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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教育起源与发展历程

更新时间:2025-01-12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一)音乐教育的起源音乐教育作为一种艺术形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成均”之学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开辟了我国古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先河。(二)古代音乐教育学校教育到夏、商、周三代逐步定型发展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教育类型的分化发展越来越明显,开始出现较为严密的学位体系。在音乐教育方面,音乐课被正式列入了国家的教育计划,“学堂乐歌”的出现是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重要标志。

(一)音乐教育的起源

音乐教育作为一种艺术形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音乐教育从人类音乐诞生之日就已经存在。从“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的历史传说中,我们可以想象到,葛天氏之民手操牛尾,踏着脚步,合着节拍,载歌载舞的场景。当儿童或者成人在观看这类歌舞表演时,自然而然地接受了音乐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尚书·舜典》上说:“夔!命汝典乐,教胄子。”夔是尧舜时期著名的音乐家和乐师,他的任务是利用雍正、平和的乐舞教育王公贵族的子弟,使他们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贵美好的心灵,以使“天下大服,神人咸和”。从上述历史记载可以看出,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有音乐教育的现象,虽然当时的音乐教育的对象只是王公贵族的子弟,但这显然已经是我国早期的音乐教育形式了。

狭义的音乐教育一般指学校教育。原始社会后期,学校教育的萌芽已经产生。《周礼》《礼记》中都提到过我国已知资料中最早的学校——“成均”之学。著名教育史学家毛礼锐先生认为“成均的乐教传统,流传后世,成为古代教育的借鉴,以致西周大司乐所掌仍为成均之法,以乐教贵胄子弟”。[1]“成均”之学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开辟了我国古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先河。

(二)古代音乐教育

学校教育到夏、商、周三代逐步定型发展的历史时期。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奴隶制社会的正式开始。从相关史料可以得知,继“成均”之学后,还有名为“校”“序”“瞽宗”“庠”之类的教育场所出现,《孟子·滕文公上》中说:“庠者,养也。”《说文》解释:“庠”从广羊声。即“庠”字由“广”与“羊”两字组成,“广”即居住的地方,“羊”为食物之意,原义是指为敬养氏族长老专门设立的一种“养老院”机构。由于享受这种待遇的人多为经验丰富、学识广博的老人,后来就逐渐演变为专门教育青年一代的场所。主要教授狩猎、军训、忠孝、乐教等方面的内容。从教育内容可以看出,“庠”的乐教内容是对“成均”之乐教的沿袭,乐教已经具有初步独立形态的教育类型。乐教并不是音乐教育的专称,还应该包含诗歌、舞蹈等方面的教育内容,甚至绘画(写字)、天文、纺织等内容也归并到了“乐”的范畴之中。在这一点上,中西教育发展的规律是一脉相承的。古代希腊曾把音乐和体育相提并论,认为体育培养人的身体,音乐培养人的心灵,因此,把文学、艺术、天文学、数学等与培养人的心灵相关的学问,都归到音乐的范围之内。

公元前17世纪左右,商汤灭夏,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国家。在长达600余年的商统治时代,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教育方面一些地方专门设立了传授礼乐的场所,教育内容上也与夏朝有很大不同,这标志着我国奴隶制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上的重大转变。“学”字自商代开始出现。《明堂位》记载,商学,分为“右学”和“左学”两类,前者为大学,后者为小学,这说明教育类型已经出现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文字的出现、语言能力的提高,为具有真正“学校”含义的“学”和“瞽宗”的定型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商代甲骨卜辞中已出现了“学”字的多种写法,从最简单的“学”字演变到复杂的“学”字,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学”字所包含的三个方面的意思,即教学场所、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这是构成“学校”的三大支柱。文字的演变与进化记录了我国文明进程的历史印迹,也反映出我国学校结构不断完善的基本历史脉络。

《江陵项氏松滋县学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段人,以乐造士,故其学为瞽宗”。“以乐造士”是商代学校教育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殷人尊神”是商代的主要教育思想,而“尊神”则又必须通过唱歌、跳舞、鼓乐等各种仪式来实现。乐教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商代统治者利用乐教作为加强其神权统治的工具的同时,也加快了乐教自身发展的进程,促使乐教向更深领域中逐步渗透。

