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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层面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空间正义建构的影响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当年马克思的视野中是空间的生产而不是空间的消费占据核心位置。当代中国还没有发展到消费社会阶段,消费社会是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产物。高度关注和重视空间生产中的消费化和符号化倾向是发展马克思的空间生产理论的时代要求,也是建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空间生产理论的根本内容之一。

四个层面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空间正义建构的影响

1.追求居住空间正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空间生产必须追求居住空间正义。其中根本的原因在于制造业资本的可持续扩张、居住空间的短缺、和谐空间的建构三个方面。

(1)制造业资本在城市的扩张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的主体——以农村剩余人口为主体的城市新移民只有在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条件下才能持续支撑制造业资本在城市的扩张优势。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城市建设、空间建设本身是一种短缺经济行为,城市制造业产业的集聚引致的人口聚集已经引发了资本条件下空间生产关系内在的紧张,空间占有、空间分配、空间流通、空间消费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成为城市新移民关注的焦点。

(3)大量农村剩余人口涌入城市,如果他们无法实现自己的居住权,居无定所,在城市空间中无根地漂泊游荡,那么将无法构建和谐社会,地方政府也无法在长远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协调各方利益,建设和谐空间

从中国化的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根本要求来看,当代中国的空间生产必须在三个层次、四个方面协调各方利益。(1)在全球空间生产层次上,协调中国空间生产与国际资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2)在区域空间生产层次上,协调东部沿海区域空间生产与中西部区域空间生产之间的关系,这是统筹区域发展的客观要求;(3)在城市空间生产层次上,协调空间管理者、空间生产者、空间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4)在城市空间生产层次上,必须协调城市土地需求与乡村土地供给之间的关系,必须确立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正义”。这三个层次上的利益协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空间的必然要求。

3.重视空间的消费化和符号化趋向

全球化时代工业资本主义全球扩张是马克思的空间生产理论发生发展的基本语境。马克思的空间生产理论因为对旧全球化时代空间生产一般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的科学把握而具有生命活力。但是,马克思的空间生产理论受旧全球化制约而存在着严格的边界条件制约,这就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空间生产理论必须加以发展的成分。

在当年马克思的视野中是空间的生产而不是空间的消费占据核心位置。从根本上说,那个时代的消费者关注的是空间产品的使用价值。但是进入消费社会之后,空间产品——主要是住房——在文化工业的作用下被赋予一种商业形象,成为一种象征性物质、成为一种符号。空间产品的消费不只是一种满足空间产品的使用价值这种物质欲求,它还是一种出于各种目的和需要对空间象征符号进行操纵的行为。在日常生活层面上,对空间象征符号的操纵建构了身份、建构了与他人的关系。当代中国还没有发展到消费社会阶段,消费社会是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产物。但是,在当代中国已经可以看出消费社会的一些端倪,因为随着中国文化工业的逐步发展,文化工业成为社会巨大的过滤器,一切商业形象经文化工业的过滤后丧失了现实感,成为没有原本的摹本的无限复制品之一。空间产品在营销活动中借助于文化工业的包装,逐步蜕变为一种建构消费者身份的象征符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空间产品使用价值的重要性就此让位于它的交换价值和象征符号价值。这时空间的生产与空间的消费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彻底的逆转,空间消费不再是空间生产的一个环节,空间消费在重要性上首要的是对资本有用的消费,作为人类生活过程的空间消费则隐蔽了起来,空间消费成为空间生产的起点。

高度关注和重视空间生产中的消费化和符号化倾向是发展马克思的空间生产理论的时代要求,也是建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空间生产理论的根本内容之一。

4.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在西方发达国家早期工业化城市中劳动分工的无限细化伴随着空间在功能上的无限分化,空间生产在集中化、标准化、同步化、专业化法则的支配下无限扩张,这一方面造就了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经济和社会的高度繁荣,但是另一方面也由此导致了种种问题:交通拥挤、人口膨胀、环境污染……城市空间无声地宣示着人类对自然的最大破坏作用。走在中国后资本主义新现代化[18]发展道路上,我们担负着创新的使命,人们要用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绿色视野[19]审视“人类困境”,创建与自然平衡的人居空间,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获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必需的“环境支持”[20]

【注释】

[1]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

[2]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55页。

[3]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55页。

[4]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30页。(www.xing528.com)

[5]大卫·哈维:《新自由主义简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99页。

[6]楼培敏:《中国城市化农民、土地与城市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25页。

[7]楼培敏:《中国城市化:农民、土地与城市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325页。

[8]参见包亚明:《游荡者的权力——消费社会与都市文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5—229页。

[9]Henri Lefebver.The Production of Space,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Oxford(UK),Cambridge:Blackwell,1991,p.31.

[10]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87页。

[11]参见任平:《当代视野中的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60页。

[12]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0页。

[15]这里借鉴了李泉先生在《中外城乡关系问题研究综述》中的论述。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1页。

[17]任平:《资本全球化与马克思》,《哲学研究》,2002年第12期。

[18]参见任平:《当代视野中的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9]参见任平:《当代视野中的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0]参见任平:《走向可持续城市化的“中国经验”——从“生态足迹”、“生态服务”到“环境支持”》,《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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