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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与信息化发展规划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全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与信息化发展规划

【概况】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法制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体改规划宣教股、考核督查指导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妇幼保健与基层卫生股、中医药管理股、卫生保健应急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财务股12个股室。机关公务员编制16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工人3人。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古展铭;副主任韦德军、蓝英田、黄启促。

【工作职责】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市、自治县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立医院改革】2018年 全县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效果明显,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幅为6.13%,低于控制指标6.27个百分点。加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医疗卫生县、乡、村一体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县域内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诊疗网络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县域内已有11个乡镇卫生院参与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57.89%(上级指标50%),并已建立紧密型医共体3个,达到要求。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自治区增补的药物,并向政府办村卫生室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覆盖率分别达到其总数的100%、92.05%。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全县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个,已使用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业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19个,系统应用率100%。

【疾病预防控制】2018年 全县疾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1393人,已转诊追踪核查到位1270人,总体到位率91.17%,高于责任指标1.17个百分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有2240人,已落实管理2106人,管理率94.02%,高于责任指标14.02个百分点。新发现艾滋病报告病例114例,低于2013—2015年3年间新发现报告病例平均数(114.33例),达到要求。在治艾滋病病人共944人,其中病死9人,病死率0.95%,与2015年全区平均数(1.54%)相比,低0.59个百分点。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9万人次,平均接种率达98.95%,高于指标3.95个百分点。2015—2017年实施的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达到责任指标要求。年内开展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调查问卷工作1次,麻疹类疫苗接种率100%,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公共卫生服务】2018年 全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人均55元,按常住人口53.62万人计,应落实总资金2949.1万元,实际落实资金2889.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99.23万元,自治区资金353.9万元,县级资金235.93万元,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下拨率100%。全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85.26%,贫困人口建档率10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9.61%,高于责任指标2.61个百分点,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0.67%,糖尿病患者管理规范管理率87.02%,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1.43%,结核病患者管理率100%,所有指标全部达到上级要求。

【妇幼保健工作】2018年 全县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应补助300对,已补助300对,补助率100%;产前诊断应补助106人,已补助106人,补助率100%。全县应医学干预重症地中海贫血胎儿19人,已医学干预19人,干预率100%。全县婚姻登记人数8188人,参加婚检人数8344人,婚检率101.91%。全县应筛产妇数7086人,产前筛查人数6102人,产前筛查率86.11%。全县活产数9073人,已采血8925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37%,新生儿听力筛查8822人,听力筛查率97.23%,达到要求。全县活产数9073人,住院分娩活产数9073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1人,孕产妇死亡率11.02/10万,婴儿死亡58人,婴儿死亡率6.39‰,5岁以下儿童死亡81人,儿童死亡率8.93‰,所有指标均达到要求。

【健康扶贫】2018年 全县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全县各级医疗机构100%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人口不需要缴纳任何押金即可住院治疗。全县各级医疗机构100%实行住院报销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只结算不超过10%的个人自付部分的经费。抓大病集中救治,减少因病致病返贫人口。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国家规定的9个病种和自治区增加的3个病种(乳腺癌宫颈癌白内障),通过“定额、定项(定药)、提标、全救助”方式,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艾滋病、结核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等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全年已救治435例,救治率98.19%。落实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贫困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罹患29种慢性病症患者随访服务率达100%,其中重症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和肺结核患者随访达每年4次以上。已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79个,参与签约服务医生760名;常住人口已签约408118人,占辖区户籍人口总数717932的56.85%;重点人群已签约141425,占重点人群总数190216的74.35%;已对全县贫困家庭137782人(33815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签约137782人,签约率100%。签约医生团队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残疾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工作,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医疗机构基础设施】2018年 自治县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达标化建设。统筹推进自治区级和市级层面重大项目。都安县中医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30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12月竣工验收。截至2018年12月,已完成投资15000万元。目前,建设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26%,达到要求。11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在建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分布在11个乡镇:板岭、安阳、澄江、大兴、拉仁、隆福、高岭、三只羊乡、东庙、加贵、九渡。2018年乡镇卫生院基建项目分布在地苏镇、永安镇和龙湾乡,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项目计划投资1110万元,资金到位45万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9.94万元。2018年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分布在安阳镇、永安镇、三只羊乡、菁盛乡,已经完成DR机4台、彩色B超3台、全自动血球计数仪1台的采购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率100%。项目计划投资475万元,资金到位50万元,完成设备投资428.30万元,完成总投资任务90.17%。(www.xing528.com)