西周时期,是我国奴隶制社会的全盛时期。这一时期教育类型的分化发展越来越明显,开始出现较为严密的学位体系。在音乐的利用上周代统治者比前代更加先进。他们除了利用音乐加强自己的统治外,还利用音乐来进一步宣传阶级社会中等级制度的合法性;他们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来控制音乐活动;他们在“国学”中教音乐,培养青年,使他们能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图,利用音乐巩固周王朝的统治权。这说明周代统治者充分认识到了音乐的教化职能,试图通过乐教的手段来达到“治国安民”的政治目的,这里也有着积极的一面。周代统治者视乐教为“国教”,把乐教的位置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周代音乐教育兴旺发达的原因,除统治者十分重视以外,与当时的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文化科技进步、社会意识形态及审美观念变革等方面也不无关系,它们有着相吻合、相适应、同步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有着生存滋长的社会土壤和基础,从而使西周音乐教育成为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史上辉煌的一页。

(三)近现代音乐教育

按照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划分,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划分为两个时期:1840年至1919年为近代,即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19年至1949年为现代,即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旧民主主义时期

1840年之前,中国社会一直处于闭关锁国的阶段,对国外世界知之甚少。“鸦片战争”彻底打破了这种格局。在外来经济和文化的进一步影响下,我国国内的政治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当时的许多仁人志士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落后。在这个时期,先后产生了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运动”和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运动”。这两个运动虽然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但对当时中国社会的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在教育方面进行兴办学堂教育,废除科举制度,调整教育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举措。在音乐教育方面,音乐课被正式列入了国家的教育计划,“学堂乐歌”的出现是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重要标志。

不管是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还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都充分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教育是立国之本,对教育改革都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们要求废除封建教育制度,兴办正式学堂。康有为认为德、智、体几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是学生的培养目标,应该开设诸如音乐、舞蹈、军事训练等相关课程。他主张小孩子在7岁以上必须入学,学习文史、算数、舆地、物理、歌乐等相关知识要满8年。梁启超十分重视音乐教育,他认为“盖欲改造国民之品质,则诗歌音乐为精神教育之一要科”“今日不从事教育则已,苟从事教育,则唱歌一科,实为学校中万不可缺者。举国无一人能谱新乐,实为社会之羞也”。[2]梁启超和康有为的教育主张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对当时的教育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另外,音乐教育家沈心工在他的《学校歌唱集》中也特别强调了乐歌在陶冶学生性情、完善学生品格等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学校教育的对象都是普通大众,主旨是通过学校教育来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道德品质和审美情操。中国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是以学堂乐歌为开端的。以学堂乐歌为中心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对改变当时社会风尚、提高国民爱国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外传教士和留学生与学堂乐歌的出现有很大的关系,这之前在国内几乎没有外国的音乐作品,更没有比较正式的音乐理论。国外留学的一部分学生将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经验带回来,这也为当时学堂乐歌的出现奠定了基础。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中写明:“歌谣,幼儿在五六岁时渐有心喜歌唱之际所唱,可使幼儿之耳目喉舌运用到舒畅,以助其发育,且使心情和悦为德行涵养之质。”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已经对幼儿进行音乐教育的必要性有了明确的认识。随后,1907年清政府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明确将音乐课程列为必修科目,至此,翻开了普通音乐教育的第一页。此后,各个省市也相应制定了本地方的教育章程。《湖南蒙养院教课说略》中明确写道:“乐歌为体育之一端,与体操并重;体操以体力发育精神,冲贯血气强身之本,而神定其果,心因以壮,志因以立焉。乐歌以音响节奏发育精神,以歌词令其舞蹈,肖像运动经脉,以歌意发其一唱三叹之感情,盖关系于国民忠爱思想者,如影随形,此化育之宗也,安可忽之?各歌皆取发育小儿身心;教育机关云歌唱者,培养美感。高洁心灵,涵养情性也。乐歌一道为用最大,凡立学堂不设乐歌,是为有教无育,是为不淑之教。盖不止幼稚园为然也。体操发达其表,乐歌发达其里。强健四肢莫善体操,乃全乐歌之妙在于舞蹈,以壮所歌之事与词,而用音响节奏以发扬之。学童得此天养,其粗糙之气卑劣之心自消除。”从中可以看出对学堂乐歌的定位是很高的,强调了儿童如果接受音乐教育,就不会出现粗俗素质低的情况。同时规定了各学校必须把学堂乐歌作为必修课程,不得擅自取消懈怠。在湖南省出台的这一章程里还明确指出要将本省地理、历史等写成歌词,谱成新曲,以启发学生的“爱乡之情”,从而达到“爱国之情”的目的。当时国内许多地方的学校都开设了学堂乐歌课。

