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与其他财产不同,森林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有机生物体,随着时间的变化生长发育,属于动态流动资产,它具有可再生性、生长的长周期性、分布的辽阔性、功能的多样性、管理的艰巨性等特性。正是由于森林的上述特点,使得森林保险也成为财产保险中经营技术最复杂,发展最缓慢的一类险种。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此类风险大、利润低的业务,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2.1.2.1 森林保险的风险大、成本高
首先,森林损失风险集中,风险难以分散。一次森林灾害事故往往涉及多个区域,涉及千千万万户林农、上亿公顷的林地。在一个风险单位内,承保的林户越多,承保的面积越大,风险反而越集中,风险损失会越大,保险人的经营风险就越大。其次,森林灾害风险具有广泛的伴生性。一种森林保险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引起另一种或多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损失是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很难将各种保险事故与相应的损失后果区分开来,这使得森林保险业务的开展需要一套特殊的理赔程序和查勘定损方法。再者,各种森林灾害的发生较频繁,局部地区的损失规模往往较大,风险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难以实现分散,可保性差。森林风险的广泛性和低可保性决定了森林保险经营的高成本性和高风险性。
2.1.2.2 森林保险的保额难确定
保险金额应根据保险标的价值的多少来确定,有效的保险金额必须在保险价值限度内。普通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在投保前已经形成并可以事先予以确定,而森林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在投保前尚未形成,往往是根据经验和预期确定一个保险价值,但这个价值会随着森林生长周期的变化及劳动和耗费投入而产生变化。这就给合理确定森林保险保额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加上受森林资源市场价值变动的影响,使得森林保险保额的确定更是难上加难。现阶段我国所开展的森林保险业务多是以造林成本作为保险金额,从长远来看,这远远满足不了森林保险发展的需要。
2.1.2.3 森林保险的费率难厘定
森林漫山遍野地分布于广阔的林地上,既不能仓储,又难以封闭,在管理上十分艰难,森林火灾、虫灾、盗伐等人为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森林经营面临巨大的风险。此外,我国地域辽阔,森林分布不均,各类森林灾害事故的发生也极不规则,各地之间和同一地区不同年度之间的森林灾害损失程度也不一样,对有关森林灾害事故发生情况的统计数据收集和积累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权威的数据只有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业统计年鉴上有关于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害的损失记载,其他的风灾、旱灾、冰冻、台风等气象灾害所致损失并没有详细的统计资料。所有这些因素导致测定森林灾害发生频率的难度加大,使森林保险费率的科学合理厘定困难加大,最终影响森林保险业务的开展。
2.1.2.4 森林灾害损失难测定
森林内部结构复杂,植被丰富,品种繁多,形态各异,各种林分类型多,功能多样,使森林的价值本身就难以确定,受各种环境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森林灾害损失难以测度。受灾时间和受灾程度不一,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不一样。很多情况下,森林风险事故最终不一定会造成损失,比如,森林灾害可能影响森林的生长、收获,但林农可能会因价格的上涨获得收益;再如,一种森林灾害的发生可能遏制另一种森林灾害的出现,如雪灾能缓解病虫害等。
2.1.2.5 森林保险承保、理赔难度大(www.xing528.com)
首先,森林分布点多面广,加之林区多为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加大了森林保险展业和承保控制的难度,相比其他业务也增添了许多额外的费用支出;其次,森林保险的标的是有生命的植物,生长阶段不同,保险标的的价值也不同,由于生长周期长,其未来的市场价值都难以预测,标的一旦受损,现场查勘、定损、赔付等工作费时费力,求证不易,也不太容易做到及时准确。经济上加重了保险人负担;再者,森林保险灾后的观察期长。森林生长具有季节性,使得当年灾害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需等到来年春暖花开时,才能观测受损树木的实际损失程度,因此其灾后观察期需要几个月左右。各种因素造成森林保险的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远比一般商业保险要高得多。
2.1.2.6 森林保险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由于森林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上森林又是属于其所有者的资产,这种资产的价值会随着生命周期的不同呈现动态的变化,而且这种资产的价值又与人的行为和自然因素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使得森林保险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投保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较难控制。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是指农户在参加农业保险前后的不诚实、不守信,或者是由于有了风险保障而降低对投保标的的预防措施以及在风险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导致风险发生概率上升和风险损失扩大。