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听觉能力的训练目标
1.建立音乐基本要素感知与辨别的能力结构
即形成对音乐的外部感受印象和反应能力,它是音乐听觉训练的基础,需要通过音乐听觉的心理机制和生理机制作用于人的大脑,形成辨识与反应体系。其训练内容包括调式音准体系的建立、和声听觉能力的形成、节奏感的培养、旋律感的构成、不同音乐织体及其表现力的辨识、不同乐器的音色区分、音乐作品的主题及其发展、曲式结构等方面。
2.形成音乐听觉分析能力
即对感知到的音乐基本要素加以思考、分析、综合、判断,领会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从而获得对音乐作品的完整印象。在音乐感知的过程中,听觉分析能力是音乐听觉的最重要的基本能力,它是区分音乐听觉与其他一般听觉的标志。
3.训练完整再现音乐形象和准确表达音乐形象的能力
将音乐听觉运用于音乐实践中,真正学会“用耳”与“用心”来指导音乐欣赏、音乐表现与音乐创作。
4.培养内心音乐听觉能力(www.xing528.com)
即在音乐实践过程中,不断将接触到的音乐材料和完整的音乐形象存储于记忆中,并在大脑的综合分析下逐步转化为内心对音乐诸要素的判断、辨识想象和理解能力。音乐听觉的基本表现也是外部的印象和内在音感的结合。内心听觉能力的形成对音乐记忆能力要求很高,在已有的音乐听觉印象之上,借助想象力,内在地体会音响的能力,即内心音感。
(二)综合能力训练的目标
1.感受音乐的能力
感受音乐是我们接触音乐的一个重要目的。音乐是心灵的艺术。它给人们的心灵带来的舒适感是其他艺术门类难以代替的。我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也将体验音乐作为学习音乐的中心环节。随着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而是先培养人。在人的培养过程中,音乐教育的功能就是让学生从众多的音乐作品中感受丰富多彩的情感体验,从而达到音乐美育的目的。音乐感受能力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一是观众丰富的情感和理性。音乐是一种直接指向心灵的艺术。精神生活越丰富,生活体验和文化体验越丰富,音乐范围之外的知识储备越丰富,从音乐中可以听到的内容就越丰富,情感体验也就越丰富。二是听者的音乐听觉能力。原因很简单,如果想带着情感体验音乐,你必须首先能够感知音乐的结构本身。如果学生不能“倾听”音乐的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厚薄变化,和声的紧张和谐、伴奏等,即使他们可以对音乐产生情绪反应,这种情绪反应也只能是源于对音乐作品内容最浅显、近似的,甚至是模糊、不确切或者是错误轮廓的理解。这种混沌的音乐感觉,与我们所期望的音乐审美教育相去甚远。
2.表现音乐的能力
如同感受音乐一样,表现音乐需要表演者有丰富的情感与理智作为基础。音乐是人们交流的手段,这种交流用的是一种“心灵”的“语言”。这就需要表演者有丰富的可“说”的东西,才能以情动人,达到完美演绎音乐作品的目的。然而,仅仅是具备了丰富的情感表现和充分的音乐理解是不够的。归根结底,如果一个表演者不能唱(奏)准音高,不能把握好乐曲的节奏、节拍,不懂得把轻重疾徐运用于作品的呈示过程中,那么,他也就根本不可能向听众去用心灵诉说什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