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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都安2030规划: 中共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员会与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都安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经研究,现将《“健康都安2030”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员会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2月11日“健康都安2030”规划序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本规划是健康都安建设的蓝图和行动指南。

健康都安2030规划: 中共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员会与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都安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健康都安2030”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健康都安2030”规划

序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生命、幸福和生产力的基础,关系着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健康长寿是全县各族人民共同追求的目标。

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重视人民健康,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意识深入人心,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优势日益显现,居民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不断提高。2015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86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80‰、6.22‰、3.24/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全县森林覆盖率、地表水质优良比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整体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为健康都安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都安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广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仍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经济总量小,全县的卫生与健康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特别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对健康服务供给、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县存在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人民群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全县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卫生与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亟待从战略层面解决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

推进健康都安建设,是提升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推进健康都安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全国、全区、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广西2030”规划》《“健康河池2030”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健康都安建设的蓝图和行动指南。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全力推进健康都安建设,切实让全县人民拥有健康的身体、享有健康的服务、过上健康的生活,为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深入实施“六个县”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河池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1234”总体思路及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部署要求,自治县党委“123456”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大重点领域,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健康扶贫攻坚、全民健身普及、健康产业发展等行动计划,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都安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健康优先、政策引导原则。把健康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都安县情,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以政策引导推动健康都安建设,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原则。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推动卫生与健康服务向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转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关键环节改革,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符合都安实际、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共建共享、公平公正原则。强化政府责任,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坚持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第三节 基本战略

需求导向战略。深入推进卫生与健康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要素配置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深入实施卫生与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丰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健康服务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开放发展战略。树立面向东盟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健康发展理念,积极主动与国际和国内先进发达地区相关组织机构和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卫生与健康事业合作,积极吸引更多外向型健康企业注册落地,推动中高端健康产业进一步聚集,探索建立卫生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先行试验区,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示范带动全局发展。

强基固本战略。实施“保基本、促达标、补短板、强基层”的战略,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善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办医条件,增加基层优质医疗资源,缩小城乡、地区及群体之间的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

产业融合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健康与养老、休闲、养生、旅游、互联网体育、食品的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健康疗养旅游、健康体育旅游等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都安特色的健康产业品牌。

全民健身战略。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培养良好健康行为。引导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活行为因素,形成人人热爱健康、人人追求健康、人人生活健康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战略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生态建设和健康产业稳步发展,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

到202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得到提升。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推广。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教育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得到有效推广。

——健康与服务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与健康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服务模式得到有效转变,健康资源进一步优化。

——健康生活环境得到优化。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并巩固发展,城市生活环境不断优化,2020年前,城乡空气质量保持全国最好。

——健康产业得到发展。依托都安长寿优势和旅游资源,建成1~2个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健康产业示范单位,打造都安特色健康产业。

到2030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比较完善的促进全民健康的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领域整体协调发展,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优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健康产业集群,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结构更加合理,成为全县经济的重要支柱。

——卫生与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卫生与健康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工作责任制、投入机制建立健全。

健康都安建设主要指标

续表

分三个阶段实施:

加快推进阶段(2017—2020年):主要目标是基本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健康格局和全民健康制度体系,健康体制机制成熟稳定。

攻坚克难阶段(2021—2025年):主要目标是全民健康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建设进程快速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持续提高,健康环境得到改善,健康产业大力发展,主要任务基本完成。

全面完善阶段(2026—2030年):主要目标是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难点健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第二章 主要措施

第五节 普及健康生活

一、加强健康教育

(一)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全面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到2030年,县级广播电视开设健康教育栏目的时间占比达2.5%,健康教育栏目播出频率达到6次/月。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三健”(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专项行动,推广使用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落实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和特殊人群的监测。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教育局、农业局、文广新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范畴,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推进机制,将学生健康素养提升纳入学校发展规划、评估体系和质量改进的重要内容。构建相关学科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健康意识并促进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习惯。实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试卷行动,按规定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学科教学每学期安排6课时以上。

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90%,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完善学校健康教育监督评价体制,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牵头单位:自治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大力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重点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新建、修建一批学校体育运动场馆,基本满足学校开展体育教学特别是开展校园足球等活动需要。新建、修建的学校体育运动场馆、设施和器材要符合国家的配备、安全和质量标准。坚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加强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心理辅导,实现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心理辅导全覆盖。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活动设施安全等相关政策。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置预案,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牵头单位:自治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健康文化

