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私营机构获得的个人信息,政府机构获得的个人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内容详尽、所涉范围广、真实程度高。[71]如以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为例,虽并未对户口登记的具体事项予以规定,但现实中户口簿收集的个人信息多达24项,收集的信息中不乏敏感信息。[72]
其次,公共行政领域,行政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并不需要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人口普查条例》与《统计法》都将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予以要求。在数据的采集与使用方面,公民没有与公权力机构进行协商的权利。(www.xing528.com)
最后,随着社会治理的日趋复杂、各国提升行政管理效能的追求与政府电子政务的飞速发展,政府巨型数据库应运而生。如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出入境证件信息资源库、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资源库、全国违法犯罪信息中心、监管人员信息系统、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等,国家统计部门的人口普查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教育部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医疗档案信息库等。除这些专业化的政府巨型数据库外,融合各地、各类分散数据信息的信息共享数据库也已诞生。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我国将拟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73]而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将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74]政府掌控了海量公民个人信息,我国已进入巨型数据库时代。
巨型数据库间的信息共享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构成巨大威胁。它能比对各部门各自掌握的信息,融合与共享各类专业数据,还能生成一个深度开发的、多层次、多用途、可持续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受教育情况、婚姻、工作单位、收入状况、纳税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甚至日常消费、电话上网、违法犯罪、宾馆住宿、医疗记录、公共场所的言谈举止等方面都被记录下来。分散的政府数据库能够将个人信息串联在一起,瞬间拼凑出一张详细、完整的人格图像。公民对自己哪些信息被采集、信息采集的目的、信息将如何被使用、信息是否与其他部门共享、第三方访问权限、信息有没有被商业化利用、是否被泄露、数据库是否安全等问题,都不知情。对政府的行为若不加以约束与限制,个人享有的信息权、隐私权都将面临威胁。一旦巨型数据库不加以严格管理与控制,还极有可能发生大面积的侵权事件。2009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曾提到,采集公民身份证信息的机构疏于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管理,导致身份证信息泄露情况非常严重。[75]2015年,也有媒体报道,社保信息已经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已有超过30个省市卫生与社保系统出现高危漏洞,数千万社保信息可能因此泄露。[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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