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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学校:新教育人在搭建平台的探索和实践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日常中最常见的平台与载体就是“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从搭建平台的具体方法上,新教育人已经做过许多探索。1988年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首次明确提出家长委员会建设问题,并将其与家访等其他形式并列,作为家校合作的重要平台。

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学校:新教育人在搭建平台的探索和实践

家校合作共育需要一定的平台和载体。我们日常中最常见的平台与载体就是“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这些年以来,无论从机构的名称还是实际发挥的作用,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新教育都在进一步拓展家校合作共育的平台。

从具体概念来说,在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中,我们比较主张尽可能用“父母”代替“家长”,用“家校合作委员会”代替“家长委员会”,用“新父母学校”代替“家长学校”。

为什么要变“家长”为“父母”呢?首先,对外而言,在国际交流中,“家长”一词缺乏相应的概念。在英文中,“家长”的概念勉强可以翻译为:the head of a family、patriarch、the parent or guardian of a child、genearch、householder。但是我们一般使用的“家长”概念,其实说的就是父母。其次,对内而言,“家长”是一个封建传统的概念,这个称谓已经不适应现代民主社会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家长制”依旧很大程度上存在于家庭之中。如今我们身处后喻文化时代,许多父母的知识已经落后于孩子,如果仍然采用“家长制”的管理方式,不仅对孩子的成长起不到正面的作用,也不利于父母自身的学习与成长,更不利于建设和谐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家庭关系

所以,我们建议在新教育人的话语体系中,尽可能不用“家长”这个概念。

从搭建平台的具体方法上,新教育人已经做过许多探索。

1.家校合作委员会

家校合作委员会,在我国的最初形态是家长委员会。1988年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首次明确提出家长委员会建设问题,并将其与家访等其他形式并列,作为家校合作的重要平台。〔5〕

在国际上,家校合作的组织很多,如PTA(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父母教师协会)、ATP(Action Team for Partnerships,合作伙伴行动小组)、SC(School Council,校务委员会)、SIT(School Improvement Team,学校发展小组)、PTO(Parent-Teacher Organization,父母教师组织)、HSA(Home-School Association,家庭学校协会)等,也有类似我国的家长委员会的、属于父母自己的组织,如父母委员会等。

新教育的“家校合作委员会”有几个重要的特点:

第一,从名称来看,新教育用“家校合作委员会”代替“家长委员会”,同样可以简称为“家委会”,但是内涵不完全一样。

第二,从参与主体来看,新教育的家委会要体现合作与共育,必须有家庭、学校、社区的代表参与,而不是单一的父母参与的“父母(家长)委员会”。这样才能真正全面反映各方的利益诉求,全面改进各方工作,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共育生态环境

第三,从领导构架来看,学校领导和教师不得担任新教育的家委会主要负责人,家委会领导需要由三方推选的代表协商选举产生。建议由父母或者社区中热心教育、有号召力、乐于奉献的人士担任。

第四,新教育学校的家委会,分班级、年级、学校三个层次。班级、年级的家委会主任,原则上为上一级家委会成员。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学校家委会主任参与区域家委会或者全国家委会机构,形成从班级、年级、学校到乡镇、县市、省和全国的家校合作共育体系。

我们初步拟定的《新教育学校家校合作委员会章程》模板参见本书附录1。各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校情进行必要的增删完善。

2.新父母学校(www.xing528.com)

新教育的新父母学校,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名称来看,虽然目前在国家有关文件中仍然称为家长学校,但我们建议新教育学校尽可能用“新父母学校”代替“家长学校”,可以简称为“父母学校”。

第二,新父母学校的办学宗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组织学生父母接受系统、专业的家庭教育培训学习,从而提高其教育素养,使之成为家校合作共育的有力支点,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师生及学生父母都能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

第三,新父母学校是接受所在学校及其家校合作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共同指导的非正式社会组织。由本校教师及社会各界专家担任讲师,培训本校学生父母。

第四,新父母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举办学校校长兼任或者由举办学校推荐,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副校长原则上由举办校分管副校长及其家校合作委员会主任担任,协助校长分管课程设置、实施、检查、反馈、评价、宣传等具体工作。

第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建立新父母学校的总校,指导学校的新父母学校工作。江苏海安县教育局就建立了具有20个编制的家长学校总校。

我们初步拟定的《新父母学校章程》模板参见本书附录2。各学校也可以视校情做必要的调整后公布执行。

3.新父母俱乐部

与新父母学校通常由学校为主导成立,职能上侧重学习成长不同,新父母俱乐部通常由父母为主导成立,职能上侧重寓教于乐的活动。

比如山东省威海市沈阳路小学新父母俱乐部,其举办的活动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包括:一年级走进福利院;二年级走进哈工大威海分校;三年级走进图书馆;四年级走进气象台五年级走进工厂。自选动作则丰富多彩:春游、秋游、钓鱼、登山、乒乓球运动、品茶、放风筝、走进刘公岛、周末爱心义卖、沙滩游戏、海边游乐会及走进福利院、敬老院、大众报业、聋哑学校、气象台、博物馆等活动。

4.萤火虫工作站

这是一个立足阅读、推动教育,立足教室、影响社区、辐射社会的公益项目。一般情况下,由热心教育公益、具备较高阅读素养的教师担任站长,负责阅读指导等教育内容的把关和引领,以及工作站整体工作调度。由具有爱心和活动能力的父母担任副站长,在站长的指导下,承担组织事务等各项日常工作。

新教育萤火虫项目为父母们提供亲子阅读指导,研讨各类家校教育问题,从个体从小事做起,以亲子阅读为突破口,以融洽家校关系为切入点,以教育反哺社会,以个体汇聚群体,其每天早晨的“新父母晨诵”、每天晚上的“天天喜阅”、每周三晚上的“萤火虫亲子共读全国讲座”、每月一次的“萤火共读”、各分站自行不定期举办的网络共读及线下活动等,诸多栏目齐头并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自2011年11月23日项目启动以来,新教育萤火虫工作站建立了良好的运行机制。《新教育萤火虫亲子共读工作站建站章程》参见本书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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