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都安中区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都安瑶族自治县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都安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0日
都安瑶族自治县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总体方案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河池市的重大部署精神,按照自治县“123456”总体工作思路和《关于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的意见》要求,确保六大行动提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县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战略部署、河池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1234”总体工作思路和自治县党委“123456”总体思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思想指导新实践,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姿态拥抱新时代,以新作为铸就新辉煌,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脱贫攻坚为重点,深入开展“六大行动”,扎实推进“六个都安”建设,决战贫困决胜小康,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如期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主要目标: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财政收入增长8.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行动目标。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风政风进一步净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显著增强。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全县政务环境进一步提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群众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在全区全市排位靠前。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行动目标。持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入推进平安都安、法治都安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年”活动,扎实推进“雪亮工程”、综治工作规范化和社区网络化建设,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完成年度教育、卫生等相关指标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固在98%以上,城镇新增就业0.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行动目标。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全区全市前列。2018年,我县单位GDP、能源消费总量、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污染物减排完成河池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城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90%,城市建成区无劣五类及黑臭水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1%和95%以上;2018年度前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201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投资1785万元以上,完成治理岩溶面积62平方千米,治理石漠化面积32.7平方千米;完成植树造林3.45万亩。实施精准脱贫攻坚行动目标。坚定脱贫攻坚决胜的信心和决心,坚持务实为民,力戒形式主义,力争年内完成6187户26388贫困人口和1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确保脱贫质量。保持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政策支持的延续性,持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聚焦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补齐工作短板,强化支撑保障,加大政策支持,为确保到2020年全面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目标。2018年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61.62亿元,其中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亿元,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8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625亿元,县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8.6471亿元,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3.157亿元,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0.9778亿元。
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目标。2018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家,工业投资、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完成河池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均增长3.5%左右。接待国内外旅游者174万人次以上、同比增长31%以上,旅游总消费22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6%以上,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服从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在全县上下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各种学习载体,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2018年全县理论学习安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纳入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经常性学习内容;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河池及都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河池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河池市纪委四届四次精神和自治县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年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领发展。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突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相关规定,自觉拥护核心、服从核心、看齐核心、紧跟核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发挥好党校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干部轮训、党员培训、大众宣讲等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体现到深入开展“六大行动”的全过程。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河池市委统一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精心谋划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和党性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充分调动党员干部主体作用,推动全县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3.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严格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以及全县各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和案件线索查办工作。强化整改责任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用整改倒逼责任担当,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聚焦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县党委整改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规定,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任务的督促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确保巡视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的强大动力,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实施“六大行动”、脱贫攻坚等工作成效好,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等“四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坚持在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检验干部,在脱贫攻坚等重要战场上发现培养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一线使用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要求,采取源头储备、培训研修、定向培养、实践锻炼、挂职交流等多种途径,积极培养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素质、专业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八个本领;坚持选人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与班子结构相匹配,加快储备一批熟悉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城市规划建设和经济金融等方面工作的人才,切实提高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和执政能力。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健全完善日常跟踪了解干部和综合分析研判干部工作机制。从严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扎实开展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任、跑官要官、档案造假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确保阳光选人用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加快研究制定促进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措施办法。注重抓好本土人才培养,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措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支撑保障能力。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深化“党建+”工作模式,强化农村、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加强非公领域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实施“百日攻坚”“党旗领航·电商扶贫”“千企助百村”促扶贫等行动,努力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强、发展强的“双强”目标。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力度,提升农村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鼓励党内政治生活方法形式创新,切实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党员精细化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党员管理抓在平时、严在经常。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平常督查考核与年终述考“双考”结合,扩大“四个一”党建督查考核覆盖面,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促进基层党建责任具体化、刚性化。
