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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时期廷尉张释之的法律智慧和公正判断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文帝时,张释之被任命为廷尉。担任廷尉不久,张释之就遇到了渭桥惊马案。张释之便据实上报说:“一人犯跸,当罚金。”张释之提出的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廷尉作为最高的专职司法官,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的观点,体现了廉洁奉公、刚正不阿以及公平公正的追求。后来又发生一个案件,再次显示出张释之的法律才能。文帝听后与太后商议良久,最终接受了张释之的判决,认为是适当的。

汉文帝时期廷尉张释之的法律智慧和公正判断

张释之(生卒年不详),字季,西汉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县)人。汉文帝时,张释之被任命为廷尉。担任廷尉不久,张释之就遇到了渭桥惊马案。某一次,文帝的车驾行驶到中渭桥上,有个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惊了文帝的御马,险些使文帝从马上跌落。文帝命令侍卫逮捕了惊扰车驾的人,并交给廷尉处理。廷尉张释之审问了此人,他申辩说:“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根据当时的规定:“跸先至而犯者罚金四两。”张释之便据实上报说:“一人犯跸,当罚金。”汉文帝听了大怒说:“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张释之回答道:“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汉文帝听了,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廷尉当是也。”,认为判决是对的。张释之提出的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廷尉作为最高的专职司法官,只能依法办事,而不能顺从皇帝个人的意旨的观点,体现了廉洁奉公、刚正不阿以及公平公正的追求。

后来又发生一个案件,再次显示出张释之的法律才能。有人盗窃汉高祖庙里的座前玉环被抓到了,文帝非常愤怒,下令廷尉亲自审理此案。张释之认为“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文帝听闻后非常生气,说:“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张释之免冠顿首说道:“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文帝听后与太后商议良久,最终接受了张释之的判决,认为是适当的。张释之的做法同时得到了中尉条侯周亚夫和梁相山都侯王恬开的赞叹,他们认为张释之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乃与张释之结为亲友,“张廷尉由此天下称之”。(www.xing528.com)

司马迁对张释之有如下评价:“张季之言长者,守法不阿意;冯公之论将率,有味哉!有味哉!语曰‘不知其人,视其友’。二君之所称诵,可著廊庙。《书》曰‘不偏不党,王道荡荡;不党不偏,王道便便’。”[52]。班固也在《汉书》中言:“张释之之守法,冯唐之论将,汲黯之正直,郑当时之推士,不如是,亦何以成名哉!”[53]刘勰亦有如下评论:“至汉定秦楚,辨士弭节。郦君既毙于齐镬,蒯子几入乎汉鼎;虽复陆贾籍甚,张释傅会,杜钦文辨,楼护唇舌,颉颃万乘之阶,抵戏公卿之席,并顺风以托势,莫能逆波而溯洄矣。”[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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