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森林保险的保费补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林农的保费负担高、有效需求不足,保险公司的森林保险赔付率高、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从而促进森林保险市场的供需均衡。但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保费的财政补贴,补贴力度的大小,补贴险种、区域的选择等,则由政府财政支出能力来决定。各地区间政府财政支出能力的差异必然会影响到对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的大小,也必然会形成区域间森林保险市场的供需差异。
从一般意义上讲,财政支出对地区经济增长起最直接的推动作用。而对森林保险这种准公共商品来说,由于其能够带来较大的正外部性效益,更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的大力支持。从地区财政实力的角度而言,东部地区因财政实力较强,未来对森林保险补贴的潜力较大,而西部地区因财政实力较弱,则对森林保险补贴的潜力相对较小。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加大中央财政对实力较弱省份的支持力度。
从表4-10中可以看出,各地区间的财政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财政收入排名前三的广东、江苏、上海的总和是后三名宁夏、青海、西藏的近32倍,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28.5%。在本级财政收入超过3000亿元的9个省份中,有6个来自南部地区,剩余三个是山东、北京、河南。因地区间财政实力的差异造成了财政支出的不同,也使得其对农林业的支持和补贴水平也呈现出较大差异性。从农林水事务支出来看,传统的农业大省江苏、四川、山东、河南、黑龙江、河北均在800亿元以上,远远高于其他地区,而西藏、宁夏、青海、天津、海南的支出均在300亿以下。排名前十位中有6个省(区)来自北方地区,可见北方省(区)的农林生产更需要财政的支持。就农林水务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重而言,17个省(区)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最高的是黑龙江,接近19%,最低为天津,约为4.4%,该指标的标准差相对较小,仅为3.58%,这也反映出各地区对农林业的财政扶持占总预算支出的比例普遍较低。
综上所述,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由于森林灾害分布、居民收入水平、保险业发展、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经济发达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在各地区间形成了森林保险需求和供给的客观差异。这是区域森林保险产生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开展区域森林保险业务的依据和方向。各区域应基于本区域内森林保险供需的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实施与当地森林灾害风险类型相适应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差异化的森林保险发展战略。
表4-10 2016年各地区一般预算收入和支出概况的离均差和标准差分析
Tab.4-10 Deviation from average and standard deviation analysis on general budget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of each region i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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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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