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育目标的概念
“德育目标,就是对德育活动结果的具体要求,对德育工作产品的质与量的规定”。它是德育实践所要达到的预定结果,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集中反映一定社会对年青一代的根本要求。
(二)我国中学德育目标的总要求
1995年,我国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明确规定中学阶段的德育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爱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中学德育目标从层次上分为初中学段和高中学段,从内容上分为思想、政治、法纪、道德和个性心理等领域。
1.初中阶段德育目标(www.xing528.com)
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立志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学习;初步树立公民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讲科学,不迷信;具有自尊自爱、诚实正直、积极进取、不怕困难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分辨是非、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高中阶段德育目标
热爱祖国,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初步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宪法、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开拓进取、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总之,中学德育目标以我国传统文化和现实社会状况、学生品德发展规律及国家教育方针为制定依据。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德育目标还应体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社会性与主体性的统一等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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