许多日、欧留学生,对学堂乐歌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1912年之前的学堂乐歌主要以旧曲填新词的方式为主,一般都是用欧美的一些旋律填上中国的词,并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学生进行富国强兵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发展到后期,许多留学生开始学习欧美的西洋作曲技法,创作具有中国特色的作品,这是学堂乐歌的一大进步。整个音乐教育领域也有很大的改革和进步。第一,当时的国民政府陆续颁布了《中学校令施行细则》《小学教则及课程表》《师范教育令》《师范学校规程》《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等一系列教育法规,对当时的中小学到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课时数量、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等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师范学校,音乐课程都是必修课。第二,音乐书籍特别是音乐教材的出版和发行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各类书籍和报刊上发表的学堂乐歌有1400多首,在内容和作曲技法上都更加成熟。此外,用于学堂乐歌的教材有将近30多种,代表人物有沈心工、李叔同、辛汉等。关于钢琴、风琴、军乐、乐器法、音乐教学法等方面的专著和乐谱相继出现,编著和译著的音乐理论书籍将近20种。可见当时的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我国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提出了“以美育代宗教”的口号,成为当时多数音乐家、音乐教育家进行音乐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他认为,“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互相关系,莫大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于使人人有适当行为。”“欲行为之适当,必先有两大准备:(1)计较厉害,考察因果,以冷静头脑判定之,凡保身为国之德,属于此类,赖德育之助也。(2)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之感情奔赴之,凡与人同乐,设计为群之德,属于此类,赖美育之助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蔡元培已经把德、智、美三者的关系论述得非常明确和清楚了。蔡元培的审美思想影响深远,对我国音乐教育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对审美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1919~1949年间,我国的音乐教育发展分为以下四个方面:(www.xing528.com)

(1)普通音乐教育。1923年之前,学校的音乐教育的主要内容以学堂乐歌为主,课程名称也叫“乐歌课”。1923年国民政府颁布《课程设置纲要》,不仅规定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均设音乐课,而且将“乐歌课”更名为“音乐课”,这是我国音乐教育的一大进步,不仅仅是音乐课程内容从唱歌扩大到了器乐、音乐理论等,更是一种教育理念的进步。1934年,教育部分别设立了音乐教育委员会和中小学音乐教材编订委员会。这是我国从国家层面设立的第一个专门主管音乐教育的委员会,将音乐教育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这一期间,声乐体裁的作品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中不乏一些优秀的作品。像萧友梅、赵元任、黄自等人创作了很多优秀的歌曲,直到今日,我国音乐学院和高等教育音乐院校还在传唱当时的一些优秀作品。这些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对我国的音乐教育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师范音乐教育。由于中小学开展音乐课程需要很多音乐教师,音乐教师的紧缺,相应促使了师范音乐教育的发展。师范音乐教育从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末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941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门”进一步明确规定各省市应根据本省的需要设置音乐师资班。次年又公布了音乐师范科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3]我国最早的设有音乐的师范学校是“私立上海专科学校”,1922年更名为上海艺术专科师范学校。后来相继出现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河北女子师范学院、“国立女子师范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京师范学校”等,这些学校都为各类学校培养了大批音乐教师,从中也出现了很多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

(3)专业音乐教育。随着中小学音乐教育和师范音乐教育的发展,建立专业音乐学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时期出现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设有音乐学科的高等学府,比如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还有开设音乐系的燕京大学、沪江大学等。这些学校主要按照西方的教育体制,以传授西方的音乐理论和技能为主,大多设备简陋、师资短缺,开设的课程不健全。我国体制和规模较为完善的第一所专业音乐院校是1927年建立的“上海国立音乐学院”。1929年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后来相继出现了“国立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私立京华美术专科学校、“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一批音乐教育专业和学校。

(4)抗战期间的音乐教育。抗战期间随着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学校成为宣传抗日思想的主要阵地,因此这一时期的歌曲主要以抗日救亡歌曲为主。聂耳、冼星海、任光、张曙、麦新等人创作了许多反映当时广大群众要求坚决抗战的爱国热情的歌曲,这些歌曲成为当时学校音乐教育的主要内容,对当时的抗战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战火的扩大,许多地方的音乐教育都出现了缓慢甚至停滞的局面。1937年,在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战争敌后根据地,建立了一所由无产阶级领导的综合性艺术学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由吕骥和冼星海先后任音乐系主任。他们研究进步音乐理论与技术;研究中国音乐遗产;培养抗战的音乐干部;推动抗战音乐的发展;组织边区的一般音乐工作;编印出版音乐刊物,创作大量的革命歌曲以及歌剧的作品,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音乐理论文章。

