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在北方的某个城市法院里,正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当事人叫邓培,男方当事人叫关平。在法庭的门口坐着一对年老的夫妻,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审判的结果,这对老人是邓培的父母,他们很急切地想知道,法庭里正在发生什么。就在这个时候,法庭的门开了,只见他们的女儿邓培哭着冲了出来,冲到父母面前大喊一声:“爸、妈,他还想分你们的房子呢!”
一听这话,邓培的父母气坏了,他们指着刚从法庭出来的女婿关平就开始嚷嚷:“你这家伙忘恩负义,你还算是个人吗?还想分我们的房子?”说完这话,邓培的父母又赶紧到法庭里找到法官急切地说:“法官,那可是我们老两口用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子,他们年轻人怎么能分我们的房子呢?您可得查清楚啊。”法官听明白之后,告诉二老:“您二老不用着急,可是我这儿审理的是一起离婚案件,你们的房子权属我这儿管不了,如果你们真的认为这个房子全部是你们出钱买的话,恐怕你们还得另打一场确权诉讼官司才行。”听了法官这样的解释,老两口还是有些迷惑不解,没有办法,他们心情沉重地和女儿离开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呢?怎么小两口闹离婚还要牵扯上岳父岳母呢?再说了,这女婿和女儿离婚本来应该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还要分割老人的房子呢?要说清楚这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邓培的父亲叫邓荣,母亲叫黄敏,老夫妇俩一直在南方某个城市生活,眼看着明年就要退休了,所以老两口心里就产生了一个想法,怎么回事呢?他们有一个独生女叫邓培,大学毕业以后就留在了北方某个城市,而且嫁给了当地的小伙子关平,夫妻俩结婚后倒也和和气气,很快有件大事,提上了全家的日程。
因为邓培和关平计划来年要生一个小宝贝,而且很早就给父母打好招呼了,到时候老两口可不能撒手不管,一定要过来帮着带带外孙。老两口当然是很高兴,可是心里一想,这女儿嫁给女婿的时候,他们在北方有一个小房子,那个房子是关平结婚前就已经买了的,可是那个房子很小,这老两口要是到他们住的地方来帮他们带孩子,这屋里该多挤啊。再说了,老两口生活习惯和年轻人也不一样,在一起发生摩擦、磕磕碰碰是免不了的,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邓荣、黄敏夫妇一合计,商量了一个办法:把自己这辈子的积蓄都拿出来,在女儿女婿他们家附近找个小房子买下来。一来老两口退了休,能够和女儿女婿团聚在一起,互相之间有个照应;二来等女儿生了孩子之后,他随时可以过去给搭把手。听说了父母这个决定以后,邓培他们真是很高兴,而且还告诉父母,说他们住的地方房价涨得很快,将来这房子还可以作为投资之用呢。想到这一举多得的好主意,整个家庭上上下下都是兴奋不已。既然作出了决定,那就赶紧开始行动吧。
但这时,邓荣、黄敏夫妇还没有完全办退休手续,于是就先委托女儿、女婿在当地帮着找房看房。一对年轻人充满了热情,跑遍了城里边大大小小的中介机构,也看了不少的房子,最终在离自己家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大概有一百来平方米,总的购房价格大约是八九十万元。紧接着邓培就通知父母到当地来看他们所挑的房子,老两口也抽空到了当地,全家人左看右看,别提多满意了,正好走路到女儿家也不过就是十来分钟的事,全家人当即决定要买这套房。
在挑中房子以后,马上就要办购房手续了,经过与卖方的讨价还价,最终把房子定价在八十万元左右,老两口赶紧要签购房合同,可是有一件事让他们为难了。这房子价格比较高,老两口一时筹不出这么多的现金来,他们俩当即决定,干脆先拿30万元交个首付款,剩下的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这样一点点地再从其他的方面筹集一些购房款。于是,在中介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这老两口就填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申请书,当然这也少不了什么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等一系列的材料。