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内接收《日刊新爱媛》的情形如下:
1971年,坪内因受四国银行之托,接收了高知重工、开成造船、永宝造船三家公司,且与四国银行有密切往来。1975年底,爱媛县当局向坪内请求道:“我们希望把水利权属高知县的仁淀川河水引到松山市来,而两县已有多次官方交涉,但始终没有解决问题。是否可请坪内先生与四国银行会长交涉此案?”当时四国银行经理正是商知县的港湾委员长。
水利权的问题很快解决了,但银行经理也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要坪内接收《新爱媛》这家地方报纸。此时提出,使得坪内无法断然拒绝。爱媛县的地方报,源自百年前的《爱媛新闻》,当时还有其他很小的地方报,但都不能和爱媛新闻相提并论。新爱媛只是其中之一,发行量是18000份,读者分布在爱媛县南部的宇和岛市附近,经营团体力高知新闻社。于是坪内向《爱媛新闻》的高桥工社长(当时的职务)请教他对《新爱媛》的看法。
“‘你尽管去做,根本不必顾虑我!’高桥的口吻带着极大的讽刺,仿佛在讥笑我一个外行人也想办报纸。在这种状况下,我决心接下报社,并将报名由《新爱媛》改为《日刊新爱媛》。爱媛新闻界对我的决定十分惊讶,事后大肆诽谤。(www.xing528.com)
例如有当地的大财主竟把我说成流氓,并将此恶言散布在东京报社和银行。这种行径不仅惹恼了我,也使我的员工忿忿不平,甚至员工们动员全家以为反击。事实上,我的本行在造船业,新闻根本不在我预计的事业范畴中。当然,妥善经营报业仍然可以获利,但其利润又如何能与造船业相比拟?但新闻事业乃《爱媛新闻》的本业。它拥有社员500名,平均年龄40岁,出报量21万份。而《日刊新爱媛》出报5万份,员工只有50人(注:正规社员)。它虽未列入我的事业项目中,但只要我决定做,就一定要赢过《爱媛新闻》。对方与我竞争的过程中,采取了恶言中伤的手段,不料此举反燃起了我们的斗志。人只有在这种状况下才会发挥其竞争力,如果对方以哭泣的方式求助于你,你必不忍陷他于危急。”
每提到《日刊新爱媛》对抗《爱媛新闻》的事,坪内的口气总十分激动。但他一再强调“报业经营算不了事业”,他只是以事业家的观点来谈“竞争”。他始终认为“外无强敌者必亡”——那份志气、坚定、自信、忿怒、不服输的心,多么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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