6.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向前发展。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改头换面、花样翻新、转入地下的“四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对顶风违纪者坚持露头就打,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快转变监督执纪方式,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使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及时深入地发现问题,追查责任,形成震慑,更加有效地遏制和查处违纪行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营造更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7.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全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三类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快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让群众获得感更强;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把握中央和自治区明确的改革试点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精准对标对表,积极稳妥推进,完善监察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
8.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突出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党内专门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完善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更严更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健全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强化思想引导和警示教育比重,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正职监督、副职分管”的有效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牵头单位:自治县纪委监察委,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自治县直属机关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政务服务办、财政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等,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二)推进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行动,巩固发展都安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出一批立足都安实际,具有都安特色,对实践有推进作用,对党委政府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广播电视、党报党刊、官方网站等主流媒体建设和创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大力弘扬都安精神,全面传递都安声音。加强网络舆论引导,深入开展清理政治类有害信息、网络谣言、色情信息、违规登载新闻等专项行动,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都安发展新篇章的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牢“四个自信”。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坚持把传承弘扬都安精神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抓实抓好,继承老区光荣传统,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提升全县人民推动振兴发展的精气神。
3.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提质发展,努力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教育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6%。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中心创建自治区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一批适应全县或乡镇产业发展需要、体现地方产业特色的新专业,并再创建1个重点专业或品牌专业,加快培养技能型、实用性人才,拓宽中职毕业生就业门路和保障高就业率,服务都安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教师队伍提质增量工程,全面推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扩大幼儿园教师、义务教育紧缺学科、高中新课改对应学科教师培养规模。实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大力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工作,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4.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围绕迎新春群众文艺晚会、壮族“三月三”综艺展演、创作一批新的优秀的文艺节目。深入挖掘密洛陀古歌、壮族打扁担、山歌等文化资源,编创富有都安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开展第二批河池市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积极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完善城乡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村通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体惠民工程建设,着力抓好“两馆一站”以及公共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举办各类群众体育赛事,配合各行业系统举办运动会。举办第十届广西体育节河池市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第三届环红水河山地自行车赛都安站的比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主题文艺演出和“文化进万家、欢乐下基层”等送文化下乡活动;继续举办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和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推进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常态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促进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
5.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加快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及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类人群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妥善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城镇新增就业0.15万人以上。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深入开展都安·深圳劳务合作推进转移就业脱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有序。
6.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快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互联网+”社会保险工作,完善职工医疗“双保险”制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养老金发放率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全面完成社会保险工作扩面征缴目标任务。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八个衔接”工作,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服务,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7.深入推进健康都安建设。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扎实推进健康扶贫,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要求,开展大病分类救治和贫困患病家庭签约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承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扎实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
