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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森林保险发展研究与评论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随着我国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森林经营的市场化程度逐步加强,加之有集体林区、国有林区林权改革的实际需要,森林保险问题已经成为林业发展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但与保险、农业保险相比,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我国森林保险研究都显得较为滞后。

全球森林保险发展研究与评论

以上就国内外关于森林保险相关发展历程与研究文献进行了回顾、梳理与总结,可以看出:一方面,随着学者们研究的深入,对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定位、政策扶持、制度保障等问题解决措施的提出,适应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新要求,为森林保险在我国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依据;另一方面,我国从1982年才开始研究森林保险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历史相对较短。通过专业检索发现,关于森林保险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为数不多,以森林保险或林业保险为关键词、标题的学术论文只有几十篇,以森林保险问题为主题的学位论文只有两篇,也没有相关的学术专著公开出版。然而,随着我国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森林经营的市场化程度逐步加强,加之有集体林区、国有林区林权改革的实际需要,森林保险问题已经成为林业发展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总体来看,由于国外经营开办森林保险业务的历史较长、发展较完善,有关森林保险研究在研究范围、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框架上,都处于领先的地位;另外,国外的研究多注重从微观角度出发,研究某个险种或某个地区,甚至某个林场的具体问题。这些微观的研究视角、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与国外相比,森林保险的国内研究大多集中在模式选择、制度配套等方面的理论分析,也有部分针对试点地区的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这些现有研究成果既为进一步探析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策略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研究思路,又为开展具体业务所需的定量分析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基础。

但与保险、农业保险相比,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我国森林保险研究都显得较为滞后。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外的森林保险研究虽然比较成熟,但由于国情、民情、林情的差异较大,所采用的一些研究假设、方法和得到的结论,开办的具体模式、依据及做法在我国并不一定适用,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遴选和改进;二是目前国内森林保险的研究以描述性研究为主,多遵循“问题提出—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的分析范式,使得研究结果雷同、缺乏针对性,也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针对森林保险的定量研究较少,且多集中在林农森林保险需求的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内容,亟待研究层次、研究范围、研究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三是缺少从制度背景、目标体系、法规政策、组织构造、经营与代理、监管制度、保障制度、技术支持、配套措施等方面去研究如何构建完整的中国森林保险制度,而仅对其中的某个方面作了阐述,造成理论成果过多集中在经营层面,对具体内容的构想过于简略,缺乏系统研究和能够指导实践工作的具体设计。(www.xing528.com)

随着国家及社会各界对森林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视,我国森林保险发展所需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也正发生巨大的变化,森林保险的推广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因而需要我们看清形势,找出问题所在,加大研究力度,进一步深入探析森林保险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体系,从险种设计、费率厘定、风险划分、森林保险机构组织形式的选择、风险基金的建立、再保险制度的完善等多角度建构我国森林保险可操作运行的具体系统,针对我国森林保险发展中存在的关键性制约因素,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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