(四)当代音乐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事业取得了空前的进步和成就,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同时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正朝着现代化、民族化的方向发展,随着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进展,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音乐教育体系,正在探索中逐步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学校音乐教育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年至1966年)。这个时期是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发生巨大转变和迅速发展的时期。随着对旧的教育体制改造的完成,新教育体制的建立,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教育行政法规,确立了美育和音乐教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的地位,迅速使全国的音乐教育步入正轨。1952年教育部颁行的教学计划规定:音乐为中小学必修课,小学和初中一、二、三年级均开设音乐课。并强调“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并启发其艺术的创造力”。1956年教育部颁行的初中音乐教学大纲规定:学校音乐教育是“美育和全面发展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音乐教学的目的主要是教会学生有理解有表情地唱歌和感受音乐,通过歌曲艺术形象的感染来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音乐教学的内容包括唱歌、音乐知识和欣赏三部分。对于音乐课外活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音乐课堂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在配合社会和学校的政治、文化生活方面,课外音乐活动呈现出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局面。针对当时音乐师资缺乏的状况,国家对师范音乐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1952年全国15所高等师范院校设立了音乐系科,1956年我国第一所艺术师范学院在北京成立,继而一些省、市和地区也成立了相应的艺术师范学院或在中等师范学校设立音乐(艺术)班。同时,综合性大学和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艺术)系科也有所增加。至1966年,先后创立了9所高等音乐学院,全国各大行政区至少有一所专科的音乐专门学校。这些学校培养出的大批音乐师资在音乐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学习苏联的音乐教育体系、教学思想和方法。在全面向苏联学习的方针指导下,认真学习苏联的教育教学理论;翻译出版介绍苏联音乐教育教学的理论著作;派出留学生到苏联和东欧国家学习;聘请苏联专家来华讲学。苏联的音乐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对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这一时期的学校音乐教育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音乐教育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紧密联系,特别是音乐教学的内容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活动紧密配合。这一特点,一方面是继承了从学堂乐歌、救亡歌咏运动以来的优良传统,中小学音乐课内外所学的歌曲和社会上的歌咏活动在宣传、鼓舞群众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小学音乐教育也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受到较明显的影响,以至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美育和音乐教育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音乐课时被削减。

综观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从总体上说,在全面发展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下,音乐教育正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迅速发展,并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为以后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个时期(1966年至1978年)。这一时期音乐教育与其他文化教育事业同样陷于混乱之中。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状况是,一方面美育和音乐教育的价值被否定,正常的音乐教学几乎处于被取消状态;另一方面音乐活动向着极端政治化、畸形化的方向发展,从根本上违背了美育的宗旨和规律。在此间推广“样板戏”的文艺活动在客观上起到了宣传音乐民族化的作用。

第三个时期(1978年至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音乐教育事业走出低谷,迎来了复苏、繁荣的发展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路线的指引下,美育的重要性又提出来了,政府重新认识到音乐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不可替代性。1979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艺术教育问题。1981年1月,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当前艺术教育事业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要重视培养专门艺术人才,也要注意普通教育中的美育。各级文化教育部门必须把艺术教育放在应有的地位,加强领导,大力支持,认真抓好。”[4]1985年5月,中国音乐协会(简称中国音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期间,37位音乐教育界代表联名向党中央、教育部倡议呼吁,要求尽快改变当时普通音乐教育落后现状,并把《关于加强学校音乐教育的建议书》发表在《人民音乐》刊物上。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明确把美育、德育、智育、体育一起列入国家的教育方针,从而重新确定了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使音乐教育又正式恢复到学校教育中。

1986年国家教委设立了直属艺术教育处,并且成立了由47位专家、学者、教师、研究人员组成的艺术教育委员会。这一举措,改写了我国教育史上音乐教育无专门机构和专人管理的历史,在国家政府中第一次有了主管艺术教育的职能机构。在各省市,也有了专门从事管理音乐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形成了一定层次的音乐教育管理的网络。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的音乐学校教育得到了蓬勃发展,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美育和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全面发展中的地位重新得到确立。

随着我国音乐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总结了中西方音乐教育体系、教育方式的大量经验,并将其运用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之中,这些思想教育体系,在帮助以及规范我国音乐教育走向一条正确道路的同时,也使得我国本身的音乐文化得到传承。虽然说中西方音乐发展在不同的地方,吸收着不同的养分,但是音乐是蕴含在不同文化中的,文化的差异性也会导致音乐的差异性,也将促进音乐教育的发展,这就使得音乐教育在发展路途中有着许许多多值得借鉴的方面,这也使得我们在音乐的学习以及未来的音乐教育中,应该扬长避短,全力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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