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师曾经这样教育我:“法医并非绝对不能和死者家属进行交流,但你们交谈的内容可能会对警方的调查工作产生影响,所以最好不要和死者家属接触。”
和其他领域一样,老师说的话往往是对的。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从未直接将解剖所得的信息告诉死者家属,而是让警方对其进行说明。
司法解剖要基于《日本刑事诉讼法》来进行。警方认为有必要对遗体进行解剖时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同意之后才能进行解剖。只有警方单方面希望进行解剖是不行的,还必须由法院这个与调查机构相互独立的中立者对是否需要进行解剖来做出判断。法院签发的解剖许可被称为鉴定处置许可书。
在电视剧里,有时会出现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家进行搜查的场面。在开始进行搜查之前,警方需要先出示搜查令。这个搜查令也是由法院签发的。就像警方必须在得到法院签发的搜查令之后才能进行搜查一样,法医也需要得到法院签发的鉴定处置许可书之后才能进行解剖。
顺便提一句,电视剧里有时候会出现法医和警察一起前往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之后还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的情节,这些都是电视剧虚构的内容,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法医几乎不会与犯罪嫌疑人产生任何接触。虽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就是等候在解剖室外面的死者家属,但这种情况实在是非常少见。
不过,我确实有且仅有一次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过交流。
我负责解剖的死者的领导,因为希望得到死者的尸体检查报告而来到我任教的大学。我在法医学教室的事务室与那位领导见了面,并且明确地告诉他:“尸体检查报告只能交给死者家属,所以请你先取得死者家属的允许。”(www.xing528.com)
实际上,这位公司领导就是杀害死者的犯罪嫌疑人。
这位领导给死者购买了高额的人身保险,受益人是他的公司。然后,这位领导雇凶杀害被害人,受雇的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用车撞死伪装成交通事故。
要想领取保险金,必须提交死者的尸体检查报告,所以那位公司领导才会来找我。
我没有将尸体检查报告交给他,之后他也再没来过。后来经过警方的调查,事情的真相水落石出。据说,那位领导在遭到逮捕之前就自杀了。
死亡的男性是被车辆撞击身亡的。我在尸体检查报告的死因一栏之中写的是:肋骨多处骨折导致失血死亡。
虽然法医能够通过解剖查明死因,但要想判断死者究竟是死于事故还是死于谋杀是非常困难的。要想查明真相就只能依靠警方的调查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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