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前395—前338),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其从小喜爱“刑名之学”,深受当时变法人物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他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后来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37]一次,公叔痤病重,魏惠王亲往探望,公叔痤向魏王推荐公孙鞅,说他“年虽少,有奇才”,并说:“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38]但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所以没有采纳他的谏言,既没有重用公孙鞅,也没有杀了他。公叔痤死后,商鞅听闻秦孝公下令求国中贤者,以图重建秦穆公时代的霸业,于是西入秦国,并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商鞅与秦孝公先后详谈四次,第四次对孝公说以霸道,获得孝公青睐,二人“数日语不厌”,探讨帝王之道与治国之术。
最初,秦孝公欲在秦国推行变法,为使秦国上下信服,令商鞅与持反对意见的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等人在朝堂上就变法的重要性及正当性进行辩论。甘龙、杜挚等人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则指出:“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39]“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40],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颁布《垦草令》,作为变法的序幕。《垦草令》确立了重农抑商的原则,并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刺激了农业的发展,削弱了贵族特权。秦孝公六年(前356),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主持第一次变法。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改法为律,制定秦律等改革措施。这次变法不仅促进、提高了秦国的农业生产水平,增加了国家户税收入,也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秦孝公十年,商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秦孝公十二年,秦国国都从栎阳迁到咸阳,商鞅又主持进行第二次变法。据《史记·商君列传》等记载,这次变法的内容包括: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统一度量衡、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等。同时商鞅认为,儒家“法先王”等复古思想学说妨碍“法治”推行,“燔诗书而明法令”,禁止游说之士往来,并革除秦人狄戎旧俗,以统一思想达到“国俗可化而民从制”的目的。(www.xing528.com)
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商鞅两次变法雷厉风行,反对变法的旧贵族被尽迁于边城,连太子犯法也绝不轻恕,太子的老师公子虔等也因此被处以劓刑。齐魏马陵之战后,商鞅趁机劝说孝公讨伐魏国,孝公采纳商鞅的建议,派商鞅率领军队攻打魏国。魏公子卬遂与商鞅举行会盟。饮酒时,商鞅忽然令早已埋伏好的军士俘虏了公子卬,并趁机攻打魏军,魏军大败。魏惠王被迫割让河西之地献于秦以求和,并离开安邑,迁都大梁。此战之后,秦孝公把於、商十五个邑封给商鞅,故号为商君。
新法推行十八年,取得了巨大成功,使“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秦国一跃成为七雄中最强的国家。但因变法触及很多旧公族利益,商鞅招致很多重臣国戚的怨恨。秦孝公二十四年孝公死,太子驷即位,是为秦惠文王。一批反对变法的旧贵族乘机攻击商鞅,诬陷他谋反。商鞅逃至关下,欲住客舍,客舍老板不知道他是商君,只说依据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 。即住店的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否则店主也要被连带入罪。商鞅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商鞅又离开秦国潜逃到魏,魏国人怨恨他欺骗公子卬而打败魏军,拒绝收留他,说其乃“秦之贼”,并把他送回秦国。商鞅复又潜逃到封地商邑,发动邑中的士兵攻打郑县,被秦惠文王击败身亡。其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商鞅虽被车裂而死,其新法却被沿用。韩非后来评价说:“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41]李斯认为:“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富,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附。”司马迁则总结为:“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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