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四年(1844),蓝蔚雯任上海县令。蓝蔚雯是定海人,定海现在属于舟山,但在当时是属于宁波府管辖的区域。蓝蔚雯对四明公所很关心,“公事之暇,一过其地,详询条例”。在这样的情况下,首倡公所的谢心、庄巨、方椿等人联名呈请县令蓝蔚雯,请求将四明公所划入官图,免去税收。对于同乡的这一请求,他欣然同意,并为此撰写《四明公所义冢碑》文。
道光二十九年(1849),四明公所被划入法租界范围。尽管法租界也同意四明公所免交捐税,但对四明公所里修建的坟墓极其反感,认为“这些坟墓是传染疾病的巢穴”,并表示将不惜任何代价消灭这些坟墓。1863 年,他们就商议在四明公所坟地上修筑马路,只是这个计划后来并没有实施,到1873 年,法租界公董局正式决定在公所坟地上动工筑路。
四明公所遗址
然而,这个计划遭到旅沪宁波人的反对,他们在给法租界公董局的请愿书中说道:“我们认为,像这样筑路,势必使车马通行于死者之尸骨上,致使亡人的阴灵不得安宁,此乃亵渎之事。”因而建议修改线路,并表示愿意分担因线路改变而多出的费用。之后,四明公所又请求法租界当局阻止筑路。然而,法租界公董局无视这个要求,说:我们对敬奉祖先的观念自当表示敬意,但不能抛弃欧洲人讲究卫生的习惯!
法租界公董局的态度不仅激怒了在上海的宁波人,也激怒了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他们自发地聚集在四明公所的周围,进行抗议。1874 年5 月3 日,愤怒的人群到法租界路政管理所负责人的住所进行抗议,而这个负责人竟站在楼上,居高临下地向人群开枪,当场打死一人。这使在场的中国人更加愤怒,他们一气之下烧毁了这个负责人的住所。法租界立即出动巡捕镇压。晚上七点,被激怒的人群将法租界公董局团团包围,法租界当局将法舰上的水兵调来镇压。这一天,被打死的有6 人,伤者无数。这就是著名的第一次四明公所血案。(www.xing528.com)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及中国人的顽强抗争面前,尽管法租界公董局很不甘心,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在四明公所墓地上筑路的计划。光绪四年(1878)7 月17 日,在法国驻沪总领事与中方签订的《四明公所公立仪单》上,法方同意:“此后法租界内四明公所房屋冢地,永归宁波董事经管,免其迁移。凡冢地之内,永不得筑路。”这样,第一次四明公所血案总算有了一个结果。四明公所保住了,但墓地的周围筑起了高大的围墙。
宁波人原本以为四明公所可以永远保住了,然而,事过20 年,法租界公董局竟然背信弃义,撕毁先前签订的协议,借口建造学校和医院,企图占有四明公所地产。光绪二十四年(1898)7 月16 日,法国兵舰“侦察”号水兵强行拆毁了公所的三面围墙,占领了四明公所,并打死两名中国人,打伤多人。次日,旅沪的30 万宁波人群情激愤,掀起了更大规模的反抗怒潮。法租界出动军警进行血腥镇压,他们向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疯狂扫射,打死市民17 人,伤数十人,被捕十余人。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第二次四明公所血案。
20 年前,宁波人依靠团结的力量制止了法租界公董局的企图,而20 年后,宁波人在上海的力量更加强大,他们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罢工、罢市运动。后来,罢工的范围扩大到为上海洋人服务的中国人,就连在外国人家里做保姆的也纷纷辞职。当时在上海做保姆的,十个中有六七个是宁波人。这些给外国人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英、美等国的领事也纷纷向法租界当局施压,要求停止占领四明公所的行动。在各方的压力下,法租界当局被迫正式承认四明公所归宁波人所有,并发给了地契文书。
两次四明公所血案是近代中国人民反抗殖民暴行的胜利,显示了旅沪甬人的团结力量,维护民族利权的决心和勇气。此后旅沪宁波帮数量不断增长,且在金融、航运、商贸等经济领域、行业工会及慈善团体中据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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