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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办理基本常识详解 - 任务二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持有外交护照就享有两国确定的外交人员的权利。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护照办理基本常识详解 - 任务二

护照

1.护照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2.护照的分类(见图5-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简称“因私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

(1)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2)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持有外交护照就享有两国确定的外交人员的权利。

(3)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www.xing528.com)

注意:

(1)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期满前可延期。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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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7 护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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