(一)普及健康文化理念。传播医学和健康常识,普及关爱健康、敬畏生命、尊重医学规律的理念。增进全社会对医学、医务人员的理解与尊重,引导公众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对医疗服务结果的合理预期。扶持健康伦理学发展,推广健康伦理评价。充分挖掘和弘扬健康文化,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教育局、文广新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增强公众对个人健康负责的意识,形成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和行为方式,减少危害健康的生活和行为因素。增强居民对自身健康的投资和消费意识,支持居民购买健康保险,引导居民形成理性的健康消费习惯。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教育局、文广新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弘扬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院文化。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办院方向,强化以病人为中心、健康促进为导向的医院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文广新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完善健康文化共建机制。强化政府在健康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健康文化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体系,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组织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文化环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安全发展理念,发挥企业在建设健康环境中的关键作用。强化企业保护员工健康权益的意识,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普及入职体检和常规体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员工休息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广新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塑造健康行为

(一)引导合理膳食。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降低营养相关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监督检测力度,让群众饮食环境更安全、饮食结构更合理。扶持绿色农业,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畜牧投入品监管力度。推动食品工业根据人体对营养的需要,生产营养丰富热量低的食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动学校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定期测量身高、体重等健康指标。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县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教育局、文广新体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加强控烟限酒。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控烟相关规定,增强烟草行业控烟的自觉性。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认真执行广告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强化戒烟服务。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文广新体局、法制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心理辅导和咨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对“社区矫正者”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健全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残联、综治办,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全县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实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科学管理。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支持学校课程计划中引入预防健康危害行为教育,提供预防青少年不安全性行为和药物滥用危害的信息。严厉打击娱乐场所对青少年开放的非法行为。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政法委,自治县公安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体局、综治办、团县委,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加强健身步道、休闲绿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公共场地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实施红色革命老区全民健身工程、体育扶贫工程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工程。完善相关政策,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及场馆有序开放,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到2030年,基本建成我县四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

牵头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项目发展、品牌建设、群体赛事为全民健身活动“三大支柱”,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气排球、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的球类运动项目;积极推广健身跑(走)、广场舞、跳绳、游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剑)、民族健身操(舞)、板鞋、龙舟、抛绣球、陀螺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化、多样化、生活化。鼓励各部门、行业、系统、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本行业、系统、区域的健身运动会和各类体育健身活动。支持各乡镇结合民族、地域文化及地理、自然资源,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可持续性强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壮大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实现“3+N”模式(即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单项体育协会),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3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2万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加强体医结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肥胖症等慢性病运动干预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大力发展康复医学和运动医学,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设县、乡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发展。

牵头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订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开辟形式多样的妇女健身辅导站,推广适合妇女参与的运动项目。依托社区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全面提升老年人科学健身和体育服务水平。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发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增加社会矫正人员健身服务供给。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教育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残联、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旅游、农业、脱贫攻坚等事业融合发展。实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活动计划,开展创建全民健身健康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以及示范学校、示范单位等活动。发展全民健身健康农业示范区、示范休闲农庄和水果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教育局、农业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六节 优化健康服务