8.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广泛地凝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力量。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推动重大课题调研成果采用。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构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群团改革,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9.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按照“三新三整治”思路和措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推进平安都安建设,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扎实开展打黑除恶、禁毒严打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神剑”“飓风”“打四害治四乱”专项行动,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实施“雪亮工程”,深入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和社区网格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力开展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法治都安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县各级党政机关探索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鼓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证。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社区矫正中心试点、司法扶贫等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建设,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维护依法用地用矿秩序,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15%以下。继续推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生产、交通、食品药品、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自治县党委政法委,责任单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新体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民宗局、教育局、扶贫办、民政局、法制办、民政局、文明办、综治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残联,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三)推进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行动,着力建设美丽都安。
1.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引导重点企业主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组织更多符合条件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升级,加强示范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循环农业。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三品一标”基地建设水平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全面完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等品牌创建工作。大力发展生态服务业,培育壮大信息科技、服务外包、健康养生、会展营销等现代新兴服务业。以发展全域旅游为契机,加大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动旅游与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全县旅游业提质增效。
2.深入推进“美丽都安·宜居乡村”建设。推动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自治区级村镇建设试点为带动,积极培育市级特色小镇,整体推进村镇建设,年内基本完成5个自治区乡土特色示范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村庄公共照明和农村改厨改厕改圈任务。扎实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建成14个片区中心和20个村级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1%和95%以上。大力推进“三民”(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不断提升农村产业治理效益和竞争力,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稳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步伐。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清洁乡村”再提升活动,开展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环境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www.xing528.com)
3.加快宜居都安建设。坚持生态立县、生态惠民,打造具有都安特色的现代宜居都安。推进市政大突破,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推动产业、人口向县城集聚,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落实农村人口市民化政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严厉打击“两违”行为,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人性化、精细化、网格化。
4.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全力整改查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在本地报刊、电视电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选择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污、严惩重罚的浓厚氛围。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好《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涉及我县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任务,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全县各类工业烟气污染深度治理,严控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抓好水污染防治,全县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扎实做好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本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全县河流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一盘棋”规划发展不断改善农村区域水环境质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开展植树造林工程,扎实推进珠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等重点生态造林工程,完成植树造林3.45万亩,义务植树55万株。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步伐,实施林业植被建设工程、草食畜牧业发展工程、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工程等,2018年完成中央及自治区投资1500万元以上,完成治理岩溶面积62平方千米,治理石漠化面积32.7平方千米。
6.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全面落实好领导干部任期内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加强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自治县纪委监察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广新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质监局、法制办、乡村办、政务服务办、自来水公司等,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行动,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1.着力发展扶贫产业。深入推进“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工程,2018年全县新增“三特”水果种植面积0.65万亩,发展新种植油茶面积2.3万亩、打造高产油茶示范区2个,新增蔗糖种植面积2万亩、建设“双高”基地700亩,新增核桃种植面积3.7万亩,新增发展桑园面积1万亩,新增发展两性花毛葡萄面积0.4万亩,发展新增旱藕种植面积0.4万亩,全县肉牛出栏量3.16万头,肉羊出栏量35.83万只,新增黑土猪出栏任务3.88万头,新增发展淡水生态养殖面积任务1900亩,新增建设长寿—生态—富硒农产品基地任务1.3万亩。优化扶贫产业发展布局,推动扶贫产业发展的规模布局、任务量化、项目分布和措施标准化落地实施。全县发展“5+2”特色产业,并培育1个以上特色脱贫产业品牌。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电商扶贫、门面出租等产业扶贫新业态,每个贫困村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1项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各贫困村当年预脱贫贫困户参与率保持在30%以上,实现2016年和2017年已脱贫贫困村、2018年预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万元以上目标。抓好特色产品销售推广,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加速农产品流通,建成一批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配送和服务中心,力争实现248个行政村电子商务网络全覆盖。
2.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坚决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八包”专项包点责任制,确保每个安置点有1名县领导包点推进。坚持以移民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旧房拆除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扎实开展深度贫困村整屯(自然村)搬迁。加大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结合产业发展建设“扶贫车间”,确保搬迁移民户均有1人以上实现就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目标。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因村精准施策,通过盘活资源、发展产业、帮扶合作、资金扶持、监督管理等措施,发展资源型、产业型、股份合作型、旅游型、服务型、租赁型等多种模式村集体经济,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覆盖60%以上贫困户的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到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
4.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和贫困户“八有一超”的脱贫摘帽标准,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积极向上级做好扶贫政策对接和项目申报争取工作,力争更多的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在我县落地,全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单项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建筑结构、施工工艺要求相对简单项目,鼓励推行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等方式组织实施。涉及2018年脱贫摘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3月底前全部入库,并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对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2个月内开工率达到60%以上;3个月内要全部动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工程量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迎接上级核验。