森林保险市场中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可以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投保人事前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投保农户在防损方面的行为产生的背离,包括因投保人不诚实或者故意欺诈而引起保险事故的发生,例如,在森林保险签单承保过程中,由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可能存在冒保、替保、垫保、虚保等骗保行为,由此使得保险公司在投保人的保险标的出险后,面对出险标的往往说不清子丑寅卯和搞不清东西南北。其次就是因投保人事前预防行为不积极而引起保险事故的发生。如投保人因有保险保障而降低其在林业生产中的努力程度和减少防灾防损措施等。投保人事后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投保人在减损方面的行为产生的背离,一般包括,首先,投保人在受灾后谎报灾情、虚报损失、串换标的以骗取农业保险赔款;其次,投保人在受灾后怠于采取减损措施以获取保险公司的超额森林保险赔款。所谓逆向选择,是一种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是指由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次品”驱逐“良品”,进而出现保险市场上充斥着“高危险的投保人”的现象。森林保险市场上,逆向选择是指由于投保人的信息隐藏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或者很难分离高低风险农户,唯有采用统一的保险费率,进而使得低风险农户不愿投保而高风险农户乐于投保。森林保险的逆向选择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农户的逆向选择问题,森林保险风险具有典型的区域性特征,即使在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范围内,各地的森林风险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同一地区、不同农户或者同一农户的逆向选择问题,即农户的选择性投保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只能按照过去的历史资料所计算的平均出险概率确定森林保险费率,其结果必然有利于高风险投保者而不利于低风险者,逆向选择导致保险公司承保大量的高风险对象,赔付率上升,财务状况恶化,最终将被迫提高森林保险的费率或减少森林保险的市场供给。与逆向选择相比,森林保险的道德风险更难控制,购买保险以后,林农可能会减少投入或放松对于灾害发生的管理,导致灾害的损失范围和损失程度加重,从而增加保险公司经营森林保险的成本,最终造成森林保险市场的萎缩。
2.1.2.7 森林保险的可续保期长、连续性强
森林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处于不断生长状态的植物,一般的速生用材林生长周期都在十年以上,某些风景林或珍贵树种其生长周期甚至达百年以上。生长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森林保险的可续保期也相当长。因此,森林保险的业务经营应当连续开展,采取各种措施加大续保率,以此在时间上分散森林保险承保的高风险。另外,这种长续保性也决定了必须要加强对森林保险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才能保障业务的持续开展。
2.1.2.8 森林保险风险区域化差异显著
林业生产具有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分布不均及种类繁多等特点。区域性是林业自然灾害系统的基本特征,也是其损失和风险的基本特征。地球表层圈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孕灾环境的区域差异性;而作为林业的致灾因子,特别是天文气象,也相应表现出鲜明的区域特征。对于承灾体而言,林业生产过程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类技术与生产方式的影响,但生产对象较其他自然灾害的承灾体仍具有更强的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貌、水文、气象、植被、土壤等的制约而展现出很强的时空分布特征。因此,林业自然灾害的要素均服从特定的空间分布规律;而林业自然致灾因子与承灾体的时空耦合则决定了林业自然灾害灾情的时间与空间分布特征,也决定了致灾过程、成害过程与风险的时空分布特征。林业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风险的区域性与空间尺度密切相关,这是由林业自然灾害孕灾环境中各类要素的空间分布规律及尺度特征决定的。气候特征及林业气象条件在空间上展现出更好的地带性与空间递变规律,对林业自然灾害形成“自上而下”的影响,决定了林业自然灾害承灾体及气象致灾因子的大尺度分布规律。地形、地貌等地表环境要素则可能表现出很强的局地差异性,使得林业自然灾害承灾体分布呈现出局地的破碎格局,并在局地对致灾强度造成“自下而上”的影响,从而使自然灾害、灾情也呈现出更强的个体化特征。水文、土壤等要素影响的空间特征则更多介于前述两者之间。人类活动,特别是林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水平,则可能进一步对林业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风险的空间特征造成影响,这些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影响要素的交互作用,决定了林业自然灾害损失在不同空间尺度上所展现出的地带性与非地带性特征。在地形、地貌条件异质性较小的区域,林业自然灾害损失可能更多地受到自上而下因素的影响,呈现出较好的区域均质性与空间上的渐变性。在地形、地貌破碎地区,林业自然灾害损失会在大的递变性前提下呈现出空间上的异质性与不连续性。
综上所述,各区域间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各有差异,森林灾害的发生类型、风险概率、损失程度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这就决定了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必须要根据区域森林资源的特点及环境因素的不同,具体确定差异化的承保条件和承保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