一、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一)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实现防控关口前移,筑牢疾病防控关。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维持无脊灰状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继续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深入推进县乡村防艾三级网络建设,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不断降低我县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建立完善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继续巩固全县消除疟疾成果。保持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重视中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境外输入,加强鼠疫等传统烈性传染病的防控。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自治县教育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保障体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坚持和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做好出生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及时准确掌握出生人口变动态势。持续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坚持男女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到2030年,预计全县总人口规模达83万左右,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一)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制度,完善区域内防治结合的妇幼健康综合服务模式。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继续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孕产妇生育过程安全及服务到位。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继续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实施孕优健康检查工程,组织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提高地贫筛诊质量和水平,逐步扩大检查覆盖面;实施产筛产诊干预工程,加大阳性病例追踪管理,提高产筛产诊率、产筛产诊质量;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不断创新出生缺陷疾病筛查方式,推动基因检测技术的科学应用,重点提高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筛查和诊断水平。改善新生儿健康服务体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出生缺陷疾病诊断治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治早诊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体系,建设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和急救转运能力。加强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及儿科建设,提升医疗和生育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财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促进老年人健康。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推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关怀服务,平衡发展心理服务与生理服务,重视老年人负面情绪的疏导与缓解,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顾护理服务的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满足老年人在基层就医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待遇保障,使老年人更便捷获得基本药物。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民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维护残疾人健康。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深入宣传和普及家庭康复训练,加强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智力和精神(孤独症)等残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与公立医院康复、诊疗托管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完善残疾人服务网络,健全残疾人专业评估体系,条件成熟的可建立社区康复站。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按《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县、乡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扶贫工作,给予残疾学生平等受教育资格。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2030年,使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执行国家残疾标准,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的防控,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预防工程。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县残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各乡镇和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级分乡镇统筹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都安县区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缩小区域之间、城乡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支持和推进按国家标准在中小学设立卫生室。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市级医学中心,建设区域、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市级临床医学科研项目,建立健全综合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间互补同时又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带动医疗服务的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到2030年,15分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8人。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都安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7年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都政办发〔2017〕105号)。改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为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购置设备,到2018年,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乡镇卫生院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25张标准;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全面达到国家“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8张标准;全县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较好承担起县级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群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政策,按照3—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动高水平医疗卫生内涵发展。加强全县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构建重大高发新发传染病防控技术平台。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转变,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层普遍具备成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确立分工明确的医疗体制,继续贯彻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配合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降低高等级医院补偿比例,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引导二级公立医院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建立医防结合、医养结合新模式,积极创新更多有效合作机制。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可度,加大力度培育具有家庭医生服务能力的人才队伍。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医共体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牵头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质护理活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县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全县范围的信息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升医疗信息公开度,增加透明度。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振兴中医药壮瑶医药

(一)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壮瑶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壮瑶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壮瑶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壮瑶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壮瑶医医院服务领域,重点探索治未病在妇幼保健服务、青少年保健工作中的模式和方法,将基本服务体系普及到家庭,为群众提供民族特色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中医壮瑶医医师为中医壮瑶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都安)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壮瑶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建设中医壮瑶医区域性医疗中心和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加强中西医结合,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大力发展中医壮瑶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壮瑶医特色康复服务,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壮瑶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编办、科技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整合中医药民族医药科技资源,加强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动态监测,保护濒危药材种植和普及中医药知识。加强壮瑶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科技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林业局、农业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健康扶贫行动

(一)提高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贯彻自治县“医疗救助解困一批”要求,确保全县2020年完成贫困人口100%医疗卫生签约服务,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大病贫困人口全部实现分类救治,各项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扎实开展都安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实现贫困人口(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有大病需长期治疗的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鼓励和探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所需经费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筹措,建立贫困人口(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兜底防线。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适当补助。切实加强饮用水、居住环境、少年儿童营养等影响健康因素的监测和干预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素养,夯实贫困人口健康基础。

牵头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扶贫办、残联、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分类救治力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贫困人口(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选择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疾病实行分类救治。贫困人口县域内参保贫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扶贫办、财政局、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接受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定期派出医疗队,为贫困人口(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建设,有效提升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医疗能力。落实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到2020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和2名订单定向医学专科生。开展基层执业医师特岗计划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工作。(www.xing528.com)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办、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七节 完善健康保障

一、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一)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推动医疗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有效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

牵头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的复合付费方式,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适应分级诊疗要求,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细化转诊管理,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完善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的应用,提高智能监控水平,实现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就医过程的全程监督。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模式,打造“以信息化为支撑,服务方式多样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新型经办服务格局。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

牵头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牵头单位:自治县保险行业协会。

责任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一)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主体地位,鼓励以医疗联合体模式带量采购。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按照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

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八节 建设健康环境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续实施“美丽都安·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处理,推广农村畜粪垃圾沼气化处理,建设农村规模化沼气池,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 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禽畜散养得到遏制,圈养率逐年提高。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到2030年,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加大植树造林面,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到2020年,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牵头单位: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把健康县城和健康乡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都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完善城镇市政设施,实施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等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农村道路硬化、通信设施、供水排水、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物流配送等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乡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强健康县城、健康乡镇建设监测与评价。到2030年,建成一批健康村镇建设的示范村镇,力争创建健康城市。

牵头单位:自治县市政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环境问题治理

(一)全面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坚持预防为主,实行综合治理,深入落实环境保护“三个十条”(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城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控制、秸秆禁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燃煤小锅炉淘汰等工作,促进全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强化水污染治理,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落实河长制,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加强噪声污染防控。