中介的工作人员也很热情,帮着老两口填表、跑银行,等这一切手续办完之后,没多久,却传来一个令人十分沮丧的消息,怎么回事啊?原来,银行一看这个借款申请人的资料就不同意,为什么呢?一来这邓培的父母是在外地工作,二来他们明年就要退休了,三来两个人工资收入都比较低,银行担心他们不能够到期去还款,所以就拒绝了他们的申请。这可怎么办啊?眼见着就要买下的房子,难不成就这么算了,难不成将来照顾女儿和外孙这事儿就要吹了?就在全家人着急的时候,中介的工作人员王海顺灵机一动提出了一个想法,他就向邓培和她的父母建议:“虽说老两口申请银行借款被拒绝,可是您女儿邓培还有资格,她年轻,又在本地工作,还有着稳定的收入,银行肯定会同意的。反正你们家买这房子,怎么着都是一家人的,借您女儿的名义买不就行了。”这个主意一下让全家人似乎看到了希望。老两口自然是没什么意见了,反正购房款都是自己出,但问题是这女婿能同意吗?邓培一听,说这样的好事他还能不同意,我今天晚上就跟他说去。晚上,邓培见到了丈夫就把父母购房申请贷款遇到困难的事跟关平说了,而且说父母想借自己的名义去购房,同时申请银行按揭。关平一听,倒觉得也没什么,不过他心里略微有点儿小顾虑,说:“邓培,你说如果以你的名义申请按揭借款,那将来万一你父母这钱要是还不上,银行会不会追着咱俩要求还钱啊?”邓培瞪了丈夫一眼,说:“瞧你说的,我父母早就说好了,首付款也好、按揭还款也好,都由他们出,没咱们什么事。再说了你不想想,我父母又没有其他的孩子,买了这房子,在他们百年之后,不也是送给咱俩的遗产吗?”关平这样一听也就放心了,所以全家人就达成了共识,在这种情况下,邓培就代表她父母和房子的卖方还有中介公司签了一个三方买卖合同,并且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了银行贷款,果不其然很快这个贷款就被批准了。接下来老两口赶紧回到南方的老家,从银行转账付首付款,然后又把自己的股票、基金都卖了,为后期的还款做好准备。
半年之后,老两口又委托女儿、女婿代为找装修公司把这房子简单地装修了一下,很快就到了老两口办退休手续的日子,夫妻俩办了退休手续,把家里日常生活用品大包小包地打好,都带到女儿、女婿所生活的城市,就这样,邓培和她的父母终于能够生活在一起了,彼此有了很好的照应。
随后,女儿邓培也按照原来的计划怀孕生子,没多久,就生了一大胖小子,这可把老两口乐得连嘴都合不拢了,尽管带孩子很累,可是老两口却十分高兴,付出什么他们都愿意。这女人怀孕生子是很艰辛的一项“工程”,所以邓培在家里也很操心、受累,可偏偏不巧的是,她的丈夫关平这段时间工作上的事特别多,而且还经常出差。所以这家里的事都帮不上忙,起初邓培和她的父母也没有在意,可时间长了,这老两口心里就有怨言了,慢慢就开始怀疑,这关平老是早出晚归的,有时候一连几天不回来,会不会是另有恋情啊?会不会是撒谎啊?邓培的妈妈黄敏更是经常提醒自己的女儿:“我可告诉你,男人可得看紧了,我们可听说了,这女人要是怀孕生子,往往是男人最容易犯错误的时候,你可得盯紧点,时不时查查他的手机。”邓培从小到大都非常听父母的话,是个乖乖的独生女,听了妈妈这样的话,心中不免也有些疑心,所以有时候丈夫回来,邓培会偷偷地查看一下他的手机,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短信。过了一阵子,邓培突然出现在关平的单位门口,为什么啊?原来邓培专门挑丈夫下班的时候,在他单位门口等着,说是来接丈夫回家吃饭。起初关平也没在意,觉得妻子对自己挺关心的,可是这样一来时间长了,让关平的同事们看见了,大家开始议论纷纷,这流言蜚语也就传出来了,对此关平觉得脸上很没有面子。终于有一天关平忍不住了,回到家里就和妻子邓培吵了起来,他埋怨妻子,对自己不放心,老干些疑神疑鬼的事,让大家都难堪。
邓培一听心里觉得更气:“我带着孩子这么辛苦,我爸我妈没黑没白地帮着咱们,你一把手都不伸,到现在没有感谢反倒是怨言,有你这么干的吗?”邓培也毫不示弱,于是就和丈夫争吵起来,这吵来吵去能有好结果吗?于是从此以后,这对夫妻经常拌嘴,更让关平生气的是,只要夫妻俩一吵架,这岳父岳母肯定掺和进来,而且每次岳父岳母都说是关平的不对,不知道心疼他们的女儿,不知道理解他们的女儿。一气之下,关平觉得无法容忍这样的生活,干脆收拾自己的衣服搬出去住了。没多久,这小两口就发展到要离婚的程度。两个人也倒都是想离婚,再也不愿意这么争吵了,关平就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面约定因为夫妻结婚时间很短,没有什么太多的共同财产,但是考虑到邓培和儿子以后生活的需要,所以他愿意给邓培和儿子一次性生活费50万元。邓培一看也觉得还行,就同意了,可这邓培打小什么事都爱听她爸妈的意见,自己做不了主,带着这份离婚协议书就去跟父母商量。