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斯坦曾经总结了6种家校合作活动的实践模式:(1)当好家长;(2)相互交流;(3)志愿服务;(4)在家学习;(5)决策;(6)与社区协作。
考虑到中国家庭教育的实际,经过新教育共同体的讨论研究,我们进行了新的思考与归纳,从以下四个方面重新梳理了新教育实验关于家校合作共育的内涵:
1.家庭教育指导
即学校指导和社区参谋家庭教育,包括具体指导父母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如何认识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如何科学地教育孩子,教会当好父母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帮助父母了解学校生活的特点与规律,了解孩子学习的现状与特点,获取社区的教育资源等。家庭教育指导的内涵,比爱普斯坦提出的“当好家长”和“在家学习”要更加广泛和丰富。
家校合作共育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的教育素养。所以,指导家庭提高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应该是家校合作共育的应有之义和基础工作。在这方面,学校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学校和作为接受过比较系统的教育科学训练的教师来说,对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儿童的学习方式,对学校生活的情况更加熟悉,所以,应该自觉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帮助父母成长的责任。
2.学校生活参与
即学生及其父母和社区代表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主要包括决策参与、课程参与和管理参与。
决策参与是指通过校务委员会、家校合作委员会等机构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反映学生与父母的各种诉求,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课程参与是指参与到学校课程的规划、设置、研发、实施和评价各环节之中,常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进行,学生及其父母和社区的代表通过家委会以及各个活动小组的形式,参与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的相关活动,如结合自己的专业、职业,为学生开设课程或讲座。
管理参与是指学生及其父母和社区的代表参与到学校具体事务的管理过程之中,一般也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进行,如在图书馆、食堂担任管理者,在学校上学、放学期间协助学校导护教师维持秩序等。(www.xing528.com)
可见,我们所说的学校生活参与,涵盖爱普斯坦提出的“志愿服务”和“决策”两个方面的内容。走进才会尊敬,参与才能理解。学生及其父母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学校生活,就能更好地理解教育的过程与规律。学校老师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更好地了解父母和社区,关注和参与到相关的教育、社会活动之中。学生及其父母参与学校决策并监督办学,本身就是学校民主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说明的是,在家校合作共育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忽视学生(儿童)的权利。所以,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如让学生代表旁听决策讨论会,向学生征集预设立课程的主题等,让儿童参与到以上三个环节,是工作中需要特别留意之处。
3.家校互动沟通
即家庭、学校、社区之间通过各种媒介,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和分享相关信息,如学生在学校或者家庭的相关情况,家庭或学校、社区的重大活动等,以增进互信,促进合作。互动沟通的诸多内容也体现在指导家庭教育(及社区参谋)、家庭和父母(及社区)参与学校教育两方面,此外互动和沟通还有其特有的目的作用,如增进互信等。
家校合作共育的效果如何,直接取决于家校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是否对称,是否充分,是否有效。
4.社区融合协作
即家庭和学校真正地融入社区,利用社区的教育资源,与社区的各种机构和人员通力协作;社区也主动开放各种资源,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家庭和学校的相关活动。社区融合协作的主要形式包括学校辅助社区服务家庭,推动家庭和组织指导孩子参与社区相关活动,社区帮助学校服务家庭,为学校和家庭参与社区活动提供便利等。
在家校合作共育中,社区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教育资源,与家庭、学校是非常重要的新型伙伴关系。家庭、学校本身位于社区之中,父母、教师和孩子本身也是社区的重要成员,社区的各种机构,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甚至银行、企业,包括各种社会组织等,都能够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所以,社区融合协作是家校合作共育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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