牵头单位: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使用经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以有色金属、水泥、化工、煤炭、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6个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和用途管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管护,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并发挥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的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为全县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支撑。推进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启动实施退化防护林改造,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围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水环境保护治理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生态脆弱区的保护和建设。严格审查外来物种的引入。

牵头单位: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例行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检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牵头单位: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现科学监管。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水产品违禁物质和兽用抗菌药滥用、饲料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到2030年,都安县食用农产品获“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实现质量追溯管理系统覆盖率90%。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积极探索创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网络交易、流通渠道监管手段。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实现源头控制,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力度。推动建设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生计生委、农业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开展仿制药治疗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监督实施药品(制剂)标准管理,配合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计划,积极推进中药壮瑶药(材)标准化进程。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全环节完整追溯体系和监管链条。不断提升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保障和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融合,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推动健康企业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

牵头单位:自治县安全监管局、工商质监局、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统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4张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打好交通扶贫脱贫攻坚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计、规划和建设,强化源头和全过程管理,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治理公路安全隐患。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提高理赔服务时效。建设统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的交通安全理念和安全意识。到2030年,显著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力争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牵头单位: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预防和减少伤害。建立伤害预防监测干预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提高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严厉打击侵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关注女性人身安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标准(GB/T33170—2016),加强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的安全设施问题排查。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加强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提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能力。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工商质监局、妇联。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计划。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学校、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交通运输、矿山、电力、建筑、旅游等行业,普及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群众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的普及率。到2030年,群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到20%。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教育局、红十字会、交通运输局、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各级各类应急队伍,规范装备设备配备,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水平。建设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和空中医疗救援项目,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县、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指挥网络管理系统平台,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区内先进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院前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

牵头单位: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文广新体局、公安消防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九节 发展健康产业

一、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医疗机构和特色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大型房地产业开办康复疗养中心,旅游景区参与建设医疗服务站,发展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口腔保健、康复、安宁疗护等资源稀缺服务,满足多元需求。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督促各地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医院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措施。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逐步扩大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范围。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培育壮大健康产业

(一)重点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建设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发展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发展壮医、瑶医等民族医药,形成一批竞争力强、辐射面广、产业链长、融合度高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打造桂西北养生养老长寿产业示范区。深化养老机构改革,推动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养老产业。积极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新型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健康养老服务业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民政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健康旅游产业。以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主动融入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构建健康旅游产业格局。引进大型企业开发红水河健康养生之旅项目。围绕都安特色旅游资源,加强旅游产品开发,重点培育长寿养生、康体运动、乡村度假、民俗节庆、自驾游营地等旅游新业态,构建长寿养生旅游集聚区,打造长寿养生、民族风情、生态休闲、红色之旅等旅游品牌。实施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水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自驾车营地、智慧旅游、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景区服务功能,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创建1个以上5A级景区和一批4A级景区。全面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农业围绕旅游提升、森林联合旅游保育、水利依托旅游做活、工业支持旅游做强、文化联姻旅游做大、体育融合旅游做旺、医养凸显旅游特色、城镇结合旅游做靓、商贸融合旅游延伸、金融服务旅游增收、信息改变旅游方式”的产业融合模式,释放旅游经济发展红利,实现惠民兴业。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切实做好旅游控制性规划和景区详细性规划。深化旅游区域合作。

牵头单位:自治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推动健康大数据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健康医疗云工程、医疗服务“一卡通工程”、电子病历共享利用工程、智能辅助医疗工程、大数据监管工程、大数据“治未病”工程等6大重点工程。促进智慧健康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建设一批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俱乐部。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及以健身休闲为特色的服务贸易示范区。制定实施体育旅游、户外运动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发展山水及周边健身休闲项目。充分利用都安独特的区位、地理、气候和生态资源,积极发展登山、攀岩、徒步、露营、山地马拉松、骑行、漂流、龙舟、公开水域游泳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龙舟、骑行、山地越野跑、公开水域游泳等一系列“走到户外、亲近自然”的大众赛事及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创新创办群众性休闲娱乐体育赛事。实施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示范线路、品牌赛事和基层文体繁荣发展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自治县文广新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促进发展医药产业和健康食品产业。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开发现代中成药壮瑶药新品种。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原研药、首仿药、中药壮瑶药、新型制剂、特色诊疗医疗器械、中成药二次开发等创新能力建设,推动治疗重大疾病的专利到期药物实现仿制上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壮瑶药、高性能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疗器械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制造,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力争建成一批现代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集群,打造都安特色健康医药产业。

