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模式,首先应强化传承人的主体作用,建立责任机制,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针对传承人分级认定所带来的问题,可探索团体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制度。鼓励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非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合作交流,考虑集体传承人利益,创造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生态。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统传承,大多以口传心授的家属传承为主,传承对象也秉承传男不传女的祖训。这种与传统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传承方式,随着社会的变迁,必然面临挑战。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模式,首先应强化传承人的主体作用,建立责任机制,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其次,应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和服务职责的履行,集聚各传承主体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的合力,重点关注传承人职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等诉求的解决。如腾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年长的希望政府与社会能够提供经济条件、传承场所等方面的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后继乏人等窘况;年轻的传习人则期望有学历提高、进修培训的机会,解决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问题,提升职业发展的空间。第三,采用传承人、政府、文化企业、职业院校协同培养[12]的方式,进行规范、系统、科学的培养。职业院校要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相结合,采取与企业合作进行“订单”培养,或者完成政府的“委托”培养。解决传统培养方式覆盖面小、实践性强、理论基础欠缺、创新创造不足的问题。
针对传承人分级认定所带来的问题,可探索团体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制度。借鉴日本的“团体认定”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个人色彩不明显、为多人所持有的项目进行团体性认定,建立传承团体,打造学习培训班。鼓励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非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合作交流,考虑集体传承人利益,创造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生态。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通过项目展示、课堂展演、报告讲座等方式拓宽群众基础,发掘文化传习人,扩大传承群体。(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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