【卫计执法监督】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真履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职责。全年共校验、发放各类卫生许可证941张,其中医疗机构校验321件,护士首次注册政务服务扁平化办件数16件,医师执业注册11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71件,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发放422张。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巡查,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及协管员5576人/次,车辆1415台次,检查行政相对人3125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卫生监督巡查记录》2286份,监督覆盖率高达99.68%。按时完成各类健康相关产品、打击“两非”、公共场所、饮用水、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等监督及抽检工作,共抽检376份样品(其中65份学校卫生样品,120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样品,191份水质样品)。积极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检查行动。出动执法车辆34台次,执法人员142人次,共检查34家医疗机构,下发卫监督意见书27份;出动打击“两非”宣传车8车次,悬挂横幅1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掀起了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新高潮。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依法处置违法案件。今年案件数达66个(已结案63个,未结案3个),较之去年多了28个,其中医疗卫生案件12个(“两非”案件1个)、公共卫生案件32个(公共场所案件24个、消毒产品案件8个),罚没款总额46000元。

【计生服务管理】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强化二孩政策宣传。通过编印《两孩政策解读》《正确领会全面两孩政策精神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等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宣传覆盖率100%。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2018年足额发放奖励扶助对象2561名(其中:国家奖励扶助1461名;特别扶助76名;广西一次性奖励扶助43名;广西55~59周岁奖励981名)。落实发放计生奖励扶助资金。2018年全县应兑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461人,金额2103840元,已兑现1461人,2103840元,应兑现伤残或死亡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6人,金额879960元,已兑现76人,879960元。兑现率100%。规范生育登记信息管理。2018年,全县共办理生育登记6254份,办理再生育审批发证386本,全县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实施计生家庭关爱保险爱心保险和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当群众在发生意外事故、发生疾病身故时,可按合同约定获得保险公司赔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残疾金和身故金,缓解群众在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困难,从而获得补益。2018年,完成计生家庭爱心保险投入保费5.775万元,投保1155户,完成任务100%。落实各项保险理赔9起,理赔金额12.899万元。落实计生家庭小额贷款贴息项目57户3.76698万元,贴息率91.9%。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2018年1—12月,全县出生男婴4765人,女婴429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84,控制在责任指标值(112)范围内。

爱国卫生运动】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中央补助广西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重点抓好健康促进县、健康促进医院、戒烟门诊试点创建工作,完成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加大城乡清洁工作力度。选派优秀干部深入农村担任清洁乡村驻村指导员,把清洁乡村工作列为对乡镇、驻村第一书记、指导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全县已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中心13个,投资达5千万元。启动国家级卫生城市建设项目,在2015年通过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建设验收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力争通过国家级卫生城市验收。抓好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发挥现有文化体育场、馆和各单项运动协会的作用,指导基层开展健身活动,传授基本健身技能,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营造了“全民健身”活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氛围。

【自身建设】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狠抓廉政建设。多次召开党风廉政提醒会议,召开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会议,聘请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领导进行专题讲座。加强日常巡察,每个季度进行巡察1次,发现苗头及时制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把熟读精思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检验。

【其他工作】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狠抓信访维稳工作,全年未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注重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完成县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提交的相关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结果与办理态度满意率达100%;严格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类各项支出执行事前报告制,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狠抓文明单位创建,提升了机关作风形象,荣获自治区授予卫生单位称号;同时,信息宣传、干部保健、计生药具、工青妇、武装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存在问题】2018年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承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乡村医生人才队伍不稳定。二是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建设工作有待提高。三是乡镇卫生院原核定的编制数已不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应按照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重新核定增加编制。四是乡镇卫生院的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需要上级部门继续加大对我县的支持和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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