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森林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业务范畴,故主要针对财产保险业的发展水平进行比较分析。从总保费收入来看,保费规模与地区经济发展有高度的协同关系,形成了由东至西的区域梯度特点。保费收入排名前十的省(区),大部分为东部以及东南沿海省(区),且均超过1000亿元,与其他省(区)有着巨大的绝对量差距。西南、西北各省(区)的总保费规模大多小于500亿元,且差异程度更为明显,与东部各省(区)形成鲜明的对比。财产险的保费规模同样呈由东至西越来越小的趋势。从财产险保险密度上来看,600元之上的十一个省(区)中,宁夏、内蒙古、新疆榜上有名,这与该省(区)的总人口数较少有较大关系,东部、东南沿海省(区)依旧处于领先位。从财产保险的保险深度来看,有半数以上的省(区)超过1%,辽宁、新疆、云南、浙江四地达1.5%以上(含),一些中部、中西部省(区)排名靠前,说明财产保险在内陆省份的经济中占比相对较高,也反映出受内陆省份经济总量的制约,财产保险未来的发展潜力相对不足。具体分析如表4-7所示。
表4-7 2016年中国各省市财产保险业发展主要指标的均值和标准差分析
Tab.4-7 Average and standard deviation analysis on the main index of property insurance development in 2016
续表
资料来源:2017年中国保险年鉴数据整理(www.xing528.com)
从财产保险的市场供给主体来看,发达省(区)、欠发达省(区)、偏远省(区)之间仍呈现三梯度的特征,尽管各地区的保险机构数量在继续增加,但是区域数量差异仍较大。东部的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地财产保险保险公司不仅数量多,且新机构增加也较多,竞争程度和市场供给能力均较为充分,而广大西部地区机构数量不及全国平均数,业务大多被3~5家保险公司承保,市场集中度高,竞争程度低。总体来看,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垄断性仍较强,保险公司数量分布的地区不平衡也加大了保险市场的供给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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