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经济理论基础下的森林保险风险区划

经济理论基础下的森林保险风险区划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在森林保险中,区域森林灾害风险的巨大差异导致投保人之间收支的差异,造成了投保人收支的不均衡和与保险人之间对价关系的复杂性。

经济理论基础下的森林保险风险区划

2.3.2.1 保险风险分散理论

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风险的单位,其承保社会风险单位的各类可保风险,收取保费并按约定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对保险公司而言,作为集各种风险于一身的经营主体自身必须要更加重视风险管理,这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能否稳定经营、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涉及整个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风险管理对保险业来说是经营的重中之重。保险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风险的分散,风险的分散又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即实现风险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双重分散。

在空间上实现风险分散,是指保险人必须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承保的地域范围或某一险种的覆盖面,尽可能让更多的风险单位参与投保。这是因为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一般来说不同的投保人其投保的标的风险是相互独立的,随着保单数量的增加,投保标的同时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会减少,也会使部分地域范围遭受风险事故的损失能在全部承保区域内实现分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保单之间的损失概率出现正相关性,可能会直接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因此,保险人需要不断开拓新的险种,增加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在多险种间降低保单的相关系数,以及成为保险的分出主体或分入主体等多种方式,都能让保险人的经营从空间上实现风险的分散。

在时间上实现风险分散,是指保险人应尽可能长时间的在某一地区开展业务,使一定时间序列下的业务总收入与总支出能够保持平衡。这一点可以通过保险费率的精算来实现,保险人所收取的保费就是将多年的损失在各年间平均分配,按损失赔偿的平均值来收取。因此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的好坏不能以某一年度的承保理赔情况来衡量,而应该长期稳定的持续经营。实践中,保险人往往将这两种分散方式结合起来使用。其中实现风险在空间上的分散对保险人来说尤为重要,它能够使保险人保持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的基本稳定,降低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同时风险事故发生率的降低也会减少保险人的业务经营费用,这样才有可能实现保险人的盈余目标。然而,就森林保险来说,由于同一地域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单位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这将导致承保范围的扩大反而加剧了风险的集中,不利于实现保险经营所需的风险分散。因此,必须要进行森林保险的风险区划,由保险公司结合区划的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承保范围的扩大,才能真正实现风险的分散。

2.3.2.2 对价交换原则(www.xing528.com)

保险是以合同为基础的经济制度,是以风险损失为对象的经济交易,是风险的出售和购买。承保方是风险购买者,而投保人是风险销售方,双方要按市场交易对等原则,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称。保险人有根据合同收取保险费的权利,也有建立保险基金,进行经济补偿的义务。被保险人有缴付保费的义务,也有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要求经济损失补偿的权利。森林保险作为一种林业经营者转移森林灾害损失风险的方式之一,需以支付保费为代价,这种交易性的存在表明了森林保险也属于商品的一种。

既然具有商品性,森林保险的经营就必须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对价交换。对价是指在有偿交易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或者劳务等而向对方所做的支付,其本质内涵是对等给付。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在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相互冲突的过程中,通过妥协让度并给予及时补偿而不使任何一方受损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帕累托效率的改进。

既然是双方对价交换,任何一方都不能受损,因此交易双方的收支平衡是商品生产和商品经营的最基本要求。如果出现一方的收支不平衡,森林保险的交易就无法进行下去。森林保险的对价交换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人的收支均衡;二是投保人的收支均衡。即在长期的市场均衡中,每个投保人按所缴纳保费的多少,获得对应的保险保障范围及出险获赔的概率,也就是投保人的保费支出要与其获得的赔款收入基本保持平衡。对保险人而言,就是总保费收入与总支出的均衡。但是,保险人所收取的保费是基于历史损失率推算出的预期损失率基础之上提前收取的,是事先决定好的承诺,如果与实际不符,保险人也不能再额外要求投保人增加保费,因此,为实现保险人的收支平衡,必须要准确计算保险费率,确保预期总保费收入与总赔付和业务开支之和大致相等。

“对价交换”的另一层含义是实现投保人的收支对等,即从长远来看,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应与其可获得的赔款相等。但在森林保险中,区域森林灾害风险的巨大差异导致投保人之间收支的差异,造成了投保人收支的不均衡和与保险人之间对价关系的复杂性。因此理论上应该依据风险大小和损失程度的差异分别计算每个投保人的费率,依据个体风险差异的大小区别收取保费,这样才可能实现对每个投保人而言的收支对等。然而,因工作量太大和全部个体资料的不可获得性,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无法实现也没有必要。但为了尽可能的实现交易的对价公平,在计算森林保险费率时,在风险程度基本相同的同一区域内,应对每个投保人实行同一费率,这仍然需要进行森林保险的风险区划,进而进行森林保险的费率分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