一看这个,邓培的爸爸当即就发火了:“什么?这不是便宜这小子了吗?哪能这么容易就离婚了?”邓培的妈妈也生气了:“什么?50万元就想把你们娘儿俩给打发了?这小子也太忘恩负义了,孩子这么小,刚结婚两年就要离婚,这不是有二心吗?这哪里有点儿做人的责任感呢?不行,这离婚协议书少说也得100万元才能签。”关平得到这个信息以后,更加生气了,心想:“你们两个老人真是的,怎么什么事都掺和啊,我跟邓培都说好了,这离婚协议书都要签了,你们这儿中间横加阻拦,说要涨到100万元,这不是敲诈吗?行,我不跟你们说,我也说不过你们,我干脆到法院讲理去,看看法院给你们判多少钱,我就认多少钱。”就这么着关平一气之下就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审这个案子的时候,法官要调查有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婚后买的家具、电器和少量的存款,都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可是,关平当庭否认,说自己不愿意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给邓培50万元。并且关平还提出来,在他妻子邓培的名下还有一处房产,他要求分割这套房子。邓培一听傻眼了,因为在她的心里,小两口都知道,那是自己父母的房子,原来就说好的,怎么这个时候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了?所以邓培急得在法庭上都哭了,跑出法庭向父母诉苦。
邓培的父母在向离婚案的法官表明自己态度以后,法官告诉他们,这个房子在离婚案件里无法处理,他们必须另打一场确权诉讼官司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听得这老两口是迷惑不解,就这样,他们在女儿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位姓何的律师。(www.xing528.com)
何律师听说这些情况以后,告诉他俩法官的话是对的,可是何律师话还没说完,黄敏就急着说:“哎呀,何律师你不知道,这买房子的钱是我和我老伴儿一辈子的积蓄,而且我们还跟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你说这钱既然都是我们出的,凭什么说这房子不是我们的呢?”何律师就笑着告诉老两口:“你们别着急,我要给你们解释一下,不一定说这房子的购房款全都是你们出的钱,这房子就必然是你们的房子。”那么,房子的实际所有权和它的购房出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家里人买房子,可能不是用自己的名字来买,而是借用他人的名义来买房,那么借用他人名义办的房产登记自然就在他人的名下,就像这老两口,借用邓培的名字那这房子就登记在邓培的名下了,那么这种房产登记的效力,我国物权法规定得很清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证明,什么意思?只要这个房产登记在某人名下,它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写的是这个人的名字,那就优先推定这个房产的权属就归这个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登记在女儿邓培名下,当然优先推定这个房子是属于邓培的房产。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和双方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因为如此,关平才在离婚案的法庭上说,妻子是在婚后买的这套房子,所以他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但邓培的父母根本就接受不了关平的说法,因为当初明明是借邓培的名买的房啊!这一点,姑爷一直是心知肚明的,怎么能翻脸不认账了呢?何律师解释道,您看如果你们没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这个房产权属是归你们的话,那么法律优先推定,它是邓培和关平夫妇的共同财产,人家当然可以在离婚案当中来要求分割。现在你们要主张这房子是你们买的,而不是他们夫妻的财产,那么必须由你们做原告,把他们小两口列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权属归原告所有,这就是刚才离婚案法官里给你们讲的那个确权诉讼。不过何律师还表示,要证明这一点很难,需要提交大量的证据。听完何律师这一番话,邓培的父母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很后悔,说当初借用女儿名义买房可没想那么多,现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当即委托何律师提起诉讼,并且按照律师的吩咐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的工作。
