了利益同盟,共同合谋以牺牲弱势普通民众的利益来获取自身的经济、政治利益。
③普通民众与强势集团
二者之间本来只是卖方与买方的商业关系。但是这种商业关系的形成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强势集团依赖与政府结成的利益同盟,强迫种植户成为卖方。在传统的官民关系中本已处于弱势的农户,在新出现的强势集团的挤压下,连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自由决定种植何种作物的权利都丧失了。种植出来的葡萄也完全没有决定权。这种新兴商业强势集团将原本已经在传统社会分层结构中处于弱势的农户挤向更弱势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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