5.稳步提升社会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加大转移就业工作力度,细化完善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培训意愿帮扶台账,做好劳务服务和信息对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兜底作用,按照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力争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450元,贫困村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100%。
6.做好教育扶智工作。精准落实教育扶贫优惠政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4万人次以上,办理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0.9万人以上;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学生7.7万人以上;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计划完成中职全日制招生150人,全日制全口径送生300人,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深入开展“党建+教育扶贫”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力争到2020年,帮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熟练掌握1项以上就业技能,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深入推动“全面改薄”,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和生活条件。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75套,基本建成303套。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将因病致贫、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畴。抓好生态补偿,实行退耕还林与扶贫开发两结合,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档案,加快重点生态工程项目补偿资金兑现,确保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引导退耕农户脱贫致富。
7.抓好对口帮扶协作及社会扶贫。加强与深圳·宝安区的扶贫协作关系,完善2018年度深圳·宝安区扶贫协作实施方案,稳步实施深圳财政性帮扶资金项目,全面完成2017年度深圳财政性帮扶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扎实做好2018年度深圳财政性帮扶资金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组织建设,力争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不断深化和扩展扶贫协作领域,积极争取旅游扶贫、农产品开发推销、招商引资、劳务合作、生态移民搬迁、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协作合作。抓好县直和驻都安中直区直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指导派出单位与派驻村搞好结对帮扶,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精准配置。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企业作用,组织实施好劲牌有限公司、新奥集团等重点企业扶贫资金帮扶项目。深入实施“千企助百村”“村企共建”活动,重点组织全县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开展定点扶持贫困村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特惠金融政策,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8.全面提高脱贫攻坚精准度。围绕“贫困发生率低于3%,错退率低于2%,漏评率低于2%,群众满意度高于90%”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扶贫政策保障机制,以“三率一度”全面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度。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工作,全面排查错退对象,剔除不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及时更新提报新致贫、返贫农户情况,全面监控贫困现象发展动态,精准分类施治,提升脱贫攻坚实效。高标准开展“双认定”,把脱贫质量贯穿工作全过程,对达到脱贫标准线、稳定实现“八有一超”的按程序退出。完善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报告问责制度和“5321”贫困户帮扶机制,严格执行奖惩工作条例,坚持不脱贫、不脱钩,县直、乡镇单位干部职工每年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6次、12次,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对脱贫攻坚满意度。精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强化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投入,严肃资金拨付程序和监管问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每家每户培训一位明白人,对家庭情况、帮扶措施、脱贫政策及成效清楚明白,引导贫困群众摆脱意识贫困和思路贫困,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让贫困户会算账、能认账,记党恩、感党恩。
牵头单位: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单位:自治县纪委监察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扶贫办、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移民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水产畜牧兽医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联等,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筑牢经济社会发展支撑。
1.加快推进交通设施建设大会战。以完善高速交通网、基础交通网和铁路水运设施建设为重点,全年完成各类交通建设投20亿元以上。全力抓好铁路建设,加快贵南高铁(都安段)项目建设进度,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加快推进贺州至巴马(都安段)高速公路建设,全年计划投资2.8458亿元。新开工东兰至都安大兴(都安段)二级公路、都安至双福(都安段)旅游扶贫二级公路、都安至拉烈旅游扶贫二级公路、都安县城城区至地苏镇二级路改扩建项目、都安安阳至忻大二级路口四级砼路改建工程、都安物流城至湿地公园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广西都安澄江国家湿地公园外连道路工程、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三只羊乡政府至高速公路龙头出口四级公路等9项路网项目。
2.加快推进水利设施建设大会战。深入实施重点水源、农村水利、防洪减灾三大工程,同步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2625亿元。全面开工建设涉及19个乡镇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大罗水库项目建设任务;改造加固涉及17个乡镇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新建和维修渠道35千米,灌溉管网安装25千米,新建和改建提灌工程5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65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0.6万亩,排除涝灾面积0.4万亩,稳步提升全县抗旱减灾能力。完成板岭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3.加快推进自治区和市级、县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自治区和市级、县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共68个,年度计划投资45.427亿元。其中过境重大项目4个,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2个,市级层面重大项目28个,县级层面重点项目34个。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4.推动实施大县城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推动产业、人口向县城集聚,带动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各城区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宜居城市指数达到45以上,全面落实农村人口市民化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大力实施全县通天然气工程,继续抓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着力提升城区管理水平,严厉查处打击“两违”,完成我县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人性化、精细化、网格化、法治化。
5.强力推进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补齐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为目标,加快解决深度贫困村脱贫发展瓶颈问题。加大对深度贫困村道路建设支持力度,确保2018年底前所有深度贫困村20户以上屯通沙石路或硬化水泥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对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先期安排实施。优先实施深度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着力解决低电压、重过载、未通动力电等问题。
6.大力实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全县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开工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及都安临港工业区35000KV送变电工程一期工程,全年计划投资0.9778亿元。
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扶贫办、移民管理局、民宗局、国土资源局、高铁办、城投公司、交投公司、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确保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1.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指标;全面落实自治区“降成本41条”“新28条”措施,深入实施都安县降低企业成本、推进实体经济稳增长35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继续争取自治区支持,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粮食生产,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推动商品房去库存,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县实际登记销售面积力争达20.17万平方米,累计可售面积控制在11万平方米以内。