夫妇二人在委托何律师之后,按照何律师的要求,老两口赶紧回到了他们的家乡,从银行调取所有的转账、汇款、支付购房款的证据,而律师则忙着调取一些其他的书面材料。
之后没多久,何律师就把邓荣、黄敏夫妇列为原告,把邓培、关平夫妇列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确认本案诉争房产为原告所有。没多久,就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原告的代理律师向法庭陈述了整个购房的过程,同时也陈述了为什么老两口买房却要用女儿的名义。被告一邓培对原告的陈述是完全认可的,可是被告二关平却坐在法庭上,冷冷地看着自己的岳父岳母,他对此是坚决否认。同时被告二关平的代理律师也向法庭表示:“我们认为原告的陈述是故意欺骗法庭,大家明明知道这套房子就是婚后所购买的,虽然我们不否认原告有所出资,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应当视为对小两口的赠与,而不是什么房产权属的问题。再说了法官,我们要知道,现在两个被告之间正在进行离婚诉讼,很显然这是被告一和原告恶意串通,企图转移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才打出今天这么一场确权诉讼来。”
坐在原告席上的邓荣、黄敏夫妇一听这话,气得脸都变了色,何律师倒是不慌不忙,掏出了许多证据递交给法庭,他首先拿出的证据,就是老两口当初曾经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申请材料,那些材料不是被银行拒签了吗?所以又打回到中介这儿,他们又给找了出来。何律师又提交了老两口在当地的退休手续、退休证明以及退休前的工资收入,以此来证明他们当时为什么要借用邓培的名义。另外,何律师还提交了老两口关于这个房子付首付款和按揭还款的转账证明出资证明等。而被告二关平对此是完全否认,他仍然坚持刚才所陈述的观点。
经过了双方代理人的几次交锋,法官宣布当天的庭审到此为止,双方如果有新证据的话,请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法院将择期安排再行开庭。从法庭里出来之后,原告夫妇觉得有点儿六神无主,心里很着急,从开庭的情形来看,对他们好像不是很有利,而何律师显然也意识到这次诉讼有着很大的风险,看来原告方还得加大举证力度。这何律师一边走一边回忆,他回忆起邓培的父母曾经把整个购房的细节给他讲过一遍,他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丝火花,想起了一个关键的人物,他转过头问邓培的父母:“你们还记得那个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海顺吗?咱们得找找他。看他能不能替咱们出庭作证。”非常幸运的是,王海顺还在这家中介公司工作,老两口说明了来意,要求他一定要帮忙。大概过了一个月,法庭通知再行开庭,这一次开庭,原告方向法庭申请,有两名证人要出庭作证,这个倒让被告二关平有些意外。接着法庭里就步入了一个高个子的长得黑黑的年轻人,他向法官说明,他叫王海顺,在当地某某中介公司工作,当初的的确确是原告邓荣和黄敏夫妇要买房,也是他带着他们到处跑着看房的,后来因为老两口不能够贷款,是自个儿向老两口提了个建议,说让他们借用女儿名义贷款得了,所以当时对这个情况是比较清楚的。另外一名证人是王海顺的同事,因为当初办这个买房卖房手续的时候,他的同事小李也参与了。小李向法官证明一点,他说他记得当初在买房借用邓培名义的时候,邓培和她的爱人关平来到中介公司跟他聊天的时候,还明确表示过,很认同这种做法,只要能把房子买到手就行,所以在他的印象当中,小两口是完全对这事都知情、都同意的。关平一看,这两个证人的证言对自己很不利,关平和自己的律师对两名证人开始了一连串的发问,可两个证人的回答似乎没有什么破绽,因为那都是他们亲身经历过的事情。