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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评价指标和计算公式的详细解读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3.21在需要作扩大统计范围的指标计算时,应遵从“全概率公式”的原则,即:设事件A的概率以事件B1,B2,…

四大评价指标和计算公式的详细解读

4.1 评价指标类别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统计评价指标,按不同电压等级分别计算,并分为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两大类。

统计期间时间是指处于统计时段内的日历小时数。

4.2 可靠性主要指标及计算公式

4.2.1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用户在统计期间内的平均停电小时数,记作AIHC—1(h/户,参见附录B)。

若不计外部影响时,则记作AIHC—2(h/户,参见附录B)。

若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时,则记作AIHC—3(h/户,参见附录B)。

4.2.2 供电可靠率——在统计期间内,对用户有效供电时间总小时数与统计期间小时数的比值,记作RS-1(参见附录B)。

若不计外部影响时,则记作RS—2(参见附录B)。

若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时,则记作RS—3(参见附录B)。

4.2.3 用户平均停电次数——供电用户在统计期间内的平均停电次数,记作AITC—1(次/户,参见附录B)。

若不计外部影响时,则记作AITC—2(次/户,参见附录B)。

若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时,则记作AITC—3(次/户,参见附录B)。

4.2.4 用户平均故障停电次数——供电用户在统计期间内的平均故障停电次数,记作AFTC(次/户,参见附录B)。

4.2.5 用户平均预安排停电次数——供电用户在统计期间内的平均预安排停电次数,记作ASTC(次/户,参见附录B)。

若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时,则记作ASTC—3(次/户,参见附录B)。

4.2.6 系统停电等效小时数——在统计期间内,因系统对用户停电的影响折(等效)成全系统(全部用户)停电的等效小时数,记作SIEH(h,参见附录B)。

4.3 可靠性参考指标及计算公式

4.3.1 用户平均预安排停电时间——在统计期间内,每一用户的平均预安排停电小时数,记作AIHC—S(h/户,参见附录B)。

4.3.2 用户平均故障停电时间——在统计期间内,每一用户的平均故障停电小时数,记作AIHC—F(h/户,参见附录B)。

4.3.3 预安排停电平均持续时间——在统计期间内,预安排停电的每次平均停电小时数,记作MID—S(h/次,参见附录B)。

4.3.4 故障停电平均持续时间——在统计期间内,故障停电的每次平均停电小时数,记作MID—F(h/次,参见附录B)。 (www.xing528.com)

4.3.5 平均停电用户数——在统计期间内,平均每次停电的用户数,记作MIC(户/次,参见附录B)。

4.3.6 预安排停电平均用户数——在统计期间内,平均每次预安排停电的用户数,记作MIC—S(户/次,参见附录B)。

4.3.7 故障停电平均用户数——在统计期间内,平均每次故障停电的用户数,记作MIC—F(户/次,参见附录B)。

4.3.8 用户平均停电缺供电量——在统计期间内,平均每一用户因停电缺供的电量,记作AENS[(kW·h)/户,参见附录B]。

4.3.9 预安排停电平均缺供电量——在统计期间内,平均每次预安排停电缺供的电量,记作AENT—S[(kW·h)/次,参见附录B]。

4.3.10 故障停电平均缺供电量——在统计期间内,平均每次故障停电缺供的电量,记作AENT—F[(kW·h)/次,参见附录B]。

4.3.11 停电用户均停电次数——在统计期间,发生停电用户的平均停电次数,记作AITCI(次/户,参见附录B)。

4.3.12 停电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在统计期间内,发生停电用户的平均停电时间,记作AIHCI(h/户,参见附录B)。

4.3.13 设施停运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某类设施平均每100台(或100km)因停运而引起的停电次数,记作REOI[次/(100台·年)(或100km·年),参见附录B]。

注:设施停运包括强迫停运(故障停运)和预安排停运。

4.3.14 设施停电平均持续时间——在统计期间内,某类设施平均每次因停运而引起对用户停电的持续时间,记作MDEOI(h/次,参见附录B)。

4.3.15 系统故障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供电系统每100km线路(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故障停电次数(高压系统不计算此项指标),记作RSFI[次/(100km·年),参见附录B]。

4.3.16 架空线路故障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每100km架空线路故障停电次数,记作ROFI[次/(100km·年),参见附录B]。

4.3.17 电缆线路故障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每100km电缆线路故障停电次数,记作RCFI[次/(100·年),参见附录B]。

4.3.18 变压器故障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每100台变压器故障停电次数,记作RTFI[次/(100台·年),参见附录B]。

4.3.19 断路器(受继电保护控制者)故障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每100台断路器故障停电次数,记作RBFI[次/(100台·年),参见附录B]

4.3.20 外部影响停电率——在统计期间内,每一用户因供电部门管辖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平均停电时间与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之比,记作IRE(参见附录B)。

外部影响停电率(不计系统电源不足限电),记作IRE—3(参见附录B)。

注 1.计算不同时间段、不同地区的综合供电可靠率时以时户数加权平均。

2.计算相同时间段不同地区的综合用户平均停电小时和用户平均停电次数时以户数加权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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