牵头单位: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发展健康食品产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深加工和保健品加工基地。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长寿养生品牌和种养基地,开发食用菌和富硒类等特色保健食品、方便食品、有机食品,开发适合老年人健康需求的新产品,加强富硒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及新技术推广,种植道地药材和健康食材。

牵头单位: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章 支撑和保障机制

第十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要切实加强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康促进领导机制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对涉及影响公众健康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备案,积极出台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自治县法制办。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体局、教育局,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家庭医生为第一责任人的团队签约服务机制,建立家庭病床,按规定收取的签约服务费纳入医疗收入管理,其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引导和医疗费用控制的作用,推动建立“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

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理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全行业管理转变。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着力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快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争取上级财政安排相关转移支付时加大对我县的倾斜力度。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发力,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完善扶持措施,鼓励金融等机构推进平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为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健康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牵头单位:自治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布权责清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综合监管,加快基层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鼓励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编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体局、环境保护局、政务服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一节 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一、加强健康人才培养培训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施本土化人才培养计划。依托河池卫校或各区内医学院校招收都安定向生,实施卫生人力资源提升工程。落实待遇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的培训制度,以3—5年为一个周期,对基层卫生人才开展全员培训。鼓励各地支持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到2020年,70%以上的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达到每万人有2名以上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做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依托自治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管理,优化结构,畅通流动渠道,营造高端人才发展事业的良好环境,对认定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在招聘入编、职称晋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柔性引进力度,采取双向兼职、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技术协作等多种途径,吸引高层次卫生人才来都安工作。到2020年,引进和培养一批有较大影响力、较高知名度的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

牵头单位:自治县党委组织部,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加强健康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公共卫生、遗传咨询等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转岗培训工作。制定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相关配套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进修深造、招聘录用、职称晋升和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门人才培养和使用。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人员配备标准和核定办法,落实用人和岗位管理自主权,探索人员总量管理。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确定编外人员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掌握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运用实施,在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考核外,充分考虑奖励性绩效工资合理方案制定,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提高结余资金中绩效奖励基金比例。县域医疗共同体内的乡镇卫生院,在财政补助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但不能冲抵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健全公共卫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牵头单位: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二节 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一、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培育都安县医学科研项目,重点加快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扶持地中海贫血、遗传性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区域性重大疾病以及重点传染病等领域项目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汇,配合自治区布局生物医学大数据、生物样本资源、实验动物资源等资源平台,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医学研究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医研企结合。进一步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建立规范、整合、高效的都安县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牵头单位:自治县科技局、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实施重大疾病科技行动计划,建立公共卫生科技创新研究平台,组织开展卫生科技攻关,开展重大疾病诊治研究。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促进适宜技术推广。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医药工业转型升级。持续提高科技创新技术专利总量和对卫生与健康领域的贡献率、转化率。积极推动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综合干预研究,继续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依靠科技进一步推进我县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自治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三节 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一、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建成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实施健康都安云服务计划,全面建立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到2030年,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规范应用,人人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远程医疗上联自治区,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消除数据壁垒,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应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集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互联网健康服务监管。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自治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四节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按照自治区四级联网的要求,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领域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监督监测网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行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自治县卫生计生委、文广新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编办、法制办、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五节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都安县是河池的南大门,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重要门户,在对外开放大格局中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积极融入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巴马论坛合作平台,积极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合作与交流,拓展东盟市场,深化与东盟各国在矿产、能源等领域合作,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为促进对外开放大格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牵头单位:自治县外事侨务办、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局。

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康都安建设领导工作机制,成立健康都安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都安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提高组织程度,科学评估本地居民健康状况,明确影响健康因素,把健康都安建设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情的健康建设专项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促进健康都安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健康都安建设目标责任清单和考评机制,把健康都安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责任考核指标,严格实行督查考评和问责制度。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第十七节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健康都安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都安建设的认识。大力宣传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对健康都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宣传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健康承担的责任,宣传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投身健康都安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八节 做好实施监测

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等政策文件,对本规划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细化完善。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和监测评估方案,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各地在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都发〔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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