2.推动工业创新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着力提升园区承载力和集聚力,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河池·都安临港工业区实现总产值6.5亿元,要围绕重点产业策划10个以上项目,力争引进重大项目10个以上,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个以上;都安工业园区实现总产值3.7亿元,完成增加值5550万元。进一步完善路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紧抓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重大机遇,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大行动,加快重点技改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力推动冷链物流、编织、书画纸和特色酒、茧丝绸、碳酸钙等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开展企业“惠企贷”融资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3.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继续稳定粮食生产,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1万吨以上。深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增点、扩面、提质、升级,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到2018年末,2018年新建成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02个,其中:自治区核心示范区1个,县级示范区3个,乡级示范园16个,村级示范点82个,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发展态势。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抓好“十大百万”扶贫产业,坚持新种、改造、管护并重,进一步扩大核桃、“三特”水果、油茶、蔗糖、桑蚕、牛羊、香猪(含黑土猪)、淡水生态养殖、长寿生态富硒农产品产业发展规模,带动优势特色农业集群发展;发展一批“绿色长寿养生”品牌,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行绿色种养模式,新增认证登记“三品一标”农产品1个以上。
4.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强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产业”工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继续夯实商贸流通基础,规划和建设一批专业化程度高、集散力强的商贸物流项目建设,实施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重点改造19个乡镇农贸市场,抓好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建设。稳步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养生养老小镇、1521养老示范工程。以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红水河健康养生之旅为契机,推动全县旅游业提质增效。2018年旅游投资总额达到2.5亿元。年内力争创建1个以上(含1个)国家A级景区、1个以上(含1个)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1个以上(含1个)星级汽车旅游营地、1家以上(含1家)星级旅游饭店。培育壮大健康养生、会展营销等现代新兴服务业,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建立能够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积极培育民族服饰、民族表演等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壮大一批文化企业。
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谋划修编都安乡村振兴相关规划。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全县统一完整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果。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合作社25个以上,家庭农场13家以上。建设“智慧乡村”,发展“互联网+”“旅游+”“生态+”等农业新业态。加大培训力度和实践锻炼,树立良好干事创业导向,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2018年,完成农民科技培训1500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
6.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完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众创空间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扶持机制。探索完善政产学研联动机制,大力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和专利倍增计划,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完成引进科技成果转化1项以上。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遴选一批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训,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到1家以上。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推动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力争全县创业孵化企业(团队)达到1家(个)以上。
7.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自治县党委(党组)抓改革落实的主体责任,不断激发改革创新创造活力。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国企国资、产权保护、财税金融、养老保险等重点改革。深化机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农业农村、教育文化、林业林场、医药卫生改革,力求形成一批具有都安特色、具备推广价值的改革成果。大力推进落实国家电力配售电体制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素”“清”新型政商关系,更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融入自治区构建“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发展格局,重点抓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大型商务活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我县全部实施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更多特色优势产品“走出去”,吸引更多战略投资企业“走进来”,加快构建更具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牵头单位: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旅游局、科技局、投资促进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工商质监局、财政局、国投公司、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果局、金融办、河池·都安临港工业区管委会等,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按照“六个一”工作机制推进工作,及时充实“六大行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纳入绩效考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提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行“月协商、季联席”推进机制,每个月由各专项行动组副组长召集“六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协商会,全面了解各行动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需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分别报各专项行动组。每个季度由各专项行动组组长召集“六大行动”对应行动计划各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全面掌握各行动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共同抓,确保“六大行动”稳扎稳打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实施方案。坚持“工作工程化、工程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工作方法,继续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公示制度、工作承诺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六定五落实”(定岗、定人、定责、定项、定时、定绩,落实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阶段进度、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研究制定出台本组的行动方案,经组长审定后,于2018年2月20日前由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各季度目标、完成时限,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工作“工程化、项目化、责任化、有量化、表格化”。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于2018年2月20日前将细化的工作方案报送自治县“六大行动”牵头单位自治县党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评。要着眼推动“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强化督查手段,实行“月反馈、季督办、年考核”三重督查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于每月1日前向自治县“六大行动”牵头单位报送上个月活动进展情况。每个季度由自治县党委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六大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自治县绩效办要将“六大行动”提质年的工作内容纳入县级年度绩效目标,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将工作任务优化考评指标,量化成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组织考评,通过绩效杠杆推动“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有效落实。组织人事部门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考评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责任追究,自治县纪委监察委对执行能力低、工作成效差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宣传报道,在县级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大报道密度、拓展报道角度、增强报道深度,进一步深入解读“六大行动”,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经验做法,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加深理解,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部署精神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充分展示干部群众推进“六大行动”的精神风貌;对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突出工作成效进行通报表扬,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营造浓厚氛围。
都发〔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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