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候变化加剧了森林灾害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进程的加快,海平面上升,降雨重新分布,气候格局也随之改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如干旱、洪涝、雷暴、冰雹、风暴、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的出现频率与强度增加,成为各类森林灾害持续大规模发生的重要诱因,给森林的正常生长带来严重危害。此外,温度的变化还直接影响到水循环,使某些地区出现旱灾或洪灾,干旱不仅能直接导致树木死亡,还会使林木的抗灾性下降,易损性增加。另外,干旱和温度升高,使森林火灾的险情保持在较高水平,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
(2)生态环境恶化导致了森林灾害大面积发生。
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随着森林数量和覆盖率的增加而有大幅改善,生态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程度在加剧。由于森林的乱砍滥伐和过量采伐会破坏森林的完整性,破坏森林的自然调节控制作用,使得我国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下降,森林的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面积持续扩大。原始森林采伐后,营造的人工林树种单一,林分质量差,森林生物群落结构遭到破坏,森林自身对灾害的免疫能力下降,为森林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客观条件。(www.xing528.com)
(3)森林灾害防治体系不健全。
森林灾害防治体系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森林灾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都比较弱,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森林灾害的发生,是造成森林灾害发生面积大,灾害损失后果严重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灾害防治体系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森林灾害预防管理机制不健全。森林灾害预防作为一项关系到全社会生态安全的公益事业,必须要有动员政府部门、林业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多方参与及协调运作。但由于缺乏有效地协调机制,造成防治责任落实困难,预防措施实施困难,仅限于被动救灾,使森林灾害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灾害程度越来越大。二是森林灾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治能力弱。森林灾害的基础设施差,设备落后,甚至有些地区的森林防灾建设基本空白,有效防治体系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我国森林灾害防治工作的进行。三是森林灾害预防体系不完善,缺乏森林防治的综合监测平台。只有在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策略下,才能科学地开展我国森林灾害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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