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董仲舒:汉代阴阳五行学说与‘天人感应’理论的传播者

董仲舒:汉代阴阳五行学说与‘天人感应’理论的传播者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元六年,辽东高庙、长陵发生大火,本属偶然事件,董仲舒却借此宣扬“天人感应”说,并写奏章规劝武帝不可杀戮“骨肉大臣”。胶西王素来知道董仲舒德才俱佳,故极为礼遇。董仲舒在承继天命论的基础上,加入汉代时的阴阳五行学说,用一套天人同类、同类感应的理论解释天意,认为天意可以从自然现象中探究。在君主受命于天的理论下,董仲舒又以阴阳学说作为解释,提出了著名的“三纲五常论”。

董仲舒:汉代阴阳五行学说与‘天人感应’理论的传播者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景县西南部)人,是西汉时期儒家思想的代表性人物。董仲舒早年专心研习《春秋》公羊学,揭示孔子《春秋》的微言大义,颇有所成。在汉景帝时任经学博士,开席讲学。后受到武帝刘彻的赏识与重用。他担任将江都相时,“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建元六年,辽东高庙、长陵发生大火,本属偶然事件,董仲舒却借此宣扬“天人感应”说,并写奏章规劝武帝不可杀戮“骨肉大臣”。武帝阅后大怒,他被降职为中大夫,后又从江都相调任胶西相。胶西王素来知道董仲舒德才俱佳,故极为礼遇。数年后,由于年老体弱,又不得志,遂辞官回乡,专心从事著述和讲学。董仲舒晚年虽然退居乡野,但其思想仍广为传播,朝廷有些议而不决的案件,还要派人咨询他的意见,如廷尉张汤就多次就其家而问之,这也是西汉“《春秋》决狱”的由来。汉武帝太初元年,董仲舒年老,寿终于家。

董仲舒的思想体系十分庞大,涉及自然、国家和社会等多个方面,而他独特的“天命观”,是理解其思想的关键。由于古人对自然天象了解的有限,而上天灾异,又对农耕生活有巨大的影响,故而形成对“天”的敬畏心理。然而,上天究竟是什么,天又有什么意志,并没有谁能完全说清楚。董仲舒在承继天命论的基础上,加入汉代时的阴阳五行学说,用一套天人同类、同类感应的理论解释天意,认为天意可以从自然现象中探究。他提出,人类,特别是皇帝的思想言行,会通达上天,上天根据皇帝的言行作出反应,并通过自然现象予以表达,这即是水灾旱灾等灾害。由此,通过灾异表现的天意,就对至上的皇权形成一种制约,官员可以利用灾异来解说天意。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守矣。”[56]这就是要在统治思想上“独尊儒术”,孔子也因此进入“至圣”之列。

君主受命于天的理论下,董仲舒又以阴阳学说作为解释,提出了著名的“三纲五常论”。“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57]由于自然属性的阳尊阴卑,故属于阳的君、父、夫处于主导地位,而属于阴的臣、子、妻则是从属地位,前者永远是后者的统治者,此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三纲中,父权、夫权其实都服务于君权,董仲舒说,如孝子之心一样,“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屈民而伸君”,一切都要绝对服从君主。作为臣子,更是事事要以君主为念,不仅要服从,奔走效力,危难时甚至要不惜献出生命。臣子做了善事,那要记为君主的功劳;臣子犯了错误,则由自己承担,所谓“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58]。君主一言九鼎,臣民必须遵行,若有贬低君主的言论,甚至违抗君命,就应处以死刑。董仲舒所讲“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同样是服务于尊君的需要,被作为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准绳。君主要以仁义礼智信教化民众,如此就能得到天的佑护,国家获得安宁。(www.xing528.com)

董仲舒的“德主刑辅”同样以阴阳天道作为理论基础,“任德不任刑”是符合天道规律的,阴阳,理人之法也。阴,刑气也;阳,德气也。德教是阳,刑罚属阴,故治理国家必须致力于德教而不是刑罚,刑罚不能单独用以治理国家,就好像“阴”不能用来形成年岁一样。君主治理国家偏重于任用刑罚,就叫作违背天意,是不合乎王道的。以天道之阴阳比附刑罚,还反映到刑罚的运用中,即“大德而小刑”,以及“秋冬行刑”。依据天道,“阳德阴刑”,天又接近阳而远离阴,故应该少用刑罚,而多用德教,否则会给国家带灾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