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教育的原则以心理教育的目标为出发点,反映了心理教育的基本规律,是心理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陈家麟认为,在学校心理教育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
(1)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
(2)针对学生的性别特点。
(3)针对学生的表现特点。
(4)针对学生的时代特点。
(5)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
(二)主体性原则
(1)从满足学生的正确需要入手。
(2)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
(三)发展性原则
(1)教育者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
(2)要使心育走在发展的前面。
(3)注意“三早”:早开始、早预防、早准备。
(四)尊重性原则
(1)尊重学生的个人尊严。
(2)尊重学生的选择。(www.xing528.com)
(3)对学生一视同仁。
(五)全面性原则
(1)树立学生“全人化”发展观点。所谓“全人化”发展观念,从社会价值取向来看,它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满足学生自我完善的需求来看,它注重学生知、情、意、行几方面的协调发展。
(2)及时发现和弥补学生某些方面的发展缺陷,全面考察和分析这些缺陷的形成原因并制定对策。
(六)活动性原则
(1)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要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的需要,要能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
(2)要注意通过系列活动让学生重复参与各种训练和练习。
(七)成功性原则
(1)心育的要求必须是恰当的。
(2)帮助学生树立适合自己特点的抱负水平。
(3)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失败。
(4)要让每个学生都体验到成功。
(八)全体性原则
(1)制订心育计划时要着眼于全体学生。
(2)确定心育内容时要考虑大多数学生的共同需要及普遍存在的问题。
(3)注意给每个学生以机会。
(4)注意学生的特殊需求并给予实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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