经过了这一轮新的举证质证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又过了两周,法院最终宣判,经审理查明,确实原告夫妇借用被告一邓培的名义购房,且该房的出资全部由原告承担,鉴于此应当保护房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因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那么,这种借用名义购房必须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又必须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最终法院才能认定呢?为什么当这个房产登记簿上写的是邓培的名字时候,最终却会判在原告的名下呢?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利登记簿登记的是房产所有人,房产所有人叫做名义所有权人,也就是对外有一个公示的效力,所有人看到这个登记的时候,会认为他就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不动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和名义所有权人是相分离的,是不相同的。借用购房就是其中一种情况。再举个例子,比如夫妻结婚后买房,可能写的是丈夫的名字,所以名义所有权人在外人眼里,那就是丈夫的房子,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套房子应该是夫妻俩的财产,实际上它的所有权人是夫妻两人。于是在不动产的权利归属上有时候会遇到名义所有权人和实际所有权人发生冲突和矛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要尊重历史,尊重客观事实,保护实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这是需要证据的。
经过法院对房产官司的审理,老两口的房子总算是保住了,可是经历这么长时间的官司,邓培和她的丈夫之间的关系似乎更远了。早在半年前,邓培就已经和丈夫分居并且搬回了娘家住,此时没有办法,邓培只好向法院申请对离婚案件恢复审理。双方仍然都同意离婚,法院就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考虑到孩子年龄幼小,就判给邓培抚养,关平每个月给孩子1500元钱的抚养费用。两个人结婚后共同财产不多,主要是一些家具电器,法院也进行了分割,此时在法官的劝解之下,关平考虑到邓培以后的生活以及她对家庭的付出,他愿意给邓培20万元的生活费作为补偿,就这样,两个人又拿到了一纸离婚协议书。
邓培在父母的帮助下,带着孩子勉强度日,可是这老两口心里是真难过啊,尤其是看到外孙在那儿啼哭要爸爸的时候,那哭声好比是一把把的刀子割在他们的心上,老两口有时候也总是回想过去发生的一切。当初到这儿来,不远千里,还花这么多的钱买房,不就为了一家人能够团聚在一起,能够享受天伦之乐吗?为什么如今却弄得一个家庭破裂、亲人分离的局面呢?想来想去,老两口似乎也明白了一些道理。对于女儿和女婿的生活,他们好像干涉得太多了,如果当初女儿和女婿在刚刚生完孩子发生矛盾的时候,老两口更多的是给一些关心、劝解、调解,促进他们夫妻有更多的交流和沟通,也许事情不至于发展到现在这一步。面对女儿这种难堪的处境,面对外孙的这种难过,老两口心里只能是默默地祈祷,他们希望通过自己以后的努力,来弥补孩子们所受到的伤害,他们也期待女儿能早日遇到她未来的幸福。
父母总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在婚姻中能够幸福,所以总是会忍不住提醒子女,这种关爱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毕竟子女的婚姻应该由子女和他的爱人共同经营,一旦子女选择了自己的爱人,父母就应尊重子女的选择,尊重子女的爱人,更应尊重子女的婚姻生活。像本案邓培的父母对邓培的关爱就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已经干扰了邓培的正常婚姻生活,如果他们对女儿的生活多些尊重,少些干预,或者采取正当的方式与女儿女婿沟通,也许这一家人不久就会享受祖孙三代的天伦之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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