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森林火灾、风灾、雪冻、洪水等灾害频繁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更是十分严重。无论是森林火灾,还是生物灾害每年给我国森林带来巨大的危害,造成的森林受灾面积年均在数万公顷以上。严重的自然灾害也直接造成了我国森林保险的赔付率过高,亏损严重。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森林保险中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现象。林农基于以往的经验,相对保险公司来说,对自有林地上各类森林灾害的类型、发生概率、受灾率及损失程度更为了解。如此,受灾概率大、损失程度严重的林农就选择积极投保,而受灾概率小、损失程度较轻的林农就选择风险自留。因此在森林保险实施初期,带给承保公司的必然是森林保险的高赔付率。人保产险湖南分公司2000—2008年森林火灾保险承保理赔情况表如表3-10所示。
表3-10 人保产险湖南分公司2000—2008年森林火灾保险承保理赔情况表
Tab.3-10 Insuring and claiming Situation of forest fire insurance operated by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HuNan Branch in 200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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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00—2008年湖南省保监局的统计数据
有了一定的理赔经验积累之后,加上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催动,森林保险理赔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从全国层面来看,简单赔付率控制良好,2016年,全国森林保险完成灾害理赔17911起,总赔付金额达10.62亿元,比2015年增加0.87亿元,增长8.92%;全国平均简单赔付率为36.06%,比2015年增加2.64个百分点。2009—2016年赔付率曲线呈“V”形,赔付率平稳上升,说明在森林灾害总体情况没有大波动的条件下,森林保险的赔付环节越发高效,其具体赔付情况如表3-11所示。
表3-11 2009—2016年森林保险赔付情况
Tab.3-11 Claiming situation of forest insurance from 2009 to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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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地区和单位情况来看,2016年,全国平均赔付率为36.06%,有8个地区和单位的赔付率高于全国平均赔付率,最高的是福建(170.44%),其次是江西(77.65%)和厦门(48.91%)。福建和厦门由于遭遇特大台风袭击,损失严重。厦门的理赔工作采用无人机技术,并邀请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工作量大,在统计期内赔付工作尚未结束,暂时确定的赔付率为48.91%,但最终赔付率也会超过100%。江西近三年的简单赔付率一直保持在80%左右,2014年至今依次为80.42%、72.18%和77.65%,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高位。其他大部分地区和单位森林保险赔付率都不到40%,有9个地区(单位)赔付率在10%以下,从高到低依次为贵州、北京、陕西、吉林森工、吉林、大连、宁波、青岛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其中,后四个单位没有产生赔付。
公益林方面,全国平均赔付率为22.57%,有7个参保单位的赔付率超过了该数值,排在前四位的是福建、内蒙古、内蒙古森工和甘肃,均超过30%,尤其是福建的赔付率为86.45%,远高于其他地区和单位;有13个参保地区和单位的赔付率低于10%,其中,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大连、宁波和青岛未产生赔付。商品林方面平均赔付率为83.55%,高于平均值的参保单位共6个,其中,广东、福建、青海、河南和四川5个省都超过了100%。广东省的赔付率高达711%,主要是一部分2015年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在2016年才完成赔付。河南省的商品林参保面积同比下降31.6%,风险集中度明显提高,加之森林保险宣传力度不断深入,林农索赔意识明显增强,赔付率随之提高。福建、青海、四川三省赔付率较高是由于在2016年分别遭遇了台风、雪灾、冻灾的袭击,损失非常严重。2016年部分地区森林保险业务赔付情况如表3-12所示。(www.xing528.com)
表3-12 2016年部分地区森林保险业务赔付情况
Tab.3-12 Claiming situation of forest insurance insome areas i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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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指标单位分别为保费(百万元)、赔款(百万元)、赔付率(%)
数据来源:国家林业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过上表比较可以得出,商品林保险业务赔付水平普遍高于公益林,经营风险突出,往往导致保险机构亏损。这与承保面积小,风险无法很好的分散有很大关系,因此需要不断设计和调整商品林保险产品,加强费率厘定等精算工作,才有机会改善承保数量、质量双下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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